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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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越
大越國
Đại Việt Quốc
1428—1527
1533—1789
黎圣宗在位时期疆域
黎圣宗在位时期疆域
首都东京(1428—1527,1592—1789)
西京陪都,1543—1592)
皇帝 
• 1428—1433(首)
黎利
• 1522—1527
黎恭皇
• 1533—1548
黎庄宗
• 1786—1789(末)
昭统帝
历史 
• 黎利建国改元
1428年
• 莫登庸篡位
1527年
• 郑主攻陷昇龙
1592年
• 昭统帝被废
1789年
人口
• 1490年[1]
7,700,000
前身
继承
File:Blank.png 安南属明时期
File:Blank.png 明朝
1527
莫朝
File:Blank.png
1789
阮主
File:Blank.png
1789
西山朝
File:Blank.png
今属于越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挝
柬埔寨

后黎朝越南语Nhà Hậu Lê茹後黎),越南的一个朝代,由黎利于1428年(天庆三年;明宣德三年)创立,国号大越,又称黎朝[2][3]皇黎[4][5][6]。后黎朝可以分为前期和后期两部分。前期与占城对峙;到了后期,阮主郑主分据南北对峙,后黎朝皇帝仅为郑主的傀儡。

部分越南的历史学者,先将1428年至1527年的前期称作黎初朝越南语Nhà Lê sơ茹黎初),后将1533年至1789年的后期称作黎中兴朝越南语Nhà Lê trung hưng茹黎中興),以示区别。

历史[编辑]

抗明建国[编辑]

黎利出生于越南陈朝清化省,其家族为当地豪族。1407年,中国明朝南下消灭越南胡朝,并吞越南,郡县其地,史称“大虞与明战争”。但在安南属明时期,中国官吏多横征暴敛[7][8][9][10],苦役当地百姓[11][12][13],强制移风化俗[14],加上明朝违背了为陈氏复国的承诺[15],使得越南反明冲突和民变不断[16][17]

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黎利在蓝山乡起义反明,自称“平定王”,史称蓝山起义。黎利听从黎只建议的“乂安险要,地大人众…今宜先取茶隆,略定乂安,以为立脚之地”,先占领越南中部地区,再图越南北部地区。后来,黎利按计先占领乂安、顺化等地,后又于崒洞祝洞之战大败成山侯王通,王通困守东关城(今河内)。1427年(宣德二年),黎利在支棱昌江之战大败明军援兵,阵砍主将安远侯柳升、副将保定伯梁铭(一说病死)、参将都督崔聚、兵部尚书李庆等,又俘虏工部尚书黄福。黎利命阮廌撰《与王通书》,以“夫大厦将倾,非一木之所能支;长堤将溃,非杯土之所能障”,劝王通退兵,并告知王通明朝援军已经几路覆没的事实,威胁“倘若犹豫不决,吾之将士,疲于攻㦸,废其农桑,决意兼攻”[18]。王通最终被迫议和,领兵退回广西,黎利军最终在长达十年的抗明战争中获胜,使越南再次恢复独立。

明朝放弃直接管辖越南后,改封黎利于1426年所立之傀儡君主陈嵩为安南国王。黎利将明军驱逐之后,便对陈嵩不利,陈嵩死因众说纷纭,一说是遁逃时被朝廷所获,便饮毒药而死;一说是他“潜驾海船而卒”;一说是潜逃时被黎利令人追杀。1428年,黎利建立后黎朝,定都东京(今河内),并颁布《平吴大诰》。

黎初政局与谅山篡弑[编辑]

黎利在位之初,明朝不承认其地位,要求立陈朝后裔为安南国王。1431年,黎利表明遍寻不着陈朝宗室后裔之后(或将他们全部屠杀),明宣宗妥协,封黎利为“权署安南国事[19][20]。黎利即位后,即大封追随他蓝山起义功臣,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

黎利建国后,朝廷内部陷入立储之争,分成长子黎思齐和幼子黎元龙两派。最初,黎利采取折衷的方式,下旨“若思齐方临朝听政,则元龙监国抚军,一遵赵宋故事”[21],以黎思齐为国王,以黎元龙为皇太子[22]。后来,黎利病逝前还是把黎思齐废黜,降为郡王[23],黎元龙被正式定为皇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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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名臣阮廌 (1380年—1442年)

黎利死后,其子黎元龙(1433年9月5日至1442年9月7日在位)即位,是为黎太宗。当时黎太宗仅十岁,因此国事皆由黎察裁决。1438年,黎察因滥权而遭处决,黎思齐也遭到诬蔑杀害。黎太宗时期对国家礼制和科举多有完善,史称“典章文物,粲然大备”,也是其统治时期后黎朝君主正式被明朝正名为“安南国王[24]。黎元龙的皇后本为杨氏贲,原有一子黎宜民被封为皇太子。杨氏贲被废后,黎太宗改立黎邦基为皇太子,而黎宜民则被降为谅山王,埋下后来黎宜民发动兵变杀黎仁宗之因。黎太宗其人耽心酒色,1442年强迫侍奉阮荐的婢女阮氏路随驾伺候,不久黎元龙意外以虐疾暴毙,阮荐家族亦遭牵连。

黎元龙死后,由其子黎邦基(1442至1459年在位)即位,是为黎仁宗。黎仁宗与其父一样是年幼继位,因此由其母宣慈太后阮氏英摄政,国政则由阮氏英及大臣郑可(越南语Trịnh Khả鄭可)把持。黎仁宗在位初期,越南内部相对和平繁荣,史称“十七年间天下太平,安居乐业”,同时后黎朝开始向占城扩张。大和九年(1451年),宣慈太后阮氏英杀郑可,但1453年仁宗亲政时,便赦免了郑可的罪名,并给其家人官田。仁宗名义上亲政时只有十二岁,阮氏英仍掌大权。延宁六年(1459年),谅山王黎宜民勾结都指挥黎得宁[25],发动兵变进入皇宫,杀死仁宗,太后阮氏英为免被擒获或被叛军所杀,使一仆人将自己杀。

谅山王黎宜民为仁宗之兄,于1459年发动兵变杀仁宗,即位为皇帝。不久,大臣阮炽丁列杀黎宜民,改立太宗四子黎思诚为帝。黎宜民在位仅243天。

圣宗与宪宗治世[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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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圣宗 (1460年—1497年在位)

黎思诚(1460至1497年在位)是一个深受儒教影响的人,黎仁宗年间被封为平原王,后改封为嘉王。勋臣们废立黎宜民后,便以“嘉王明睿雄略,非诸王比,人心咸属,天意可知”,拥立黎思诚为帝,是为黎圣宗。黎圣宗即位后,以中国宋朝理学为样本着手改变越南,改革了官制和行政区划[26]。此外,他认为政务应由有学问品德的人而非出身豪门的人来主掌,当时越南科举仅断断续续地举行,为了使更多豪门之外的人入仕,圣宗重启了科举制度,定制为会试三年一科。圣宗也在各地进行普查,在各省广设文庙以尊儒教,停止兴建新的佛教、道教寺院,并限制僧侣购置新的田产。同时,黎圣宗又颁布了《洪德法典》(1483年),并下令吴士连编写的《大越史记全书》成为官方史书。圣宗本人也喜好诗书,在宫中辟有“九歌琼苑”,常与文人唱和,其擅长用喃字创作,也擅长汉文,本人也著有许多作品。

黎圣宗的治世是越南极盛的时期,史称“四夷宾服,八极倾风,三十八年,天下安治”。后黎朝先后对外讨伐了北方山夷、琉球海盗、哀牢、澜沧以及占城等国[27]。1469年,越南占领盆蛮 (今老挝孟潘),设镇宁府。1471年,越南占领占城的首都毘阇耶(Vijaya),俘虏占城国王槃罗茶全(Bàn La Trà Toàn或Pau Kubah),占城人民大批向柬埔寨马六甲移民,自此占城北部阿摩罗波胝(Amaravati)、中部毘阇耶均被越南占领 (越南设为广南承宣道),越南在这些新征服的土地上让军人及农民屯田,而占城仅剩南部宾童龙(Panduranga)保有部分独立,成为越南的保护国。1477年,侵占明朝云南纳更山以南地区,设广陵州。1479年,越南又攻打澜沧王国(今老挝)。越南攻陷澜沧首都琅勃拉邦,杀国王刀板雅,自此使得澜沧向越南朝贡。黎圣宗征伐四克,志得意满,甚至继续向西征讨了兰纳王国(今泰北地区),但被击败损兵折将,加上在老挝的快速扩张使得后黎朝不胜重负,最终黎圣宗决定引兵回国。

黎圣宗死后,其子黎鏳即位,是为黎宪宗,在位时间为1497至1504年。宪宗为人仁慈温和,存心图治,屡行善政[28],政事照太祖及圣宗之例而无甚更张,但其于农业民政上特别关注[29],大修堤防水车以备水旱[30]。宪宗在位期间国内无有盗贼作乱,国外亦无战事攻伐,越南处于太平时期。

黎运中衰[编辑]

宪宗死后,其子黎敬甫即位,是为黎肃宗。黎肃宗主政后展现出贤君形象[31],似乎他就要把黎圣宗、黎宪宗的事业发扬光大,但不料其在位仅六个月(1504年)便暴毙而亡。这一意外使得黎宪宗生前认为“不德”的皇子黎濬继承皇位[32]

肃宗死后,肃宗之兄黎濬即位,是为威穆帝,在位时间为1505至1509年。威穆帝好酒色,行暴政,专用外戚[33],雄猜好杀,使得许多后黎朝宗亲皆有反意[34]。明朝使臣许天锡与威穆帝见面后,作诗以“安南四百运尤长,天意如何降鬼王”形容其人。威穆帝雇有一批侍卫保护自己,其中之一便是后来篡位建立莫朝的莫登庸,他与威穆帝非常亲近,并升到了天武卫都指挥使之位,最终逐渐坐大。威穆帝的堂弟简修公黎潆原来被威穆帝关于狱中,后来贿赂守卫得以脱逃,随后便与其他大臣一起举兵推翻威穆帝。威穆帝的死因说法不一,《大越史记全书》所载说法有二,一说被黎潆所俘后饮鸩自杀,一说逃亡时被杀,明史外国传二则说阮种逼黎濬自杀后立其弟阮伯胜为帝,黎广诛阮伯胜,再立黎晭为帝。

简修公黎潆借大臣废立威穆帝,是为襄翼帝,在位时间为1509至1516年。即位之初,襄翼帝锐意“恢太祖立极之图,弘圣宗觌文之治”,不但开启经筵,又颁治平宝范五十条于国内,敷敎愼罚,似乎要有所作为。但他在位不久后本性尽露,优游不断[35],大兴土木[36],史称“更之筑之,年年无穷”,频繁的工程使得民众困苦,士卒疲劳。襄翼帝更被明朝使臣潘希曾嘲以“貌美而身倾,性好淫,乃猪王也,乱亡不久矣” 。洪顺八年(1516)年,国中民变日益频繁,襄翼帝先亲征平定陈公宁等,又值陈暠造反,襄翼帝再次亲征,不料被陈暠击败,官兵死伤惨重。大臣郑惟㦃因以往多次劝谏襄翼帝被罚而心怀不满,于是与黎广度、程志森等人同谋废立,领兵入宫在太学门弑杀襄翼帝[37]

莫氏代黎[编辑]

郑维㦃杀襄翼帝后,立黎光治为帝。仅三天,又立锦江王黎漴的长子黎椅为帝,改元“光绍”,是为黎昭宗。陈暠一度攻入首都,昭宗短暂出逃,郑维㦃收复首都后,昭宗复位。之后,郑维岱杀黎光治。昭宗在位的时期,权臣互斗,政非己出,国家陷入一片混乱,当其时掌权的大臣中一派为莫登庸,另一派则是郑氏与阮氏两个有权势的家族。

光绍五年(1520年),莫登庸在压制国内其他权臣家族后,成功以“剿平群贼”为由节制天下水步诸营,自此取得了国家的兵权[38]。两年后,黎昭宗越加惮忌莫登庸威权日重,于是与大臣航献、范恕等密谋,趁内乱逃离首都投靠郑绥,而莫登庸则以“光绍皇上被奸人胁迁于外”为由,改立昭宗之弟黎椿即位,改元“统元”,是为黎恭皇。黎昭宗虽然成功逃出,但其号召的勤王势力旋即被莫登庸击败,昭宗又沦为被郑绥挟制。统元四年(1525年),莫登庸击败郑绥于清华 (今越南清化省),擒黎昭宗,次年杀之。统元六年(1527年),莫登庸被封为安兴王,加九锡,数月后便迫使黎恭皇禅位于自己,又逼恭皇母子自杀[39]

黎氏再兴[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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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主第一代领袖郑检的画像

莫登庸篡黎后,黎氏宗室和忠于黎氏的旧勲功臣屡有起义[40],例如莫大正元年(1530年),黎意起事于清华 (今越南清化省)[41],甚至两度大破莫军,军声大振。但黎意最终因兵胜心骄,被莫国桢突袭擒获,而其他黎氏旧部一些留在清华继续对抗莫朝,另一些则转投在哀牢的安清侯阮淦。莫大正三年(1532),阮淦扶持昭宗之子黎宁 (有争议,一说为冒充,明朝亦有质疑[42]) 复位,建行在于瑞原县安场社[43],改元“元和”,是为黎庄宗[44]。自此黎氏再兴,莫朝占据着红河三角洲,而黎氏则占据着清华(今越南清化省) 以南,与莫南北对峙,史称黎中兴朝

黎庄宗复位后,曾经多次派大臣北上明朝,请求明世宗出兵讨伐篡位的莫登庸[45][46]明世宗一度打算讨伐莫登庸,但最终考虑到“益兵继饷,必举天下全力”、“登庸父子悔罪革心”、“议者尚以黎氏为疑”等[47][48],最终转而决定接受莫登庸的请降,但也革去王号,只册封莫登庸为从二品的“安南都统使”,这时期黎氏政权并不得到中国的承认。

File:Triumphant return of a civil commander, view 2, Doc Loi temple, Nghe An province, late 18th century, Do (poonah) paper - Vietnam National Museum of Fine Arts - Hanoi, Vietnam - DSC05115.JPG
郑主政权军队的画像

元和十三年(1545年),阮淦意外被莫朝降将杨执一毒杀,其婿郑检继承其权柄,出任太师谅国公、节制各处水歩诸营,继续扶黎灭莫,是为郑主之始。黎英宗正治二年(1559年),郑检成功收复太原、谅山等大片领地。正治十三年(1570年),郑检去世,其子郑桧继承其位,但不久后便被郑松取代。郑松在黎世宗光兴十五年(1592年)成功收复东都(今河内),使黎天子得以还京,光复旧物,并取代莫朝明朝册封为“安南都统使[49]。自此中兴黎朝名义上重新统一越南,而莫朝就拒守高平一隅之地。

这时期,前太师阮淦的次子阮潢因为被郑检猜疑,阮潢请教阮秉谦怎么办,阮秉谦回答“横山一带,万代容身”,因而阮潢决定自请出镇南方,得到郑检的允许。这时期阮潢仍向后黎朝朝廷效忠,每年向朝廷上缴白银400斤、丝帛500匹,并屡次出兵支援郑氏进攻莫朝。但后来阮主逐渐割据自雄,成为郑主政权的大患。

黎皇郑主[编辑]

File:Vietnam1650.GIF
郑阮纷争于1650年的形势。粉红色为莫朝,粉紫色为郑主,黄色为阮主,绿色为占婆

权臣郑松比其父郑检更加专权跋扈[50],先后废立黎英宗黎敬宗,并能随意干预皇嗣继承。在收复东都(今河内)后,郑松便被其党羽推举为“平安王”,史称“国家事权皆自裁之,财赋兵民悉归王府”,他在世时黎世宗黎敬宗黎神宗俱傀儡天子,只是“端拱受朝谒而已”。这时期郑氏尽管掌握国家实际的核心权力[51],但其面临着高平莫朝和宣光裒主的威胁、广南阮主的崛起与中国潜在干涉可能,故而郑主并未像莫登庸行篡位之事,使得当时越南的政局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出现“黎氏为皇、郑氏执政”的二元格局[52]

在这时期,黎朝皇室的手中财力仅够日常开支,禁军宿卫也全是郑氏指派,黎世宗以降的全部黎朝皇帝只作为一个象征式的虚位元首[53],其除了祭祀、外交、科举、礼节性活动外并无存在感[54]。郑松以后的历代郑主逐渐完善这一种“黎皇郑主”的格局,郑主设座于黎朝皇帝旁边,穿紫色龙袍,临政视事[55]。朝廷大事由郑主决断,庶务由“府僚越南语Phủ chúa Trịnh”负责,府僚以“六番”虚化了朝廷的六部职能。

在名义统一越南后,广南的阮主逐渐坐大,又允许葡萄牙商人建立商业港口费福(Faifo,今会安),虽然其名义上仍奉黎氏为主及使用中兴黎朝年号,但已然成为威胁郑氏政权的存在。郑松之子清都王郑梉非常惮忌阮福源,于是他便在永祚九年(1627年)要求阮福源入朝拜谒[56],但被阮福源拒绝,郑梉因而决定南征阮主,自此开启了郑阮纷争的时代。这时期郑主虽然拥有红河三角洲的富裕领土和更庞大的人口,但是阮主修建长育垒柴垒,又任用陶维慈阮有镒等名将抗衡,使得郑阮两家相峙不休,最终双方的分界线大致定在今广平省𤅷江上。

在结束了和阮主的长期战争后,西定王郑柞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北方割据的莫氏政权,并发起进攻屡次把莫氏驱逐出高平[57],但其时清廷视莫氏为可以掣肘黎朝的工具,因此屡次施压逼使郑氏把莫元清放归高平[58][59]。这情况直至三藩之乱爆发后才得到改变,当其时莫元清与邻近的吴三桂政权互相勾结,并为其筹办粮饷[60],结果三藩事败后被清朝一体追究[61],也使得中兴黎朝成功收复高平四州,终结莫氏割据高平九十一年的历史。

黎祚告终[编辑]

File:十全敷藻图册之安南国王至避暑山庄.jpg
十全敷藻图册之安南国王(黎昭统帝)至避暑山庄

结束郑阮纷争后,郑柞郑根郑㭎称主时,均致力于民治,着手改革,内又有范公著,阮公沅等贤臣辅助,既设立武学所和武举,又重新制定了度量衡,当时北河号称“承太平之业,兵革不试,宇内无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备,纪纲毕张,殊方纳款,上国归地,号称极盛之世”。然而,后来继位的郑杠暴戾专横[62]、奢侈无度,宠信宦官黄公辅[63],又对内大兴土木[64],郑府士兵腐化骄横;他又弑杀了永庆帝黎维祊、无理罢黜了黎纯宗的太子黎维祧。如此之下,社会持续动荡不安,百姓和士绅日渐不满,一时间阮有求阮名芳黎维缺字图片黄公质等纷纷起义,郑主政权陷入焦头烂额的景地之中。

直至郑楹推翻郑杠后,他任用了黄五福、阮贵憼、阮公采等得力大臣辅佐,并废除了很多郑杠时期的乱政[65];他又以“念边方犹逞蠢顽,欲以帖邦畿而宁海宇;谓正礼宜隆世嫡,宝以重尊统而一民心”,重新拥立了黎显宗稳定人心[66]。同时,他下令恢复军民屯田[67],重新赈济灾民[68][69][70]、裁撤巡渡商税[71]、恢复鄕试旧制,因而北河在他治理下开始复兴,四方盗贼民变也逐渐平息。郑森继位后,他于景兴三十五年(1774年)趁阮主政权衰弱和张福峦乱政,以黄五福为将发动了征讨阮福淳的战争,并在隔年攻破了阮主的都城富春(今顺化),收复了顺化以北的土地人口[72];同时,在他治下北河出现了“天下承平,比年丰稔,市缠间物价甚贱”的盛况[73]。志德完满下,郑森一度打算篡夺黎显宗的帝位,并在景兴三十八年(1777年)派大臣出使清朝,但其阴谋最终被忠于后黎朝的使臣武陈绍所挫败[74]。郑森废长立幼,以幼子郑檊为世子,结果去世后长子郑棕重新兵变夺权,三府兵自恃有拥立之功,骄纵日肆,史称“权归军士,逼勒官府,动以破家殴杀吓之,至移易将相皆出其口”,国内逐渐陷入混乱。

景兴四十七年(1786年)五月,阮惠入寇顺化,旋即又以“扶黎灭郑”为名北侵,郑军大败扔失山南承宣,西山军进逼昇龙。郑楷亲自率军相战于西龙津,但最终失利引刀自杀,自此延续一百多年的郑主政权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七月,阮惠参谒黎显宗[75],黎显宗以幼女黎氏玉昕为其妻。后来,黎显宗病亡,皇太孙黎维祁即位,是为昭统帝,阮文惠等西山军把京城库房抢掠一空而去[76]。昭统帝即位后,黎天子无力掌控天下,如郑槰阮有整等先后领兵入城掌权,各地官员互为雄长不听朝命[77],国家仍持续陷入混乱中,阮惠于是再度派兵北伐,并最终占领北河大部分的地方。昭统二年(1788年)五月,为了挽救国家,流亡高平的昭统帝和太后阮氏玉素向清廷乞师救援,乾隆帝接受了两广总督孙士毅“存黎而取安南”的意见,因而清兵以“兴灭继绝”为由发兵,从此爆发了清军入越战争。清军入越初期势如破竹,收复了首都昇龙,但随后贪功而被阮惠大败,乾隆帝于是以“天厌黎氏,不能自存”,改册封阮惠为安南国王,而将昭统帝置为三品佐领,薙发易服,自此黎亡。

行政及社会架构[编辑]

黎初朝[编辑]

黎利时期,他沿习了陈朝旧制和明朝体制[78],朝中设左右相国、内阁密院、中书黄门和三省门下等,大力强化了中央集权[79]。地方上,黎利把全国分为“五道”,西道辖三江、宣光、兴化、嘉兴等镇;东道辖洪州、南策、安邦等卫;北道辖北江、谅江、太原等镇;南道辖快州、莅仁、新兴、建昌、天长等路;海西道辖淸化、乂安、新平、顺化等卫。每道设“卫军”、“行遣”,每卫置“总管”、“都总管”、“同总管”等职[80]。在社会基层治理上,黎利则仿效朱熹社仓遗制,在地方广置“社”的单位,并按照社的人口大小任命不同数量的“社官”[81]

谅山王黎宜民时,仿效明朝设六部、六科等,官职均从明制。黎圣宗时,又增设六寺,并改“五道”为“承宣十三道”(后又增加至十五道),道的民政由“承政”管理,军事由“都总兵”领导,刑罚由“宪察”主持,中央另设“监察御使”来督察各道事务[82]。少数民族地区则设立“团练”、“守御”、“知州”、“大知州”等职位,由边区酋长担任[83]。按《皇黎抑斋相公遗集》,黎圣宗时期全国有十五道、五十六府、县一百八十七、乡一、社九千七百二十八、村二百九十四、坊五十九、庄一百十六、洞五百三十四、所五十六、寨七十四、源十六、营一百有十等。全国丁壮总数为“七十万九百四十”。丁壮人口分布上,山南有十四万人、海阳十一万人、山西十万人、京北十万人、清华七万人、乂安五万人、安邦三万人、太源三万人、宣光一万八千人、兴化十万八千人、高平一万一千二百人、谅山一万一千二百人、升华五百四十人。[84]

黎初朝时期的官员“自一品至三品著红衣、四五品着绿衣、余著青衣”[85],俱用乌纱圆领。官服补子则是“食兽法象,公、侯、伯、驸马并文武正品画一,从品画二,风宪堂上司画一,分司画二,云、河、山、水、葩木诸样,繁杀不拘。以五彩彰施于五色𫄨绣金线,听各从宜”。

File:Phân chia hành chính của nhà Lê Sơ dưới sự trị vì Hoàng đế Lê Tháng Tông (~1475).png
黎圣宗时期的行政区划

中兴黎朝[编辑]

中兴黎朝时期,朝廷的军政、财政、内政尽归世袭的郑主裁决,郑氏的“主府”成为越南的最高权力中心,黎朝天子只是一个虚位元首,与朝鲜半岛历史上的武人政权、日本历史上的幕府很相似。最初时,中兴黎朝官制参照黎初朝,设立宰相,官职有左相、右相、平章等,后来郑氏废除宰相,改设“参从越南语Tham tụng”、“陪从越南语Bồi tụng”、“府僚官”等宰相机构以辅佐郑主施政[86],又有赐给年老者“国老”的顾问职位,打造相互牵制的“群相制”。郑主又以吏,户,礼,兵,刑,工为“六番”,行使和取代原来朝廷六部的核心职权[87];而据《雨中随笔》记载,当其时用人选拔上是“六番添差用进士文臣,副知佥知用监生文员”[88]

地方上,因应当时南北对峙的长期战争环境,郑氏将黎初朝地方行政区划的“道”改为“镇”。镇设镇司,改以高级武官镇守,又设“督同”(四、五品)、督视(三、四品)、巡守等管理地方事务。各镇又有文官负责的“承司”、“宪司”,地位俱低于武官主持的镇司。“承司”主官是左右承政,又设参政、参议等负责民政,“宪司”则设有承宣按察使、按察付使等负责考课理讼。地方在府州县下设有“社”的基层行政和司法机构,每社有社长、社吏、社胥等职协助地方治理和收纳租庸,由村民自己推举,全国有八千到一万余个大小不等的社,大社有一、二百口人,小社只有几十人[89]

教育及科举[编辑]

教育[编辑]

顺天元年(1428年),黎利即位后便开始大量建立地方学校、文庙和文址,学习中国儒家经典和汉字[90],并仿效中国实行学田制,又“令有司广选民间良家子第充各府生徒,立师儒以教训之,刊经籍以颁有之”。后黎朝又仿效明朝,在地方大量设立教授、学正、训导等官,共计有106员。黎圣宗时期,朝廷针对教职人员进行考核,要求各考四书五经各一题、诗赋一题、制诏又各一题等。[91]

后黎朝时期的乡学私塾大兴,不少退休官员会自己设堂招徒,讲授举业,如正和六年(1685年)的乙丑科探花武晠,他在下野后筑书室于壕南,号称“许多学者负笈千里而至,每讲日,学堂不能容纳...及门多擢科甲,为名臣”[92];甚至黎朝末年时,还有女子设堂授徒的私塾存在,如女文豪段氏点在章阳所设的私塾。其次,村社的官员乡绅也会捐赠学田以鼓励后学、兴起文风,如《富义社文会碑》就记载该社学田全部用于奖励本社读书子弟,只要有人科场中第或得到封职,均可获得社里的奖励;富多社的《乡寨条例》也列明县里共拨古钱800贯,用以建立10间学舍,安置学生。乡学私塾的童蒙文章大抵是中国经典《三字经》、《千字文》等,但也有越南人自己编纂的《裴家训孩》等书。[93]十六世纪,曾经漂流到越南的朝鲜人赵完璧也记当地“俗尚读书。鄕闾往往有学堂。诵声相闻。儿童皆诵蒙求及阳节潘氏论。或习诗文。其读字用合口声”[94]

除此以外,后黎朝针对武学也进行了改革,如黎太宗、黎圣宗皆屡屡考核武官,并让队伍讲肆阵图、不忘武备。中兴黎朝以后,因应朝廷和莫朝阮主等长达260年的对峙和战争,朝廷在保泰二年(1721年)正式设立武学所,并设立教官,让功臣子弟充“武生”,以学习武经略战和武艺等。朝廷甚至要求文臣习武,以让他们能够同时带兵打仗。[95]

科举[编辑]

File:Tranh miêu tả cảnh triều đình nhà Lê trung hưng đang tổ chức kỳ thi Hương vào năm 1684-1685. - Their Manner of Choosing Literados.png
塞缪尔·巴伦(Samuel Baron)记录17世纪中兴黎朝时期的科举,士子在竹笼下行文写卷

后黎朝建国后,最初设立乡试会试殿试等三级考试制,中兴黎朝后因为战乱,只设立乡试、会试的二级考试制,并出现捐钱入试的情况。取士称号上,士子军民经乡试中三场者,可以称为“生徒”;中四场者,可以称为“乡贡”或“举人”,并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其后,殿试(中兴黎朝后为会试)取录者又各赐进士出身、恩格不等,但与中国不同的是越南有“缺魁缺甲”的特色,即一科中第一甲经常缺员,并不会随意授予功名给没有真才实学的考生。[96]场规上,文科的试场皆以竹篱为墙,考生按名册分坐,越南考生行文写卷时没有中国的号房,而是用通风透气的竹笼罩住考生,竹笼高三尺、阔四尺、每简高三尺,各竹笼之间也有一定的距离,以符合越南炎热的气侯和经济效益。[97]

科举策文的内容上,多分为治国方略、纲纪制度、德政民心、经济财政、军事武略、求才纳贤等,后黎朝统治者除了遵从儒家理念外,也非常注重经世致用、古今为用的特点,他们往往在科举中规定使用“洪德文体”,要求士子“文体用浑雅,禁用浮薄、险陂、难涩之词;对陈时务,要斟酌得体,适于实用,不得泛为夸大”[98],鼓励士人批评时政,与中国明清两代的八股套文形成鲜明的对比。[99]最初黎太宗在大宝三年(1442年)开科时,科举时间或六年一科,或五年一科,未有定制,直至黎圣宗即位后始定为三年一科。此外,黎朝历代还举办过东阁科宏词科书算科士望科明经科等制科考试,以选拔各种人才。[100]据历朝宪章类志统计,后黎朝自从大宝三年(1442年)至昭统元年(1787年),共开进士科90科,收取约进士1752名;制科4科,收取中式者30名。[101]

武举[编辑]

File:Military training,viet.jpg
塞缪尔·巴伦(Samuel Baron)记录17世纪中兴黎朝时期的军事训练

文科以外,黎朝在保泰五年(1724年)设立武举,三年一期,凡是天下军民、武生俊秀、习武者皆可以报名参与,以选拔将才应付战争所需。黎朝没有规定文举者不得入武举、武举者不得入文举,朝廷允许士子、军民自由选择交叉入试,如《黎朝造士登科录》就记载许多越南人先考取了乡贡,其后又通过武举当官的例子。[102]

中兴黎朝时期的武举是“所举”和“博举”的二级制,所举中式者称“弁生”并取得参加博举的资格。博举参加的考生约600名,分别考较身材、技勇、弓弩、炮射、武艺、阵法、摔跤等,同时还要考验其兵书、方略、诗赋的能力等,仅有能文能武者才能在武举中式成为“造士”。按黎贵惇记载,考生能中式的比例仅约2.44%。[103]

授官上,“造士”第一甲授正六品武尉,第二甲授从六品武尉,第三甲授正七品副武尉,较清朝武进士的初授职品更低一点。[104]据统计,后黎朝自保泰五年(1724年)至景兴四十六年(1785年),共开武举科19科,收取约武造士60名、同造士140名。[105]

外交[编辑]

内帝外王[编辑]

尽管越南拥有久远的“内帝外王”历史,但后黎朝前三代君王均以“国王”自居而不称帝国内[106],以免刺激明朝。直至黎圣宗在光顺八年(1467年)十二月恢复“外王内帝”,制皇帝受命之宝,并对外采取“北和南征”的策略,一边修好明朝,一边向南扩张。其又仿效中国朝贡制度,要求周边小国朝贡后黎朝[107][108][109],让后黎朝成为中南半岛的“小天朝”[110]

按照中国礼法,以小事大者必须使用真名[111],但后黎朝沿用自李朝的做法,自黎利以降均以伪名奏报明朝[112],较李氏朝鲜尚氏琉球等其他中国藩属为异。越南史料中也往往把向明朝贡形容为“报聘”、“如明”、“交邻”等[113][114],而不像李氏朝鲜采用“朝天”等宗藩意味比较强的字眼[115]。日本学者山本达郎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礼制对“内帝外王”的越南君主而言是巨大的耻辱,因此越南以伪名朝贡的另类方式来尽可能不伤害“对等”形式[116]

中国明清两代均对后黎朝的“内帝外王”采取无视或容忍态度。明宪宗时期,曾有行人司官员指出他捡获了使用后黎朝年号的僭越文书,并提议明朝出兵征讨安南,却最终被朝廷以“引启边衅”治罪[117]。清朝年间,李氏朝鲜也对中兴黎朝私自使用年号产生疑问,例如1688年曾有朝鲜商队漂流会安后被救,当朝鲜官员看见阮主文书中使用黎熙宗正和年号时便感到惊讶,他们询问说“安南文书中正和九年云者,本国不为服从于大清而然耶?抑有僭称天子之国而以正和为年号耶?愿闻其详”,而华商陈干则回答说“其安南国者,昔日原为交趾之名,洪武年得云南一省,弃交趾,任其进贡,往来不分别年号久矣,今我皇上以从大明古例,不与交量,任彼称为正和,如日本者称为贞享同也”。[118]

中越关系[编辑]

明朝王通撤军并朝议放弃安南后[119],明朝和后黎朝关系仍然紧张。黎利通过频繁朝贡和放还俘虏的明朝军民1万5607人[120],使得中越关系逐渐正常化,最终明宣宗决定放弃黎利归还兵器和拥立陈朝后裔的要求,转而册封黎利为“权署安南国事”,正式结束了长达二十余年的中越敌对状态[121]。此后,后黎朝基本上和明朝维持了相对稳定和友善的宗藩关系[122][123][124][125]。正统元年(1436年)九月,明英宗才正式册封黎利之子黎元龙(对明称为黎麟)为“安南国王[126],授以驼纽涂金银印[127],又赐皮弁冠服[128]。这时期中越文化和技术交流频繁,后黎朝的使者梁如鹄从中国引进雕版刻书技术[129],而使者陈驴则从湖南引进了髹漆技术[130],对于越南文化产业生重大影响。后来在黎圣宗的治理下,其时后黎朝“自负国富兵强,辄坐大”[131],积极侵略占婆和老挝,并越境广西钦州、土司安平州等地,与明朝争讼不已[132]

到了莫氏篡黎时期,明世宗在收到黎氏旧臣求援后一度考虑出兵,但最后多方考虑下取消了出兵讨伐安南莫氏的计划,取而代之的是明朝降安南国格为“安南都统使司”(越南语:An Nam Đô thống sứ ty),改册封莫登庸为从二品的“安南都统使[133],赐银印仍听其行政治事。明朝此后均保持“不拒黎、亦不拒莫”的“以夷制夷”方针[134],以保持对越外交事务的主动权,安南的统治者从此没有再得到过大一统的明朝册封为国王,即使黎氏再兴后也维持了同样的情况。

明末清初之时,势弱的南明势力开始扔弃天朝上国的自尊,弘光隆武永历政权均屡次遣使求援于中兴黎朝[135][136]永历帝改变了明朝一直以来的对越政策,重新册封当其时的黎神宗为安南国王[137],甚至前所未有地册封郑梉为“副国王”[138],以换取郑主每年银二、三万两的资助[139]。1657年,西定王郑柞继位后对日益势穷的永历政权转趋冷淡,而新兴的清朝则向安南发出“怀柔”的信号,当永历帝逃入缅甸而北方莫氏率先向清朝投诚后,中兴黎朝不得不面对现实,彻底弃明投清。在与清朝的封贡期间,原来郑氏并不愿意交出明朝印敕,但当清廷态度强硬并发出断交的最后通碟时[140]郑柞不得不交出永历赐予的金印[141],从此成为清朝的藩属国。郑阮纷争时代后,阮主政权不甘名分低于实际上是傀儡的黎朝皇帝,因此阮主开始使用“大越国王”的称号,也曾经试图绕过黎朝直接与清朝建立朝贡关系,但在康熙四十一年(1701)被清廷以“惟安南有黎在,未可别封”拒绝。

越日关系[编辑]

File:Red Seal Ship departs Nagasaki to Annam (Vietnam).jpg
长崎到安南国的朱印船图
File:正和九年(1688)六月,安南国王呈上长崎奉行书.jpg
安南国王呈上长崎奉行书

日越之间的贸易形成和进行物物交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6世纪初期,除了来自暹罗(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贸易船,日本的朱印船在越南的港口也频繁出入。而中兴黎朝以后,郑主阮主都开始开放外国贸易和商馆,日本的江户幕府也有更多机会和后黎朝进行接触,这时期郑主、阮主两个政权均以“安南国”的名义和日本往来;越日之间相互交换的存世国书达59件,其中58件的时间是1591年到1694年[142]。根据越方资料记载,当广南阮主第一代领袖阮潢于十七世纪开放会安的港口时[143],当地已经有数百日本商人聚居,阮福源更把养女阮氏玉华嫁给日本朱印船商人荒木宗太郎,赐名阮太郎。[144]

越朝关系[编辑]

后黎朝和李氏朝鲜的建国时间相当接近,彼此国祚亦颇长,两国又是同文之邦,两国使臣常借朝贡中国聚集的机会见面,尺简往复,互赠土宜,因此越、朝之间在明清两代的交往颇深,并留下许多酬唱、笔谈的作品。当其时越南、朝鲜两国各以自己的汉学水平为傲,因此彼此间存在文化竞争的情况,黎贵惇在《北使通录》中就提到“沿途见中州官僚、士大夫问难谈辨,殆如遇敌。又有朝鲜贡使,钦差伴送官,皆一时文豪,不以海外见鄙,累相接语。仆仰伏洪福,文字酬答之间,幸免轻哂,更见称扬”,部分学者把这一现象称之为“竞华”[145][146]。两国的交往,可参见十五世纪朝鲜译官曹伸与后黎朝使者黎时举[147],达城君徐居正和安南使者梁如鹄[148]十六世纪的朝鲜使者李睟光与中兴黎朝使臣冯克宽[149][150]十八世纪的朝鲜李商凤和中兴黎朝使臣黎贵惇[151]

经济[编辑]

钱币和税例[编辑]

1428年,黎利又下令修造全国田簿户籍,踏勘泽洲田土、金银等矿穴,清查人口,制定赋税。[152][153]1464年,黎圣宗又下旨禁止以伪钱换税钱。1471年,黎圣宗首次订下了人丁税例,为“每人纳钱八陌”,而植桑养蚕的地方则按三等缴纳税钱[154]。1498年,黎宪宗重定了桑蚕生丝税例,定明“何社有植桑者,许一半纳。生丝每亩一斤八两,每斤准钱八陌。”;人丁税例则改为“每子全年古钱一贯二陌,生徒、黄丁、老项,二丁准为一率。残疾不具,不能生理者,并免。有能生理,征身税半分”。

黎利建国后,下令铸“顺天通宝”,五十文为一陌,改变了陈朝时以七十文为一陌的计算方法,其后每位黎朝皇帝都会铸造自己年号的通宝黎太宗时,由于库吏收税经常拣择拒斥旧钱,他便下令禁止官方和民间拣择破鈌铜钱,只要铜钱仍能穿绳便必须流通使用。1439年,黎太宗下令以六十文为一陌,再次改变了黎太祖时货币单位的计算方式。至黎圣宗时,他在1462年与1486两次重申禁止拒斥铜钱的命令,并于1464年第一次明确表明“私铸铜钱”有罪。[155]

陶瓷与丝绸[编辑]

黎朝时期继承了北属以来发展的陶瓷产业,当其时全世界只有中国和越南有能力烧制青花瓷,而同时期的明朝进入海禁期,越南的陶瓷出口递补了高温瓷器市场,并在十五、十六、十七世纪维持海外贸易的黄金时期,学者统计仅在1669到1670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就进口了超过772,600个越南生产的陶瓷[156]。与此同时,越南的丝绸生产工艺在黎朝得到长足进步,据学者统计,越南在十七世纪能够每年生产约130-150吨生丝,制造近10000件丝织品[157]。当时越南的山西省便以善于制造丝织品著名,黎贵惇在《见闻小录》就记当地“多桑洲,尚蚕织。下会、天姥、绮罗、中端、大冯等社善织绢、䌷、绫罗各项与厚绢...艾梂社能作倭缎,备青紫碧黄各色不减北国”[158]。十七世纪,曾经漂流到越南的朝鲜人赵完璧记载“(安南国)桑则每年治田种之如禾麦。摘桑以饲蚕。丝绢最饶。无贵贱皆服之”[159],漂流到会安的金大璜也记载阮主地区“山林都是桑麻,一年再稻八蚕”[160]

海外贸易[编辑]

中兴黎朝的贸易方面,郑主等统治者通过积极减免商税,修筑“千里路”等促进贸易[161],又批准让荷兰人来往北河庸宪开设商馆,在1637年到1680年间,平均每年有 27.89万荷兰盾(约等于白银9万两)的交易产生;后来中国人、日本人、暹罗人来越南贸易者达2000余家,铺宪(兴安),渭黄(南方)等地形成十分繁荣的商贸之地,而当时的升龙(河内)也是相当发达的丝绸和瓷器贸易中心,每年交易量价值45万贯[162]。朝鲜人赵完壁提到当时的越南人经常会在春初把金钱交给妻妾们买卖营生,每当外国的商船到底时,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的妻妾子女们都会前往列坐交易,甚至出现和日本商人讨价还价、婚配的情景。[163]

矿业[编辑]

黎襄翼帝时曾经定下金、银税例,金为金二千九百一两六钱九分五釐一丝、银为六千一百二十五两九钱八分四釐八毫,后世的嗣德帝在《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则批评“是辰土宇未广,安有金数多如此?不免失真”。中兴黎朝时期,由于当其时越南落后的开采技术,郑主选择把开采权委托给清人矿工,朝廷只收取牌照费和税,当中矿工又以潮州韶州人为多。其时越南主要矿场,包括宣光聚龙铜厂,南昌隆生银厂,兴化呈烂、玉碗铜厂,太原爽木、安欣、廉泉、送星、务农铜厂,金马三弄金厂,昆铭铅厂,谅山懐远铜厂等。

文化[编辑]

按明清两代和外国涉越的史料,它们均记载后黎朝时期越南人的特色是黑牙赤脚、披发、爱吃槟榔等。明朝正德年间,潘希曾曾在《南交纪事》写诗形容越南风俗,诗云“祝发无男女,加冠别缙绅;黑牙喧鸟雀,赤脚走荆榛。席地多盘膝,操舟悉裸身;野栖茅覆屋,露积竹为囷”。万历年间,王在晋曾在《海防纂要》提到其拯救的海难“交趾夷”(即越南人)习性,他指“人皆被发裸下足,盘屈蹲踞为恭,声音莫辨,饮食无分生熟...国人读孔孟、五经、四书,念南无阿弥陀佛。男女行大小礼,嫁娶婚姻以时”。同一时期,严从简在其著作《殊域周咨录》中亦提到“(越南人)平居不冠,立常父手,席坐蟠足。谒贵跪膝三拜,侍客以槟榔,嗜酸咸海味”,朝鲜人赵完壁也曾提到越南人“其国男女皆被发赤脚。无鞋履。虽官贵者亦然。长者则漆齿...唯常吃槟榔,以靑叶同食,未知为何物也”。十七世纪时,出生在河内荷兰人塞缪尔·巴伦(Samuel Baron)亦以绘图集详细地记录了17世纪中兴黎朝的风土人情、人民日常生活和景观:

清朝查继佐在《罪惟录》则更详细地描写中兴黎朝时期的越南风土人情,他指“其人被发,以香蜡胶成一缕,跣足。男女衣皆大领,下衣无折围裙,无裤。唯王与官间用冠带靴袜。贵者称翁,言大官也。地止有烧酒、牛羊等,火炙割啖之。嚼槟榔,唇皆红,而齿必用药物涅之令黑,有白者,俗笑之...文字与中国同,俗淫,男女祼对不避。大贵者有轿,盘踞其上,从王浚者或全体裸,名曰“好汉”。兵无甲胄,披大袖青衣。兵器有铳炮、藤牌、𬬰刀...”。乾隆年间,官修的《皇清职贡图》则指越南人“性狡诈,好浴,信鬼神,重丧祭,附山耕稼,树桑濵海,捕鱼煮盐。男子戴大白草帽,形如覆镬,长领大衣,手持蕉扇,曳履而行。贫者则短衣、赤足,勤于耕作。妇女以帕䝉首,长衣、长裾、纳履,露踵相见,以㯽榔为礼,善纺绩烹饪之事”。

十八世纪,《皇清职贡图》中黎朝末年的越南百姓形象
十八世纪,《皇清职贡图》中黎朝末年的越南官员、官妇形象.

历代君主[编辑]

黎初朝[编辑]

黎初朝君主年号  编辑
庙号 谥号 姓名 在世 在位时间 年号及使用时间 陵号
高上祖
(后黎朝朝廷追尊)
明皇帝
(后黎朝朝廷追谥)
黎诲 ?年-?年
显祖
(1428年太祖黎利追尊)
昭德至仁泽皇帝
(历代累谥)
黎汀 ?年-?年 来闻陵
宣祖
(1428年太祖黎利追尊)
宪文睿哲福皇帝
(历代累谥)
黎旷 ?年-?年 佛皇陵
太祖
(1433年太宗黎元龙尊上)
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164]
(历代累谥)
黎利 1385年-1433年 1428年-1433年 顺天 1428年-1433年 永陵
太宗
(1442年仁宗黎邦基尊上)
继天体道显德圣功钦明文思英睿仁哲昭宪建中文皇帝
(历代累谥)
黎元龙
(黎麟)
1423年-1442年 1433年-1442年 绍平 1433年-1439年 祐陵
大宝 1440年-1442年
仁宗
(1460年圣宗黎思诚尊上)
钦文仁孝宣明聪睿宣皇帝
(历代累谥)
黎邦基
(黎濬)
1441年-1459年 1442年-1459年 大和 1443年-1453年 穆陵
延宁 1454年-1459年
- 厉德侯
(1460年圣宗黎思诚定)
黎宜民
(黎琮)
1439年-1460年 1459年-1460年 天兴 1459年-1460年
圣宗
(1497年宪宗黎鏳尊上)
崇天广运高明光正至德大功圣文神武达孝淳皇帝
(历代累谥)
黎思诚
(黎灏)
1442年-1497年 1460年-1497年 光顺 1460年-1469年 昭陵
洪德 1470年-1497年
宪宗
(1504年肃宗黎敬甫尊上)
体天凝道懋德至仁昭文绍武宣哲钦圣彰孝睿皇帝
(历代累谥)
黎鏳
(黎晖)
1461年-1504年 1497年-1504年 景统 1498年-1504年 裕陵
肃宗
(1505年威穆帝黎濬尊上)
昭义显仁温恭渊默惇孝允恭钦皇帝
(历代累谥)
黎敬甫
(黎㵮)
1488年-1504年 1504年 泰贞 1504年 敬陵
- 愍厉公
(1510年襄翼帝黎潆定)
黎濬
(黎諠)
1488年-1509年 1504年-1509年 端庆 1505年-1509年 安陵
威穆帝
(1517年昭宗黎椅谥)
德宗
(1517年昭宗黎椅追尊)
配天裕圣温良光明文哲寛弘彰信绥休睦孝建皇帝
(历代累谥)
黎镔 1466年-1502年 受节陵
- 灵隐王
(1516年郑惟㦃定)
黎潆
(黎晭)
1495年-1516年 1509年-1516年 洪顺 1509年-1516年 元陵
襄翼帝
(1517年昭宗黎椅谥)
- - 黎光治 1509年-1516年 1516年 洪顺 1516年
明宗
(1517年昭宗黎椅追尊)
哲皇帝
(1517年昭宗黎椅追谥)
黎漴 ?年-1509年 康陵
- 陀阳王
(1523年莫登庸定)
黎椅
(黎𬤝)
1506年-1527年 1516年-1522年 光绍 1516年-1522年 永兴陵
昭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神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 恭王
(1527年莫登庸定)
黎椿
(黎懬)
1507年-1527年 1522年-1527年 统元 1522年-1527年 华阳陵
恭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黎中兴朝[编辑]

黎中兴朝君主年号  编辑
庙号 谥号 姓名 在世 在位时间 年号及使用时间 陵号
庄宗
(1548年中宗黎暄尊上)
裕皇帝
(1548年中宗黎暄谥)
黎宁
(黎㫬)
?年-1548年 1533年-1548年 元和 1533年-1548年 景陵
中宗
(1556年英宗黎维邦尊上)
武皇帝
(1556年英宗黎维邦谥)
黎暄
(黎宠)
1535年-1556年 1548年-1556年 顺平 1549年-1556年 延陵
孝宗
(后黎朝朝廷追尊)
仁皇帝
(后黎朝朝廷追谥)
黎维絖 ?年-?年 华岳陵
英宗
(1573年世宗黎维潭尊上)
峻皇帝
(1573年世宗黎维潭谥)
黎维邦 1532年-1573年 1556年-1573年 天祐 1557年 布卫陵[165]
正治 1558年-1571年
洪福 1572年
世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积纯刚正勇果毅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166]
黎维潭 1567年-1599年 1573年-1599年 嘉泰 1573年-1577年 华岳陵[167]
光兴 1578年-1599年
- 简辉帝
(1619年郑松初谥)[168]
黎维新 1588年-1619年 1599年-1619年 慎德 1600年 华峦陵[169]
敬宗
(1632年神宗黎维祺尊上)
显仁裕庆绥福惠皇帝
(1632年神宗黎维祺改谥)
弘定 1600年-1619年
神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渊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黎维祺 1607年-1662年 1619年-1643年 永祚 1619年-1629年 群玉陵
德隆 1629年-1635年
阳和 1635年-1643年
1649年-1662年 庆德 1649年-1653年
盛德 1653年-1658年
永寿 1658年-1662年
万庆 1662年
真宗
(后黎朝朝廷尊上)
顺皇帝
(后黎朝朝廷谥)
黎维祐
(黎维禔)
1630年-1649年 1643年-1649年 福泰 1643年-1649年 花浦陵[170]
玄宗
(1671年嘉宗黎维禬尊上)
豁达睿聪刚毅中正温柔和乐钦明文思允恭克让穆皇帝
(1671年嘉宗黎维禬谥)
黎维䄔
(黎维禧)
1654年-1671年 1662年-1671年 景治 1663年-1671年 果盛陵
嘉宗
(1675年熙宗黎维祫尊上)
宽明敏达英果徽柔克仁笃义美皇帝
(1675年熙宗黎维祫谥)
黎维禬
(黎维𬓆
1661年-1675年 1671年-1675年 阳德 1672年-1674年 福安陵
德元 1674年-1675年
熙宗
(1716年裕宗黎维禟尊上)
聪敏英果敦豁宽裕伟度徽恭章皇帝
(1716年裕宗黎维禟谥)
黎维祫
(黎维禛)
1663年-1716年 1675年-1705年 永治 1676年-1680年 富宁陵
正和 1680年-1705年
裕宗
(1731年昏德公黎维祊尊上)
纯正徽柔温简慈祥宽惠逊敏和皇帝
(1731年昏德公黎维祊谥)
黎维禟
(黎维祹)
1680年-1731年 1705年-1729年 永盛 1705年-1720年 金石陵[171]
保泰 1720年-1729年
- 昏德公
(1732年纯宗黎维祥定)
黎维祊 1709年-1735年 1729年-1732年 永庆 1729年-1732年 青池县金缕社
永庆帝
阮朝改定)[172]
纯宗
(1735年懿宗黎维祳尊上)
宽和敦敏柔逊谨恪沈潜坦易简皇帝
(1735年懿宗黎维祳谥)
黎维祥
(黎维祜)
1699年-1735年 1732年-1735年 龙德 1732年-1735年 平吴陵
懿宗
(1759年显宗黎维祧尊上)
温嘉庄肃恺悌通敏宽洪渊睿徽皇帝
(1759年显宗黎维祧谥)
黎维祳
(黎维祎)
1719年-1759年 1735年-1740年 永佑 1735年-1740年 扶黎陵
显宗
(1786年愍帝黎维祁尊上)
永皇帝
(1786年愍帝黎维祁谥)
黎维祧
(黎维𥚻)
1717年-1786年 1740年-1786年 景兴 1740年-1786年 盘石陵
佑宗
(1786年愍帝黎维祁追尊)
衍皇帝
(1786年愍帝黎维祁追谥)
黎维祎 ?年-1771年 同陵
- 愍皇帝
(1884年阮朝朝廷追谥)
黎维祁
(黎维缺字图片
1765年-1793年 1786年-1789年 昭统 1787年-1789年 盘石陵

世系图[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Đại Việt sử ký toàn thư Nội các quan bản, Hanoi: Social Science Publishing House: 509., 1993 (Tiếng Việt) 
  2. 胡士杨《大越黎朝帝王中兴功业实录》
  3.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玉宝生子郑松,才德超群,英雄盖世,能续父志,赞成帝业,黎朝中兴之功,实基于此。”
  4. 阮俨《景兴二十七年丙戌科进士题名记》:“庆今磐奠炎图,泰开文运。钦惟皇上握乾符。申巽命...皇黎景兴二十七年嘉平节立。”
  5. 皇黎一统志》:“话说皇黎朝庄宗裕皇帝中兴于马漆江,时世祖明康、太王郑检为辅,诛锄逆莫,还于故都。”
  6. 《皇黎抑斋相公遗集》
  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九):“乙未〈明永乐十三年〉秋八月,明取勘金银场,起夫淘采,及捕白象、氽珍珠。重税厚敛,民不聊生。”
  8. 《黎朝帝王功业》:“使君各收我南越金银财货回北国,南郊货室,一皆空尽,妇女见有色者并亦取之...”
  9.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二):“辰明官吏贪求不可殚纪。马骐尤为不法,大索珍宝,民不胜其苦。于是人情骚动,四方之兵起,而明人不能复制矣。”
  10. 杨一葵《裔乘》:“时中官马骐墨而残,交人怨之,三年之间,叛者四五起”
  11.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三):“明李彬奏请户部颁给交州户帖。州县修定赋役黄册,里长、甲首周年图样。大率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每年里长一人、甲首十人应役,周而复始。当里甲者,鞭棰不胜其苦。”
  12.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二):“凡金银所产之地,设立场局,置官以管之,岁令内官、本局官督民采取,工毕,会同检封输纳。又令山海之民捕犀象、采珍珠,重科厚敛,民人财力殚矣。”
  13.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三):“秋七月,明设珠场。靖安、云屯海中产珠,明设场采之,役民日以千计。辰明诛求无厌,凡土所有胡椒、香料、白鹿、白象、九尾龟、倒挂鸟、白颊猿、蚺蛇之属,皆责收捕归燕,民骚然矣。”
  14.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二):“又禁男女不许剪髪,妇女穿短衣长裙,一从北俗”
  15.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九):帝幸化州,命台官阮表充求封使,赍方物至乂安,张辅留之,表怒骂辅曰:“内图改取之计,外扬仁义之师,既许立陈氏子孙,又设置郡县,不惟掠取货宝,抑且残害生民,真虐贼也”,辅大怒杀之。
  16.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中官马骐以采办至,大索境内珍宝,人情骚动,桀黠者鼓煽之,大军甫还,即并起为乱。陆那阮贞,顺州黎核、潘强与土官同知陈可论、判官阮昭、千户陈忷、南灵州判官阮拟、左平知县范伯高、县丞武万、百户陈已律等一时并反。彬皆遣将讨灭之,而反者犹不止。”
  17. 明史》(列传第四十二):“交人苦中国约束,又数为吏卒侵扰,往往起附贼,乍服乍叛,将帅益玩寇。”
  18. 《抑斋集叙传》
  19.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冬十一月初一日,明使章敞、徐琦来至京,赍印命帝权署安南国事。二十日,敞琦等还,帝遣审刑院副使阮绚,御史中丞阮宗贽随敞等如明谢恩,并觧岁贡金五万两,乞依洪武三年贡例,自后常贡不绝。明帝赐文绚等钞币遣还。”
  20. 《抑斋集》(谢册封表):“安南权署国事臣黎某诚惶云云,谨上言宣德五年十月十一日伏睹钦差天使右侍郎张敝,通政使徐琦橐捧诏书一道,印章一颗,命臣权署安南国事
  21. 《抑斋集》(令思齐摄事诏)
  22.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七日,遣入内检校平章事黎问入内,大司马黎银入内,少傅黎文灵赍金册立右将国开郡公思齐为国王,摄行国事。遣入内司寇黎察、司空黎仁澍入内,司马黎理入内,少尉黎国兴赍金册立梁郡公元龙为皇太子。”
  23. 《抑斋集》(命降思齐为郡王次子元龙承统诏):“癸丑六年八月,降思齐为郡王...”
  24. 《抑斋集》(谢册封国王表):“安南权署国事臣黎某谨上言,正统二年正月十三日,伏睹钦差天使李郁李亨持节橐捧诏敕金印,封臣为安南国王。”
  25.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一):“时黎得宁以都旨挥典禁兵当直,不能率先卫社,乃拥兵助逆,故宜民得僭位号,而文武臣僚饮恨茹痛,四方百姓如丧考妣。”
  26.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九 光顺六年三月
  2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四):“然臣窃见前年征山夷,占城,琉球,老挝之时,淸选效力各卫军旗有膂力者,先登得馘,除用未尽及被选汰,退充五府军与无得馘同,无有分别。”
  28.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遣使往四方,追勘贫乏老弱在军者,饶汰之,赋役工程偏重者,轻减之,放眚灾,伸冤屈,录失职,褒有功,归逋负,寛刑罚,旌节义,赈孤贫,擢廉濴,进贤才,中外大悦。帝在东宫三十六年,德业日进,仁孝闻于天下,故初政蔼有可观。”
  29.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四):“帝加意农事,敕承、宪、府、县官巡行劝课,筑堤防,濬𤱶浍,立田界,以备水旱。每社置社长一人,专督农桑。凡外官以事赴京及朝使有外至者,必召问年榖丰歉,百姓乐苦。其军匠之上番者,各分遣归农。”
  30.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四):“春正月,旱。敕备水车以卫农。”
  31.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是月初八日,帝弗豫。初帝即位,出囚人,放宫女,停不急之务,减偏重之役,抑贡献,省力役,任勲旧,揽威权,抑戒外戚,友笃亲藩,凡经纶大经,建立大本,无所不用其极。天下臣民,皆拭目以观初政,以为成康文景复见于今日。”
  32.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 (正编卷之二十四) 景统二年十二月
  33.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帝斥逐皇宗功臣回淸华地方,幷杀女史,内臣,占人。时外戚姜种,阮伯胜等擅作威福,权倾中外...”
  34. 大越史记全书》(卷之十四):“帝自即位之后,毎夜与宫人酣酒无量,醉即杀之。时权归外戚,东则华陵,养父郷。西则仁睦,帝妃郷。北则扶较,帝母郷。皆擅怙权势,沉溺臣僚,有以私意而屠戮生民,有以密体而诛求钱货,凡民间六畜生花等物,一切掠取,及民家有奇财奇货,标字取之,万民嗟怨,而帝弗悛。又心怀猜忌,凡前日臣下之不立己者,往往诛之。又密使内人阮廷科往体察诸叔父兄弟凡二十六王,而荆王以叔父逃遁,不知所之,独简脩公以叔伯之子,系狱得脱,由是人人自危,益思作乱。”
  35.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是日帝御光治殿,观象斗虎。”
  36.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帝崇兴土木,筑广城大数千丈,包围祥光殿,真武观,金鼓千花寺...使画工画图,命女史裸身,把棹于西湖,帝与之游...匠人武如苏作大栈殿百余屋,罄竭国中财力...”
  3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五):“郑惟㦃弑帝于太学门。先是惟㦃以数谏帝忤旨被杖,惟㦃乃与黎广度,程志森等同谋废立,整饬船艘器械,在太极津,声言讨贼。初六日,夜二更,将金吾护卫三千余人入北辰门,帝闻之,疑有贼至,乃出幸宝庆门外。七日,昧爽,有承旨阮瑀从帝间行,过太学门,至碧沟坊朱雀池,帝遇惟㦃,问曰:“贼在何方。”惟㦃不答,顾他大笑,帝挥马而西,惟㦃使武士名幸者,横箝剌帝坠马弑之,阮瑀亦死之。将帝尸归于北使馆,以寘衣火葬之”
  38.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登庸求总兵柄,剿平群贼。礼部尚书范嘉谟以为兵权散在五府,登庸凡事不得尽所为,协与同僚保举之。帝遂以登庸节制十三道水步诸营,而以嘉谟赞理军务。于是天下精兵健甲都归登庸掌握矣。”
  39.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登庸废椿为恭王,与皇太后郑氏幽于西内数月,逼令自尽。”
  40.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辰登庸僭逆,谋求功臣子孙,以官爵饵之。碧溪侯公渊以功臣孙,义忿不屈,乃与阮我、阮寿长等谋,起兵攻朱雀门,不克。走入淸化,招集人民,竖诸将旗。”
  41.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 莫登瀛大正元年
  42. 《议处安南事宜》:“至若黎宁虽自称为黎利子孙,然臣等节据诸司查勘踪迹,委的难明。郑惟憭一向潜住该国上、下朗石林州峒寨附近。广西土官地方,黎宁面貌初不相识,故或称黎宁,或称黎宪,或称光绍,或称元和,或又以为阮涂之子, 或又以为郑氏诈称。而近据云南布政司开报,会审夷人郑垣口词,称漆马江峒虽有黎宁,而来历宗派不可得详。所列事情、年貌,又与郑惟憭原报互异,俱难凭据。”
  43. 《历朝宪章类志》:“以蓝山迫隘,惟瑞原县安场社左控重山,右临大河,形势开爽,气象明昌。始立行殿,奉帝居之...安场宫府,六十年间为天子行在之所,灭莫以后,始还故都...”
  44.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七) 庄宗裕皇帝元和元年
  45.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 :“帝遗郑惟僚如明,奏称,莫登庸潜乱,窃据国城,阻绝道路,以致久废职贡。”
  46.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六) :“帝遣郑垣如明,备陈莫氏篡弑,及帝播迁于淸华事由。”
  47. 《议处安南事宜》
  48. 《安南奏议》
  49.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七):“先是,使臣冯克寛等斋贡物及代身金人沉香象牙至燕京,上表乞脩职贡。明帝见表大悦,复诏封帝为安南都统使司都统使,管辖南国土地人民,及赐安南都统使司银印一颗,使冯克寛等斋敕书回国。”
  50.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九):“检虽擅权,而恶未甚著。松则莽、操之徒也。”
  51.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八》:“安南之事,虽一切移文称名黎维潭,而其实权臣郑松主之。”
  52. 张文亮《越南后黎朝后期的“黎皇郑主”体制》
  53. 潘辉注 《历朝宪章类志》(卷二十)“当是时也,天子盖特为寄位之君者。”
  54.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一):“黎自中兴以后,太阿倒持,下陵上替,厥有自来,君臣之礼荡然矣。惟南郊祀天,尊卑之分尚在。”
  55.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三):“西王(郑)柞入朝不拜、章奏不名,设座于御座之左”
  56.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 永祚九年春
  5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九)
  58.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三十):“兵部议、宣谕安南使臣李仙根等事竣、赍回安南国王黎维禧覆疏、内称谨遵上谕、将高平府石林、广源、上琅、下琅、土地人民、退还莫元清。乞令莫元清归属本国等语。应如所请。从之”
  59. 大越史记全书》:“清遣内秘书院侍读李仙根,兵部郞中杨允杰赍旨谕来,使我以高平四州退还莫氏。时廷臣与清使瓣解,往返数四,清使坚执不听。上以事大,惟共寺命姑且从之。”
  60. 大越史记全书》:“及淸吴三桂反于云南,元淸从傲号,资之粮草。”
  61.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一百二):“兵部议覆、广西巡抚郝浴疏言,安南都统使莫元清、同弟莫敬光、为安南郑祚攻逼、投奔内地、并无从逆助恶、扰害地方之迹。但先经原任将军莽依图疏称、’’’莫元清弃高平、败奔富州。又安南国王黎维正疏称、吴三桂变起、莫元清同恶相济、为贼办粮。莫元清蒙皇上鸿恩、封为都统使、驻防高平、不图报恩、吴三桂反叛、即从贼助恶、理应从重治罪。但已身故、应免议处。革去都统使之职、莫敬光既经带领家眷、缴印投诚、免其应拟之罪。系外国之人、不便居于内地。应行该督抚、将莫敬光、及伊带来家眷、一并发回安南。’’’移咨国王、将莫敬光等、毋致残害、务令安插得所。从之”
  62.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杠日昏惑,举措乖错。”
  63.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杠自行弑逆,奢僭日甚,淫逸无度。寻得惊悸疾,畏雷。宦者黄公辅辈绐之,穴地为赏池宫以居,遂不复出。公辅与其党专弄权柄,大臣诛谴者相继,人不自保,政事乖舛,赋役繁重,民心思乱。”
  64.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七):“冬十月,杠修造琼林、崇严二寺。营造二寺,工役繁重,撤古碑府材木,浮江而下,以供工作。令东潮、水棠、至灵三县充役,免堤路、邮亭钱。一年后,又开河道,通拨运拽,木辇石工常万人,昼夜不得休息。”
  65.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复两班旧制,以重朝廷。三载考绩,以别淑慝。录无罗被斥,以振淹滞。勒陈乞职命,以淸仕途。加增口分,以足兵粮,宽赦租庸,以苏民瘼,停一切营造,以舒民力,撤非例巡渡,以示宽政,禁抑胁,止置买,定将士功过赏罚,宽军士物故饶除,申鸣诉所管苛滥,堤路付镇官督理,以便农事,财货归户部掌管,以充国用,禁诸讼妄启,免淸乂二处田租。凡十五条,中外大悦。”
  66.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八):“黎自郑松弑逆,至此六世矣。循袭效尤事事逾僭,揆以春秋大义,斧钺之所必加。郑楹知迎立显宗,欲藉其福德,乃作福作威,自操其柄。”
  67.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置四镇农官。镇置大使、副使各一人,专掌田事,亲行劝课。又置劝农吏使,勖民致力田亩,随宜补助之...于是兵皆知农军粮,不甚窘乏矣。”
  68.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三月,海阳饥。发粟赈之。是岁,海阳饥。令发山南籴粟十万官钵赈贫民。”
  69.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辰东北岁饥,令发官米煮粥饭赈给之。又募别处民有能移粟发卖及纳粟于所在者,各量予以官。”
  70.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九):“辰以灾异凶歉,诏赦诸路租庸,及撤非例巡司...”
  71. 《大越史记全书》:免天下巡渡税。时,巡司征收烦重,商贾寝闭,王欲弛其征。执政言:“巡税已有定额,但可禁戢猾胥苛索”。王谕之,言:“先王之政,关市讥而不征,今兵火之后,民食寡乏,取给惟在蒒贾。宜加实惠,不应徒事饬戒。”遂命撤各处巡,尽免商税。
  72.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五):“顺化,府二、县八、州一:香茶、富荣、广田、海陵、登昌五县隶肇丰府;丰禄〈旧康禄〉、丽水、明灵、与南布政州隶广平府;各项人数十二万六千八百五十有七,公私田土亩数二十六万五千五百有七。除林麓、墓地、园宅、潭池、官土、寺土及枯燥留荒外,实征亩数十五万三千一百八十有一。”
  73. 《雨中随笔》(卷下)页57
  74.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五):“冬十二月,遣吏部左侍郎武陈绍等如淸。森将有篡立之志。是年岁贡,森密表于淸,言黎无贤子孙,嘱陈绍以事入奏,而使内监〈名姓缺〉与之行,献赂求封。陈绍行至洞庭湖,托病,夜对使部将表焚之,因仰药卒。后追赠尚书。”
  75. 大越史记全书》(续编卷之五):“秋,七月,阮文惠谒帝于万寿殿。时,阮有整劝惠以扶黎为名。惠乃谒帝,帝延入,设坐榻于御榻旁,慰劳备至。”
  76.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六):“文岳阳许诺,令有整择吉具礼谒太庙,有整亦意其未去。是月十七夜,漏下三鼓,文岳、文惠遣人辞于帝,密传暗号,连夜水陆一齐撤去,府库货物皆为括尽...贼兵既去,帝急召朝臣,议曰:贼空国遗我,纵有警急,何以制之...”
  77.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四十六):“于是所在豪目控带州域,招集兵马,咸以保卫为名。无赖之徒,互相攻杀,宇内骚然矣。”
  78.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五) :“太祖设官,多因陈胡旧制,参用明典”
  79.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3
  80.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五) 顺天元年三月
  81.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七日,旨挥社置社官。大社一百人以上用三人,中社五十人以上用二人,小社十人以上用一人”
  82.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1
  83. 陈仲金的《越南通史》页442
  84. 《皇黎抑斋相公遗集》页6-7
  85.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六月、定文武服色、自一品至三品著红衣、四五品着绿衣、余著青衣。”
  86.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三十三):“参从、陪从,前黎未有,中兴后,政归郑氏,始设之,以参陪政府。神宗辰,郑柞以礼部尚书范公著、吏部尚书杨致泽并参从。自是参从为首辅,而陪从次之。”
  87.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卷之三十五):“郑府旧设兵、户与水师三番,至是增置吏、礼、刑、工,与兵、户为六番。又并征收各号,分为六宫。凡属宫租庸簿籍,六番以本职分掌之。诸镇财赋,兵民之政并属焉。令文臣知番,内监与文属充副佥〈官名〉,属吏六十人。自此政权尽归六番,而部寺徒为虚社矣。”
  88. 《雨中随笔》(卷下.官名)
  89. 张文亮《越南后黎朝后期的“黎皇郑主”体制》页24-26”
  90. 《殊域周咨录 》 页(卷六):“本国自初开学校以来,都用中夏汉字,并不习夷字...如学校之制,则在国都置国子监。则有祭酒、司业、五经博士、教授之官以教贡士辈。又有崇文馆、秀林局,则有翰林院兼掌官,以教官员子孙崇文秀林儒生辈。在各府则制学校文庙,有儒学训导之官,以教生徒辈。此乃学校之制。”
  91.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80至83
  92. 《历朝宪章类》 页28至29
  93.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84至92
  94. 《芝峯先生集》 (卷之二十三)
  95.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191至195
  96.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94至123
  97. 《历朝宪章类志》 (卷27)页69
  98. 《钦定越史纲目》(正编卷33) 页8
  99.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135至144
  100.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145至
  101.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93
  102.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200至201
  103.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203至204
  104.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199至205
  105. 《越南科举制度研究》 页198
  106.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卷之二十一):“凡诏器皆称大王,则太祖辰之未称帝已明。至如太宗、仁宗称号,虽无明文,然圣宗即位,至是八年矣,群臣始请上帝号,则太宗、仁宗以前皆称王号可知也。”
  10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初七日、玉麻府土官琴丽来朝、进贡方物、盖仿古者方岳之礼。”
  108.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三):“哀牢贡方物。”
  109.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二十二):“帝既平占城,威震绝域,西方诸酋莫不率服。哀牢遣使臣郎俪赍方物来献。镇宁府土官琴公、顺平州土官道贰及其弟道童、攸朴峒知州道虑,各以雄象、方物来贡。”
  110.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60-61
  111. 《议处安南事宜》:“黎龙伪名浚,黎口口牵伪名敬,黎璇伪名谊,黎滢伪名晭,黎掎伪名𬤝。的名以事神祇,伪名以事中国,习相悖谬,致成乱阶,竟至微弱。”
  112. 叶向高《四夷考》:“其君长犹狡狯,有二名,以伪名事中国。自黎氏以来,虽奉贡称藩,然自帝其国中,如赵佗故事,死则加伪谥。”
  113.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一月、遣使如明、杨文旦、范鉴、黄仁等岁贡。”
  114.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九月二十一日,遣陪臣丁兰、阮复、阮德𬨎等如明奏事”
  115. 《李朝实录成宗实录》:“臣尝闻姜希孟朝天而还,驰到义州,夜半犹不闭城门...”
  116.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149
  117.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六):“行人司行人王勉下锦衣卫狱。先是勉奉命广西等处勘处安南事情,既还,上言安南国王黎灏久蓄不臣之心,僭立年号,擅兴征伐,请兵往正其罪,事下兵部。以勉希求进用,引启边衅,当治罪。从之。”
  118. 叶少飞《十六至十七世纪越南日本古文书中的“真”“假”国王与东亚世界秩序》
  119.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诏未至,通已弃交阯,由陆路还广西,中官山寿、马骐及三司守令,由水路还钦州。凡得还者止八万六千人,为贼所杀及拘留者不可胜计。”
  120. 《大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侍郎李琦等使交址还。黎利遣头目陶公僎等,贡金银器皿及方物,且奏云:钦蒙 圣谕,土官军民之家有藏匿朝廷官吏军人及其家属、军器者悉送还。臣伏惟前者官军征讨除已死伤外,止存军官二百八十人、民官及吏一百五十七人、旗军一万五千一百七十人、马一千二百匹。臣谨具名籍,给馈饷、备舟船,与在官财货、军器等物及凡家口并已装载回还,秋毫不敢有犯...”
  121.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
  122. 《震泽集》(卷11):“昔在宣宗,始命安南自为国,而安南奉正朔益虔,间岁则贡,继世则请”
  123. 《屠康僖公文集》(卷5):“(安南)数十年来,职贡必修,传世必请,君命之临必畏,天使之辱必敬,亦不敢踵宋元之故辙。”
  124. 王干章《皇明百家文范》:“圣天子初即位,临御四方,诏万国颁布正朔。而安南昔在臣顺,奉职贡尤谨,颇效中华文献之风,宜在诸国先。”
  125. 潘希曾《竹涧集》:“臣等看得,安南国地方僻小,风俗鄙陋,虽习尚诡谲,而其敬事天朝以及使臣之礼,则靡所不至。”
  126.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朕祗膺天命,统御下民,覆载之间,咸图康靖,矧尔安南,密比疆场。其权署安南国事黎利子麟继承以来,克勤克慎,事上抚下,罔有怠违,今特封为安南国王,授以印章,俾永绥尔一国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
  12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一):“印重百两,纫象骆驼,以金为之”
  128.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九十):“己巳,安南国使臣黎慎陛辞。命赍敕,并皮弁冠服、金织罗袭衣等物,归赐其国王黎麟...”
  129. 《梁大王》抄本,越南汉喃院馆藏,编号 VHv.1845,页 2
  130. 《髹漆技艺在越南的传播与发展——以越南后黎朝为中心》
  131. 《明史列传第二百九》(外国二 安南):“灏雄桀,自负国富兵强,辄坐大。”
  132.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59-75
  133.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八》:“上命降安南国为安南都统使司,以莫登庸为安南都统使,官从二品,子孙世袭,别给银印...”
  134.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89-93
  135. 陈文源《明朝与安南关系研究》页103
  136.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二月,睁明帝幸驾驻跸于南宁城,有敕谕王,资其兵象粮铳,以助恢剿。”
  137.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夏,五月,阮仁政等候明使斋封印到关,乃命礼部尚书少保杨郡公阮宜与户部左侍郞阮寿春,佥都御史同仁泒,户科都给事中阮策显,提刑张论道,吏科给事中阮文广等迎接回京。明使行颁封礼,宣制文曰:“朕惟帝王之兴,务先柔远,春秋之义,独奖尊王。昔我皇祖,疆理天下,海隅日出,尽入版圔,惟尔安南,独承声敎,礼乐衣冠,渐为风俗,其食国家之恩者百世,贻子孙之庆者数传,尔都统司黎,贤良夙昭,恭顺不懈,宜德服龙荒,而声驰象魏。当我隆武皇帝御极闽甸,尔独航海来王,惟国家不宝远物,臣人亨贽,祇嘉事大之诚,念要荒亦吾赤子,锡社分藩,所谓柔远以德。朕以神宗皇帝嫡孙,为四海臣民推戴,缵承大统,抚临万方,远慕唐帝协和之风,近想汉宣兼临之盛,値玆丑类犯顺,为我薄海同簪,楚蜀之壮士云兴,吴越之义旗响应,灭此胡虏,绥彼四方,嘉尔忠诚,深予眷注,是用遗词臣潘琦,科臣李用揖持节封尔为安南国王。鸣呼,荤服奉帝天之命,圭璧余燕翼之休,君尔国,子尔民,耕桑亦属帝德,荒服王宾服享,共球无怠前修。朕惟汉家铜柱之封,永绥南服,夏后涂山之会,再见中原,钦哉。
  138.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冬,十月,明差官捧斋敕印来,封清王为副国王,其文曰:“朕惟祖宗肇有区夏,敎誔敷,礼信外藩,以广国家屏翰。尔安南王黎氏,介在南服,世奉车书,戴德怀忠,钦承靡替,原其所致,则惟尔辅国政郑梉乃祖乃父,后先同德,匡持翼赞之功,载在译传,夙昭国盟,传至尔榭,功名盛着,夷属倾心,匡主庇民,克修厥职,朕所鉴知。迩者朕跸粤西,锐图光复,忧勤宵旰,五载于玆,今川楚诸勋臣,相次入扈,大师率止,万灶云屯,我军大振。向之环兵入卫者,已经次第引去,而尔郑橄奉表称贡,自春徂秋,接踵间关,罔敢废坠,朕甚嘉之,虽排抑有徒,朕不为间,是用特崇殊典,晋封尔为安南副国王,锡之敕印,尔其祇受,以裕来玆,于戏朝廷置外藩,所以抚要荒弘捍蔽,承平则渐濡德敎,戡定则翊赞明威,维翰维城,无分中外,尔懋膺宠锡,务益忠贞,来辅黎氏,永修职贡,作朕南藩,永世勿替,钦哉。
  139. 《明末滇南纪略》页126
  140.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十八):“己卯。礼部题、今岁安南国黎维禧、例当进贡。所受伪永历敕印、屡谕缴送、迟久未至、始称无缴送之例、今复欲委官临关、当面销毁、殊非尊奉天朝之礼。请敕广西督抚、移文再行晓谕、速将伪敕印送京。准其入贡。否则绝其来使。从之”
  141.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卷之十九):“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疏报、安南国黎维禧、缴送伪永历敕命一道。金印一颗。上嘉之。命封黎维禧为安南国王。遣内国史院侍读学士程芳朝、为册封正使。礼部郎中张易贲、为副使。”
  142. 叶少飞《十六至十七世纪越南和日本古文书中的东亚世界秩序》
  143. 《国朝前编撮要》(卷之一):“由是清人及西洋、日本、阇(缺字)诸国商船凑集,汉风渐被焉。”
  144. 蒋国学《越南南河阮氏政权海外贸易研究》世界图书出版社. 1999. ISBN 9787510028892.
  145. 张崑将《越南“史臣”与“使臣”对“中国”意识的分歧比较》
  146. 罗乐然《绿鸭朱鸢千万里──明清时期安南、朝鲜 赴华使节的文化交流与竞争》
  147. 鱼叔时《稗官杂记》
  148. 《朝鲜王朝成宗康靖大王实录》:达城君 徐居正卒。 辍朝、吊、祭、礼葬如例。 居正,字刚中,庆尚道 大丘人...庚辰,移吏曹参议,以谢恩使赴京,于通州馆遇安南国使梁鹄,乃制科壮元也。 居正以近体诗一律先之,梁和之,居正即酬连十篇,梁叹服曰: “真天下奇才也。”
  149. 李睟光《安南国使臣唱和问答录》
  150. 李睟光《芝峰先生文集》
  151. 李商凤《北辕录》
  152.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十五日,修田簿户籍等务。旨挥各府县镇路、踏勘泽洲田土,并金银等穴,并本山出产及旧额税,及势家人民绝嗣,皆入为官迯军等项田土,至己酉年二月中旬上呈。戊申籍己酉簿,癸丑年四月造簿籍,并开出伪官逐项。”
  153.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五):“顺天三年〈明宣德五年〉夏六月,定税额,颁律例。”
  154. 陈文源《大越史记全书》洪德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155. 陈文源《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二):“八月,圣旨犯偷籴珠及私铸铜钱罪,首从有差。”
  156. 黄英俊《17世纪末东亚贸易背景下的北河瓷器贸易》
  157. 李塔娜《16-17世纪越南北部海外贸易与社会变迁初探》页4
  158. 黎贵惇《见闻小录》(卷六)
  159. 李睟光《芝峰先生文集》
  160. 陆小燕《17世纪朝鲜人赵完璧和金大璜的安南之旅》
  161.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之十八)
  162. 李塔娜《16-17世纪越南北部海外贸易与社会变迁初探》页3
  163. 王鑫磊《由东极抵交南”:十七世纪滞日朝鲜人赵完璧的安南之行》
  164. 黎贵惇的《大越通史》中,“至明”作“至仁”。
  165. 英宗是黎除后人,继位之前,家族定居东山县布卫社。自英宗开始,黎朝皇帝不再葬在蓝山,而是葬在布卫社及其附近。
  166. 引《黎朝帝王事业》·例祭奉事·显光殿
  167. 华岳陵在东山县布卫社,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嵩陵”。
  168. 《越史续编》卷二十<敬宗惠皇帝>:“……(郑松)次日早召诸臣曰:‘天变不虚生,不意今日乃见此事,当如之何?’诸臣皆曰:‘圣上至德,帝行不道,自绝于天。葬祭礼宜减削。’王曰:‘我心不忍。’命仍用天子礼。廷议不当入庙,立别殿享祀,谥为简辉帝,葬布卫陵。”
  169. 华峦陵在东山县布卫社,又称“布卫陵”,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蛮陵”。
  170. 花浦陵在东山县布卫社富谷村,又称“富谷陵”,阮朝明命年间所立石碑称为“华浦陵”。
  171. 原葬古都陵,后迁至金石陵。
  172. 非谥号,仿中国《明史》称明惠宗朱允炆为“建文帝”、明代宗朱祁钰为“景泰帝”的例子,在《后黎时事纪略》中称“永庆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