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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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逊 | |
|---|---|
| 大明云南布政司左参议 |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成都县 四川成都府茂州卫官籍 |
| 字号 | 字昌言,号五津 |
| 出生 | 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二十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常氏 |
| 亲属 | (子)景达、景适 |
| 出身 | |
| |
周逊(1505年—?年),字昌言,号五津,四川成都府成都县人,四川成都府茂州卫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易经》,由府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九名。年五十二岁中式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二名进士。以疾居家,后征为刑部主事,累官光禄寺丞、云南左参议[1],辞归。有《五津诗集》。
家族[编辑]
曾祖周瑛,祖周晟,知县;父周武,嫡母王氏;继母张氏;生母鲁氏。弟周述、周选[2]。
参考资料[编辑]
| 小作品图示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