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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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楠(?—1569年),少楩北直隶大名府濬县人,明朝诗人。

生平[编辑]

嘉靖广五子之一,受到王世贞的赞赏。万恭称赞其诗作“激烈悲怆,有古先秦汉策士之风”。为人博闻强记,读书一再过,终身不忘,但恃才傲物,经常酒后骂座。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时任濬县知县的蒋宗鲁和卢楠相约在卢家作客,但因公务迟到。卢楠以为蒋是在戏耍他,怒而自饮,大醉而卧。等到蒋登门,卢未能以礼相迎。蒋也大怒,认为卢是在羞辱他,“吾乃为伧人子辱也,愧见其邑长老”[1]。此后,卢家雇工张杲丧命,张杲之母控告卢无端致死人命,蒋便借此将卢楠下狱。狱中,卢遭受严刑拷打,以至臀踵溃烂。卢的旧友谢榛闻讯后便至京师为其鸣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濬县新任知县陆光祖到任,冤案始得昭雪。嘉靖三十年(1551年)出狱[2]。卢楠出狱后,到彰德拜谢谢榛[3]。晚年落魄,隆庆三年(1569年)因嗜酒而死。有《蠛蠓集》等。

文化[编辑]

  • 冯梦龙《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侯》是写濬县知县汪岑陷害士绅卢楠的故事。

注释[编辑]

  1. ^ 明过庭训著《本朝分省人物考》言:“令恚去,曰:吾乃为伧人子辱,愧见其邑长者。”
  2. ^ 卢楠〈九骚‧序〉言:“楠被诬抵法,逮系诏狱十年余……庚戌,平湖陆公宰邑,治政廉明,为法不苛,察其冤,平反之。”
  3. ^ 汪元范《诸公爵里》曰:“后得释,公无纤毫德色。”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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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编辑]

  • 《明史》卷二八七《谢榛卢楠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