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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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翀 | |
|---|---|
| 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 |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
| 字号 | 字凌汉 |
| 出生 | 五月十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余氏 |
| 出身 | |
| |
萧翀(1459年—?年),字凌汉,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四川乡试第六十五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第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1][2]。初任霍丘县知县。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浙江按察司佥事。才识明敏,遇事不为迟疑,当机立断。在浙五六年间,风采振扬,清操冰洁,民情士论皆归之。擢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3],调福建左参政,四年十一月升山东按察使,五年六月升山东右布政使。正德六年(1511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4],围剿刘六刘七起义。六年十二月因蠡县、束鹿被围攻,深泽城破,遭御史平世用弹劾,边宪、萧翀和副总兵白玉被逮下诏狱究问。七年五月太监陆訚为白玉求情而出狱复职,之后边宪、萧翀援此亦皆得复职,七月称病乞休。
正德九年(1514年)三月,萧翀以都察院右副都御起为巡抚贵州等处兼赞理军务[5],八月兼制湖广湖北道,四川酉阳、平茶、邑梅亦听节制,调土兵征讨平头苗。正德十年(1515年)正月调任河南巡抚,同年九月改陕西巡抚。十一年九月讨平岐山贼魏景阳等,十二月调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十四年七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十六年二月讨平广西古田县蛮贼,以功升俸一级。世宗即位,被劾致仕。
家族[编辑]
曾祖萧学贤;祖父萧汝明;父萧韶,税课司大使。母喻氏[6]。子萧世功。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八》:正德四年三月己酉 狭西按察司副使萧翀为河南布政司左参政。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二》:正德六年二月乙未 升浙江右布政使边宪、山东右布政使萧翀、陕西左布政使燕忠俱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宪:巡抚山东,翀:保定等府,忠:宣府。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正德九年三月丙寅 以都察院右副都御萧翀巡抚贵州等处兼赞理军务。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