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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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泰 | |
|---|---|
| 大明户科给事中 | |
| 籍贯 | 山西太原府徐沟县 |
| 字号 | 字时雍 |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1480年)八月初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乔氏,继娶周氏、杨氏 |
| 出身 | |
| |
常泰(1480年—?),字时雍,山西太原府徐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山西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二百六名,登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进士[1][2]。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擢户科给事中[3]。六年十二月以李福达案被谪戍边,十六年二月赦还。
家族[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康熙·徐沟县志》(卷三·选举第十九):常泰,东南坊人。正徳五年举人,登杨维聪榜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擢户科给事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