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弘基

来自Local Chinese Wikipedi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高弘基(?—1643年),元开,号兰水湖广黄州府蕲水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高弘基在崇祯三年(1630年)以《易经》登湖广乡试三十六名举人[2],十三年(1640年)成进士,获授大名推官,饥荒时捐俸和牛种给人民,又招抚山东流贼米玉。党时战乱频仍,人民苦于繁重的俵马税,他直接上疏请求改折,人们都感激他[1]

家族[编辑]

曾祖高廷用。祖父高第。父高如岳。[3]

引用[编辑]

  1. 1.0 1.1 光绪《蕲水县志·卷十·人物志》:高宏基,字元开,崇祯庚辰进士。司理大名,值岁饥捐俸市牛种给民,山东枭贼米玉逼郡,谕以祸福,寻就招抚。时流离初复,民苦俵马费重,宏基直白指疏,请暂行改折,郡人德之。 《通志》
  2. 光绪《蕲水县志·卷七·选举志》:(崇祯)三年庚午(举人)……高宏基 治《易》,进士
  3.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履历便览》:高弘基,兰水,易四房,癸丑年六月二十三日生。蕲水县人,庚午三十六名,会试六十四名,三甲九十四名。都察院观政,辛巳八月授大名府推官,壬午山东同考,癸未卒。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蕲水县志》·卷七·选举志
  • 光绪《蕲水县志》·卷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南洙源
明朝大名府推官
1641年-1643年
继任:
朱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