龚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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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绂 | |
|---|---|
| 大明锦衣卫经历 | |
| 籍贯 | 直隶扬州府高邮州 |
| 出生 | 丁亥七月初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鞠氏,封孺人 |
| 亲属 | (子)希周、希召、希富、希韩、希范 |
| 出身 | |
| |
龚绂(1527年—?年),字方来,号凤泉[1],直隶扬州府高邮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易经》,七月初一日生,行二,由国子生中式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2]。年三十五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第三百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进士。吏部观政,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授南充知县,四年四月调清苑县,六年七月升锦衣卫经历,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致仕。
家族[编辑]
曾祖龚讃;祖龚祺,乡饮宾;父龚雨,赠锦衣卫经历;母陈氏,赠孺人。永感下,妻鞠氏,兄绶,旌表孝子。[3]
参考资料[编辑]
- ^ 何良俊《送龚凤泉还高邮》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
| 官衔 | ||
|---|---|---|
| 前任: 张元善 |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四年任 |
继任: 郭四维 |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