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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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茂
大明博兴县知县
籍贯江西南康府安义县
字号字德和
亲属(父)成化十三年举人熊馵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熊茂(15世纪—16世纪),德和江西南康府安义县安义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熊茂是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第一百三十三名举人,二十一年(1542年)授博兴知县,重士爱民,平狱均赋,又勘察海田、修缮漕河、完善祭器、兴建桥亭、设置学田,多次得上级嘉奖,二十五年(1546年)辞官回乡,与致仕知县张鸾冈、杨思允、朱冰崖、王古冈等人结“九老社”饮酒赋诗,在家去世,入祀乡贤祠与博兴名宦祠[1][2]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熊茂,字德和,太守馵之子,中嘉靖壬午举人,授山东博兴县,重士爱民,勘海田、修漕河、备祭器、建桥亭、置学田,政成屡膺台奖,丙午解组归,博民建生祠以祀,居乡杜迹,与致仕县尹张鸾冈、学博杨思允、朱冰崖、王古冈本宗名山名峯等,结九老社会饮酒赋诗,后卒于家,崇祀乡贤。 同上(陈志)
  2. ^ 民国《重修博兴县志·卷十二·宦绩志》:熊茂,安义举人,任博兴令五年,平狱均赋,民无含冤,地无侵占,百姓戴之,立祠祀焉。 原注旧志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安义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
  • 民国《重修博兴县志》·卷十二·宦绩志
官衔
前任:
王光宇
明朝博兴县知县
1542年-1546年
继任:
郭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