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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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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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南京工部尚书 | |
| 籍贯 | 河南南阳府邓州内乡县 |
| 出生 | 十一月初九日 |
| 逝世 | 嘉靖二年十一月 |
| 配偶 | 娶曲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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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升(1456年—1523年),字公照,号菊潭。河南内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柴升出生于内乡县一个官宦之家。他八岁入学,二十二岁考取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河南乡试第十九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考取殿试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1][2]。本年十一月授于工科给事中一职[3],弘治六年(1493年)十一月升工科右,八年三月升工科左,四月升工科都,丁忧服阕,十三年四月复除兵科都,十四年正月升山东右参政,十八年二月升广东右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转山东左布政使,二年正月升江西巡抚右副都御史,七月改陕西巡抚,三年五月升吏部右侍郎,四年七月升左侍郎,五年八月升南京礼部尚书,六年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七年丁父忧,服阕,九年十一月改任南京工部尚书。
柴升入朝做官后,面对朝廷上下官场腐败,军事不举,外事不张,异端惑民等情形,于弘治三年(1490年)上奏朝廷,向明孝宗谏言早视朝,勤圣学,止营缮,公赏罚,省宴游,却贡献等十五项事宜,均被皇帝采纳,并受到嘉奖。弘治四年(1491年),鲁豫一带天灾不断,人民生活艰难,柴升随即上书孝宗,建议他亲近忠臣,赈灾救民,安抚难民,广事储备。正德三年(1508年),柴升以巡抚之职兼三边重地,他明法制,整军队,严号令,正刑赏,加强边关防备。
正德十年,柴升以疾乞休,命驰驿归,赐岁夫月米。嘉靖二年十一月病逝家中,赠太子少保,赐祭葬。
家族[编辑]
曾祖柴恭;祖父柴兰,判官;父柴文璋,母苏氏。具庆下。弟旻、昂[4]。子柴朏。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戊戌,以进士郑寯等二十人为给事中,寯、林廷玉吏科;祝俓、王玺、叶绅、郑宗仁、魏玒户科;胡瑞、王纶、孙孺礼科;张朝用、刘孟、杨瑛、卢亨、鲁昂兵科;胡金、季源、韩祜刑科;庞泮、柴升工科。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