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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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庠(996年—1066年),字公序,原名宋郊,后改名庠。安州安陆县(今湖北省安陆市)人。

生平[编辑]

与其弟宋祁诗文齐名,时呼“小宋”、“大宋”,合称“二宋”[1]。生于宋太宗至道二年(996年),原居开封雍丘(今河南省杞县),后徙安州安陆县(今湖北省安陆市)。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宋庠在乡试,会试、殿试都是第一,连中三元。原取宋庠弟宋祁为第一,因“长幼有序”而改取宋庠。仁宗命改“郊”为“庠”。初仕襄州通判、大理评事。累迁右谏议大夫,参政知事。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治平三年(1066年)卒。著有《元宪集》、《校定国语补音》三卷、《通谱丛志》十二卷等,其中《元宪集》已佚,清初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辑出《宋元宪集》四十卷。

家族[编辑]

参考书目[编辑]

  • 王珪《华阳集》卷四八《宋元宪公神道碑》
  • 宋史》卷二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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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史·宋祁传》:“祁字子京,与兄庠同时举进士……人呼为‘二宋’,以大小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