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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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为地产物业市场的名词,是一种投资工具不动产期货,指预售的尚未完成的地产发展项目。房屋预售许可证则俗称楼花。
在中国大陆,期房阶段开始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建筑完工,开发商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获得不动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后,房屋即成为现房。此一销售期房的制度在中国大陆被称为预售制[1]。
在香港,若地产项目尚未获政府当局发出“入伙纸”,亦被定义为期房。
地产发展项目以期房方式发售,对地产发展商在现金流管理上最为有利,通常可于施工期间先行收取款项,待一年至数年后才交付物业。对买家而言,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存在“隔山买牛”的情形,除了承担现金流、银行按揭、利息波动等风险外,亦包括发展商诚信、当地法律制度对投资者保障不足、烂尾楼、缩水楼及延迟交屋等潜在风险。
起源[编辑]
传统房屋交易多采“先建后售”模式。1953年底,霍英东于香港油麻地公众四方街(今众坊街)推动新楼项目时,首创于动工前先行收取订金、再分期付款的售屋方式,形同“付钱如花开、建成如结果”,遂称为“卖楼花”[2]。
台湾则于1960年代后期逐步引入“预售屋”制度,成为住宅市场的重要交易模式之一[3]。
各地制度比较[编辑]
中国大陆[编辑]
中国大陆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发商须符合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进度、资金监管账户等条件,方可销售期房。然而在实务上,预售资金挪用问题长期存在,亦成为烂尾楼频发的结构性原因之一[4]。
香港[编辑]
香港对期房采取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发展商须遵守《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并由地政总署与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资讯披露与销售规范监督,以降低买家风险[5]。
台湾[编辑]
台湾期房制度由《平均地权条例》与相关子法规范,要求履约保证机制(如信托或价金保证),并强化资讯揭露,以保障消费者权益[6]。
期房优点[编辑]
- 签约后,头期款可分期缴纳,降低初期资金压力。
- 房屋完工后为全新状态。
- 楼层、座向与房型选择弹性较大。
- 可依需求进行客制化设计变更。
- 相较完工后现房,预售价格通常较低。
期房风险[编辑]
- 工期延宕或无法完工的风险。
- 实际成屋品质与销售时样品屋不符。
- 开发商财务危机导致烂尾楼。
- 法律保障不足或求偿困难。
- 房市下行时可能出现价格倒挂。
参考资料[编辑]
- ^ 中国多省“防疫账本”凸显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广东花了711亿元. BBC News 中文. [2023-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9) (中文(简体)).
- ^ 冷夏. 第十二章 世界首創 分層出售樓花. 霍英東全傳.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05-03. ISBN 978-7-104-02056-1.
- ^ 游淑满、曾明逊. 預售屋代銷業法制規範之經濟分析. 财产法暨经济法 (国立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 2009-03, (17): 93–135.
- ^ 李明. 房地产预售制度的风险与监管. 中国房地产. 2020.
- ^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簡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24-01-10].
- ^ 預售屋交易安全機制說明. 中华民国内政部. [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