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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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
大明韶州府知府
籍贯湖广德安府孝感县
字号字守白,号酉室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正月二十七日
逝世天启二年(1622年)五月
配偶娶熊氏,封孺人
亲属(父)柯颂德
(子)柯孟楩
(孙)柯森
出身
  •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经历
著作
  • 《楚语集》(富顺县知县任内作)[5]
  • 《齐鲁篇》、《十泉咏》(泗水县知县任内作)[6]
  • 《适粤篇》(刑部任内作)[7]

柯文(1535年—1622年),字守白,号酉室湖广德安府安陆县籍,孝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柯文早年为诸生时便以才学闻名[8]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广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九十四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七名进士。户部观政,授四川富顺县知县。富顺县多豪强大族,常干扰官府。柯文到任后,严厉惩治为非作歹者,即使对方势力强大也依法办理,使当地风气为之一清[9]。他同时重视文教,常与诸生讲论文章,其门生后有官至参政[10]。时逢播州之役,上级因其干练,委派其督办粮饷。平乱后论功当受优待,却因流言中伤而未获奖叙。不久丁父忧回籍[11]

服阕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起为福建按察司照磨,三十四年(1606年)陞山东泗水县知县。泗水县民风淳朴,政务简要,其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并致力兴学,重修学宫,为先贤仲由后裔申请补给廪膳[12]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陞刑部广西司主事,曾奉命审理广西案件,平反许多冤狱,三十九年(1611年)陞员外郎,四十二年(1614年)陞四川司郎中[13],凡经手的重要案件,若有冤屈无不予以昭雪。还编撰《白云篇求生法》上呈刑部尚书,得到采行[14]。四十三年(1615年)调山东司郎中,五月参与会审梃击案[15],在提牢时感染风湿得重病[16]。同年出为广东韶州府知府,四十四年(1616年)回籍养病[17],病情虽稍有好转,但感慨自身状况,不愿以健康换取官位,引疾致仕归里[18]。归里后在家督导子弟读书论文,悠然自得[19]。天启二年(1622年)五月十五日晨起时神色有异,旋即去世[20],享年六十四岁。

著述[编辑]

柯文虽未专注于诗文创作,但才思敏捷,著述随地而成。在富顺县知县任内作《楚语集》,在泗水县知县任内作《齐鲁篇》、《十泉咏》,在刑部任内作《适粤篇》。其文风典丽矫健,颇具唐诗韵味[21]

家族[编辑]

柯文先祖为湖广德安府孝感县人,祖父柯实娶安陆汪氏,其子柯志能入赘安陆吕氏,遂定居安陆县。父柯颂德,以明经出身,因柯文官获赠文林郎、泗水县知县。生母张氏,赠孺人。兄弟四人,柯文为长子。妻熊氏,封孺人,治家有方。有一子柯孟楩,以荫官上林苑监监丞[22]

柯文天性聪颖,读书过目不忘[23]。事亲至孝,因未及厚养母亲而深感哀痛,每逢母亲忌辰便悲泣如孩童。侍奉父亲则极尽孝养。与诸弟友爱,有“大被同眠”之风,诸弟亦皆有才名[24]

曾祖柯秀;祖父柯实,岁贡生;父柯颂德,岁贡生。母张氏;继母乐氏。严侍下。弟柯京、柯奕、柯亹[25]

注释[编辑]

  1.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戊戌成进士,授富顺令。”
  2.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丙午补山东泗水令。”
  3.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庚戌擢秋官郎。”
  4.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既拜韶州命……遂以病辞。”
  5.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令富顺有楚语一集。”
  6.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泗水有齐鲁篇十泉咏。”
  7.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粤有适粤篇。”
  8.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公制举业擅场,诸生中名最早。”
  9.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公惩恣行奸利者,即强御必申法,诸窟蠧划然一清。”
  10.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进诸生讲说文艺,风习一变。今大参杨公,其所教士也。”
  11.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时有播州之役,当事廉公干敏,檄委督饷。事平功当在优叙,或中以蜚语。公闻赠君艰,驰归,置不屑理也。”
  12.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邑故事简民淳,公一切与民休息。日进诸生讲课文行,鼎新学宫,详补仲氏后裔廪饩具为额。”
  13.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柯文,酉室,诗二房,己巳正月二十七生。安陆籍孝感人,甲午二十二,会九十四,三甲一百六十七。户部政,己亥授四川富顺知县,甲辰补付建按察照磨,乙巳升泗水知县,庚戌升刑部广西司主事,辛亥广西恤刑,癸丑升员外,甲寅升四川司郎中,乙卯升韶州知府。
  14.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奉命讯广西狱,多所平反……凡大狱隶公谳决,有枉抑无不昭雪。著有白云篇求生法,请于大司寇,奉行之。”
  15.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厅,将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审张差所供各犯的确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细审。是日审者山东司官四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会问官二员赵会祯、劳永嘉;提牢官一员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员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道唯、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澧、朱瑞凤等。
  16.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偶以提牢中风湿,得末疾。”
  17. 《湖广通志》
  18.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既拜韶州命归里中,疾虽小平。公慨然曰:‘自顾昂藏,岂复无灾无难到公卿物也,安能长以官易吾身乎?’遂以病辞。”
  19.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督诸弟子读书论文,颂请息交以绝游之句,翛然自得也。”
  20.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今五月之望,晨起色稍异……竟无顾恋而逝。”
  21.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虽不留心雅骚,而涉笔成趣……典丽矫健,不失唐音。”
  22.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男一,即孟楩……补上林苑监丞。”
  23.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公天资颖敏,读书目数行下。”
  24. 《中宪大夫广东韶州府知府酉室柯公行状》:“居恒悼张太孺人弗及鼎养,逢生忌辰辄孺子泣。事赠君备极色养。友爱诸弟,有大被之风。诸弟亦各翩翩成俊才云。”
  25. 《万历二十六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申承文
明朝富顺县知县
1598年-1602年
继任:
袁汝萃
前任:
陈黉生
明朝韶州府知府
1615年-1616年
继任:
晏摅忠
蕲州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