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节

来自Local Chinese Wikipedia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中华民国司法节定于1月11日,是纪念1943年1月11日中华民国与美国英国等国联订平等新约。正式废除治外法权后,中国的司法才得完全独立。

1945年4月,中华民国法学会在重庆举行的第三届年会上,出现了设立司法节的动议,会中通过应选定适当日期为司法节,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以中美中英立平等新约、中国法权获得完整的纪念日1月11日为司法节,在抗战胜利后呈请司法院核准,1946年1月11日为第一届司法节[1]

参考文献[编辑]

  1. 支念慈. 紀念節日史略. 新夏图书. 1947: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