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樱
曾樱(1581年—1651年),字仲含,号二云,江西临江府峡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东林党人。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七名进士。授工部主事[1],天启元年(1621年)升郎中,二年(1622年)出为常州府知府[2],期间频繁进出东林书院,与东林党人们交流学问,因而被奉为主席[3]。崇祯元年右参政分守漳南,任内成功剿灭九莲山贼,士民皆感恩而为曾樱建祠,后来以丁忧下野;服忧三年后,起复为分巡兴、泉道右参政。[4]崇祯七年(1627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5],任内廉介自持,同时修缮兵器和训练士卒,使得流贼不敢入境。[6]。十年(1637年)改湖广按察使,当时流贼湖广,官员们都不敢赴任,曾樱推荐晏日曙、万元吉出任官职,又协同郑芝龙剿贼,湖广于是重归安定。[7]十三年(1640年)升山东右布政使,分守东莱。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8]。十五年(1642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
甲申之变后,曾樱继续支持南明朝廷。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键即位(隆武帝),郑芝龙荐曾樱任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后进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留守天兴府。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天兴府陷落,曾樱举家到中左守御千户所城。永历五年(1651年)二月,清朝福建巡抚张学圣得知厦门防务空虚,命兴泉道黄澍、泉州镇总兵马得功偷袭厦门,当时曾樱在中左所城,曰:“此一块清净土,正吾死所,岂复泛海求活耶!”遂于二月三十日自缢。门人阮旻锡、陈泰等冒险运出其尸,乡绅王忠孝殓之,殡于金门(引自夏琳《海纪辑要》或《闽海纪要》)。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9卷
- ↑ 明实录附录: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实录 ,6卷
- ↑ 《东林列传》:“尝过东林书院,与高攀龙诸君子讲论道德,乡士大夫群推重之,奉为主席。”
- ↑ 《明史》 :“崇祯元年以右参政分守漳南。九莲山贼犯上杭,樱募壮士击退之,夜捣其巢,歼馘殆尽。士民为樱建祠。母忧归。服阕,故故官分守兴、泉二郡。”
-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2卷
- ↑ 《续掖县志》 (宦绩):“十三年迁分守参政。廉介自持,为政恺悌公平,不畏强御禁。时寇盗充斥,樱简器练卒,贼莫敢近。又请开新河备漕运。”
- ↑ 《明史》 :“寻以衔永多寇,改樱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给以敕。故事,守道无敕,帝特赐之。时贼已残十余州县,而永州知府、推官咸不任职。樱荐苏州同知晏日曙、归德推官万元吉才。两人方坐事罢官,以樱言并起用。樱乃调芝龙剿贼,贼多降,一方遂安。”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4114号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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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衔 | ||
|---|---|---|
| 前任: 何应瑞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7年 |
继任: 郭广 |
| 前任: 徐人龙 |
明朝登莱巡抚 1641年-1642年 |
继任: 曾化龙 |
| 前任: 张肯堂 |
南明吏部尚书 1645年-1646年 (署) |
继任: 瞿式耜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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