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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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椿 | |
|---|---|
| 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 |
| 籍贯 | 江西庐陵县 |
| 出生 | 嘉靖丁巳(1557年)三月十七日 |
| 逝世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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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椿(?—1606年),字大年,号瑶房,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江西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进士[1][2]。吏部观政,二十四年授大理寺右评事,二十七年升工部屯田司主事,升员外郎,二十八年升郎中,管张秋河道,以挑河政绩,三十二年升浙江副使,三十四年卒。[3]
萧椿幼年师事曾皋,与萧近高、郭一鹗为水竹之盟。万历丙午(1606年)近高以给谏来浙江主考乡试,一鹗以东阳知县分司内帘,萧椿任提调官,乡试方撤闱而椿卒,近高与一鹗为经济后事。崇祯癸酉(1633年)祀乡贤。[4]
家族[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万历二十年壬辰科进士履历》
- ^ 《狯园·妖孽卷》:【妖宅】庐陵萧椿,擢万历壬辰进士第,官至右参政。自言其家妖怪颇多,奇变不测。初,营造宫室,不知其地故是蛇妖穴也。先一夕,参政侍其封公寝。二更后,梦一妇人,白帕蒙首及项,身着青衣,自称:“一家数口,在使君宅中累世。妾是主母,幸不见杀。”言讫,参政惊悟,以白封公,趣披衣起,欲出推验。封公止之,曰:“梦不足凭耳。”既就寝,复梦如初。于是参政又趣披衣起,而家奴已击杀一白颈青蛇,死矣,救之无及。挞奴至百。其夕,太夫人梦蛇索命,因病于床。参政乃为蛇立庙后园,以香火事之。淫祀兴,妖孽作,自尔萧家无宁寝矣。
先是,参政家又陂池百亩,可浮数石之舟。后池上夜数见光怪,参政亦以毙蛇事心生疑悸,议欲移居西第。择日而入宅,忽又大蛱蝶当门,广如车轮。众合手扑去,复变成一大蜘蛛,网于檐角。甫入中堂,有群鼠数百,鱼贯而出,口衔瓦片,纷纭掷人。臧获男女辈,头面悉被损坏,各各环视,莫敢近前。惊顾之间,已失鼠所在。
参政之妹晨起,方索澡盆洗沐,地下蓦涌出一人,头如五斗栲栳大,瞋目开口,貌类魑魅而无身。时孩子福儿见之,惊叫疾走。逡巡,福儿头亦涨大,与屋齐高,为栋所碍。久之,闻栋上作嘡榻声,又有二硕鼠坠地,鼠大于犬,逐之至屋角,则化为二瓦,自相斗击而碎于地。俄而福儿形躯渐渐缩入栋上,复其故状,家人梯取之而下,逾时乃苏。一日,太夫人病起登楼,将曝茶豉。忽见楼上有缁衣比丘,约可五十余众,老少杂坐,簇谈偶语。见太夫人至,齐声合掌梵呗。急走下楼,呼家人集众往擒,都亡所见。周视四旁,扃钥甚固,幂然尘坏而已。
又一日,萧夫人登楼检理衣箧,才启钥出衣,陡然火起箧中,扑灭不及。奔下楼召左右往救,都不见有火,衣亦无损。参政尝过吴门,诣王征君座上,言:“尽如吾家狡幻,可著点鬼簿矣。”后丙午岁,由左参署浙中臬政,在杭城廉察院中。适鞫冤狱不理,遂得病。病将剧,强起据案捉笔,修遗书付家人。白昼见一长人,头若方相,有数千眼,动瞬可憎,立于床前,伸手捉住其笔,笔不得下,乃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十年壬辰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