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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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暹(16世纪—17世纪),号旭海陕西凤翔府岐山县[1]明朝政治人物。万历庚寅(1590年)三月二十八日生。

生平[编辑]

曹暹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己酉科陕西举人第二名,天启二年(1622年)成壬戌科会试第三十六名,廷试三甲第八十八名进士[2],三年八月获授猗氏知县,有德政,人民都感激他。崇祯元年(1628年)升任河南道监察御史[3]巡按江淮,在当地肃清僚吏,三年八月再转为山东管粮道右参议[4]、山西冀宁道参议,平定晋藩之乱、释放冤狱。告归后流寇攻打岐山,他拿出金钱养壮丁防御,流贼惊溃而逃,城池得以保全[1][5]

遗迹[编辑]

岐山县城内曾有“两世御史”坊[6]

家族[编辑]

曾祖曹纪。祖父曹高云。父曹希参,训导。母雷氏。永感下。

参考文献[编辑]

  1. 1.0 1.1 光绪《岐山县志·卷三》:曹暹,万厯己酉第二乡魁,登天启壬戌进士。任猗氏知县有德政,人咸感之,巡按江淮,振厉风采、肃清僚吏,寻参议冀甯,平晋藩之乱、释沉冤。及告归,寇攻岐城,出夙养壮丁守御,贼惊溃,城赖以全。
  2.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曹暹,旭海,诗五房,癸巳三月二十八日生。岐山人,乡二名,会三十六名,三甲八十八名。礼部政,癸亥授山西猗氏知县,戊辰考选,授河南道御史,己巳淮扬巡按,庚午升山东参议,辛未养病,丁丑补山西右参议,庚辰考察,降四川佥事,辛未致仕。
  3.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八》:(崇祯元年四月丙午)考选科道官给事中二十六员……陈廷谟、曹暹河南道……
  4.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三十七》:(崇祯三年八月)乙卯,以兵科给事中陶崇道为江西副使,管南瑞二府,四川道御史王相悦为湖广参议蕲州兵备道,河南道御史曹暹为山东右参议管粮道。
  5.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同时陕西遗臣:……岐山则曹暹,天启二年进士。授猗氏知县。以御史巡按淮扬,转冀宁参议,平寇乱,归守全城。
  6. 达灵阿、周方烔、高登科《凤翔府志·卷之二》
  • 光绪《岐山县志》·卷三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八、卷三十七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传第六十五
官衔
前任:
房学颜
明朝猗氏县知县
1623年-1628年
继任:
李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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