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定(?—?),字孟宣,闽县(今福州市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善击剑,曾为陈友定记室。陈友定兵败后,浮海亡交、广间。久之,还居长乐。工古篆、隶书,与林鸿等称“闽中十才子”。洪武时举明经,授延平府训导。洪武末,累官至国子助教[1]。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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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一百二十四):“郑定,字孟宣。好击剑,为友定记室。及败,浮海入交、广间。久之,还居长乐。洪武末,累官至国子助教。王翰,字用文,仕元为潮州路总管。友定败,为黄冠,栖永泰山中者十载。太祖闻其贤,强起之,自刎死,有子偁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