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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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可久 | |
|---|---|
| 大明云南景东府通判 | |
| 籍贯 | 山西平阳府曲沃县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壬寅正月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卢氏 |
| 出身 | |
| |
吉可久(1542年—?),字以德,号恒山,山西平阳府曲沃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山西乡试第十一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二百十八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镇江府推官,万历二年(1574年)调任叙州府,五年升景东府通判,八年致仕。
家族[编辑]
曾祖吉镗,监生;祖父吉滋;父吉信,母仇氏。慈侍下。弟可大、可继[3]。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 官衔 | ||
|---|---|---|
| 前任: 程拱宸 |
明朝镇江府推官 隆庆五年-万历二年 |
继任: 黄师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