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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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珊 | |
|---|---|
| 大明户部主事 | |
| 籍贯 | 湖广襄阳府光化县 |
| 字号 | 字叔珍 |
| 出身 | |
| |
韩珊(16世纪—16世纪),字叔珍,湖广襄阳府光化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韩珊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湖广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授阳城知县,政绩优异得上级推荐,三十五年(1556年)以母亲逝世回乡,三十七年(1558年)服阕后起为临颍知县,临颍位处要冲,县民为供应物资疲于奔命,他提出以十金买马,以二十金应常费,由官员自理不烦扰民众,不久有白鹤停留在公庭上,县民写作来鹤亭纪念此事[2],升应天府推官,南京疑狱都委派他判决,考绩陞户部主事,监督崇文门税务,御马监宦官畏其清廉不敢停留,又出纳督运江西,因上言忤逆权贵谪东昌府通判,以父亲逝世回乡,家居十五年后去世,山东按察司副使邹善请祀在乡贤祠前[1]。
引用[编辑]
- ^ 1.0 1.1 光绪《光化县志·卷六》:韩珊,字叔珍,嘉靖癸卯乡魁,授山西阳城令有异政,两台交荐之,丁内艰去,起知临颍县,县冲疲民苦供亿,一马率三十金,刍秣之费复数倍,珊集在官有力者,议以十金买马,以二十金应常费,官自理不以烦民,行之六阅月而余金过半,有白鹤止于庭,民作来鹤亭以志异,擢南京应天府推官,畿辅大疑狱悉委判决,得上考升北户部主事,监崇文门税务,监御马监中官畏其廉直不敢留滞,出纳督运江西,以言事忤当路,左迁东昌府通判,外忧归,家居十五年卒,督学邹善请祀乡贤祠前。
- ^ 顺治《临颍县志》·卷五·官师:韩珊 湖广光化人,举人,嘉靖三十七年以起复补县,明断练达,凡事经公斟酌者悉可垂之永久,未几陞应天府推官。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光化县志》·卷六
- 顺治《临颍县志》·卷五·官师
| 官衔 | ||
|---|---|---|
| 前任: 辛珊 |
明朝阳城县知县 1553年—1556年 |
继任: 张问仁 |
| 前任: 杨珊 |
明朝临颍县知县 1558年—1559年 |
继任: 赵莘 |
| 前任: 程学颜 |
明朝应天府推官 嘉靖年间 |
继任: 张梦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