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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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人仪 | |
|---|---|
| 大明 |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荣昌县 |
| 出生 | 永乐十五年丁酉七月初一日 |
| 配偶 | 娶张氏 |
| 出身 | |
| |
李人仪(1417年—?年),字士杰,四川重庆府荣昌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礼记》,府学生。景泰元年庚午科四川乡试第十名举人,年三十五岁中式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会试第四十九名,第三甲第一百名进士[1]。五年二月擢授监察御史[2],丁忧服阕,天顺元年(1457年)三月复除山东道御史,随大学士徐有贞弹劾忠国公石亨,得罪下狱,六月贬任襄阳县知县。宪宗即位,天顺八年(1464年)十月升荆州府知府。
家族[编辑]
曾祖李和轻;祖李世用;父李渊,直隶砀山县县丞;前母李氏;母戴氏。慈侍下,妻张氏,兄人脩;人佶。
参考资料[编辑]
| 官衔 | ||
|---|---|---|
| 前任: 张嵓 |
明朝荆州府知府 天顺年间 |
史籍失载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沃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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