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镛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 高镛 | |
|---|---|
|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
| 字号 | 字景甫,号灵湫 |
| 出生 | 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初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郑氏、继娶喻氏 |
| 出身 | |
| |
高镛(1512年—?年),字景甫,号灵湫,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民籍。
生平[编辑]
治《书经》,由国子生中式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二百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进士[1]。次年任浙江平阳县知县,二十八年十一月选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三十年两淮巡盐,又巡按江西,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高镛以不谨降调,累任中牟县知县、云南大理府同知[2]。擢南京部郎,辞官归乡[3]。
家族[编辑]
曾祖高友恭,知县 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祖高齐南,府通判 赠承德郎 加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父高公韶,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前母冉氏(赠孺人 封淑人);罗氏(封孺人 加封淑人)。具庆下,妻郑氏,继妻喻氏;行二,兄麒冈(封主事);科登;夔涉;恩;玨;斌;锳;钺(贡士);铨;炼;锡(监生);□,弟镐;钊;鈂;𬭚;錪;釪(官正生□);□。
参考资料[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彭谨 |
明朝平阳县知县 嘉靖二十四年-二十八年 |
继任: 张仲孝 东莞举人 |
| 前任: 胡大聘 |
明朝中牟县知县 1559年-1562年 |
继任: 李宗舜 |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