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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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需 | |
|---|---|
| 大明南京吏部尚书 | |
| 籍贯 | 江西德兴县 |
| 字号 | 字孚吉 |
| 谥号 | 清简 |
| 出生 | 正统十三年(1448年)八月初四日 |
| 逝世 | 嘉靖三年(1524年) |
| 配偶 | 娶李氏 |
| 出身 | |
| |
孙需(1448年—1524年),字孚吉,号冰檗,明朝政治人物。江西德兴县人。成化壬辰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生平[编辑]
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江西乡试第二名[1],成化八年(1472年)登进士,为常州府推官,十五年三月擢试监察御史,十六年六月实授南京四川道监察御史。弹劾僧继晓,忤旨被施廷杖。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2]。丁忧服阕,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复除湖广副使,十二年正月升浙江按察使,十三年九月升浙江左布政使,调江西。
弘治十五年(1502年)六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期间赈灾救济。之后得罪镇守太监刘郎,刘郎诬陷,十七年闰四月改为巡抚陕西,十八年因灵州被围攻,被调回京别用,十八年六月再改巡抚郧阳,安抚流民。
正德元年(1506年),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正德四年,拜礼部尚书,两月后,被刘瑾弹劾,中旨令致仕。刘瑾罪诛,起用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正德十三年(1518年)乞休。嘉靖初年去世,赠太子太保,谥清简[3]。
家族[编辑]
曾祖孙伯清,赠兵部尚书。祖父孙原贞,兵部尚书。父孙敏,训导。母汪氏,继母王氏。重庆下。兄干、蒙。弟谦、晋、观、贲、有。[4]
参考文献[编辑]
- 费宏《南京吏部尚书致仕赠太子太保谥清简冰檗孙公传》
- ^ 《国朝献征录·卷二十七·南京吏部》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升刑部郎中杨茂元、杨光溥、张抚、监察御史阎仲宇、徐舟、杨纯、大理寺右寺正李逊、南京刑部郎中吴洪、南京监察御史孙需、江西按察司佥事庄恭、福建佥事杨峻、广东佥事翁晏、山东佥事刘寅、刘璋、河南佥事董龄、云南佥事刘福、陕西佥事翁遂、绍兴府知府李延、云南府知府陈揆、河间府知府顾佐、漳州府知府刘瀚、福州府知府陆珩俱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广;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抚、舟、需、龄、佐四川、龄抚民;仲宇山东;纯、逊、福、遂、瀚、珩陕西;纯抚民;洪、揆贵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广西。
- ^ 《明史》(卷172):孙需,字孚吉,成化八年进士。为常州府推官,疑狱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继晓,忤旨,予杖,出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岁凶,募民筑汴河堤,堤成而饥者亦济。镇守中官刘郎贪横。奸民赴郎讼者,需以法论之遣戍。郎为跪请,执不听,郎恨次骨。大臣子横于乡,需抑之。郎与谋,改需抚陕西。寻改抚郧阳,安辑流民,占籍者九万余户。正德元年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礼部尚书。未两月,刘瑾恶之,追论抚河南时事,罚米输边。廷推需刑部尚书,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谥清简。
- ^ 《成化八年壬辰科进士登科录》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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