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韩珊
大明户部主事
籍贯湖广襄阳府光化县
字号字叔珍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韩珊(16世纪—16世纪),叔珍湖广襄阳府光化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韩珊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湖广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授阳城知县,政绩优异得上级推荐,三十五年(1556年)以母亲逝世回乡,三十七年(1558年)服阕后起为临颍知县,临颍位处要冲,县民为供应物资疲于奔命,他提出以十金买马,以二十金应常费,由官员自理不烦扰民众,不久有白鹤停留在公庭上,县民写作来鹤亭纪念此事[2],升应天府推官,南京疑狱都委派他判决,考绩陞户部主事,监督崇文门税务,御马监宦官畏其清廉不敢停留,又出纳督运江西,因上言忤逆权贵谪东昌府通判,以父亲逝世回乡,家居十五年后去世,山东按察司副使邹善请祀在乡贤祠前[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光化县志·卷六》:韩珊,字叔珍,嘉靖癸卯乡魁,授山西阳城令有异政,两台交荐之,丁内艰去,起知临颍县,县冲疲民苦供亿,一马率三十金,刍秣之费复数倍,珊集在官有力者,议以十金买马,以二十金应常费,官自理不以烦民,行之六阅月而余金过半,有白鹤止于庭,民作来鹤亭以志异,擢南京应天府推官,畿辅大疑狱悉委判决,得上考升北户部主事,监崇文门税务,监御马监中官畏其廉直不敢留滞,出纳督运江西,以言事忤当路,左迁东昌府通判,外忧归,家居十五年卒,督学邹善请祀乡贤祠前。
  2. ^ 顺治《临颍县志》·卷五·官师:韩珊 湖广光化人,举人,嘉靖三十七年以起复补县,明断练达,凡事经公斟酌者悉可垂之永久,未几陞应天府推官。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光化县志》·卷六
  • 顺治《临颍县志》·卷五·官师
官衔
前任:
辛珊
明朝阳城县知县
1553年—1556年
继任:
张问仁
前任:
杨珊
明朝临颍县知县
1558年—1559年
继任:
赵莘
前任:
程学颜
明朝应天府推官
嘉靖年间
继任:
张梦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