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高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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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高胤(?—?),号锡庭,山东济南府乐陵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史高胤为史邦直长子。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第五名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六十五名进士。户部观政,初授山西襄陵县知县,天启三年(1623年)任直隶东明县知县,五年(1625年)调元城县知县。六年升礼部主事,升员外郎,七年(1627年)七月主考河南乡试,崇祯三年升郎中,四年出为陕西参议,七年升本省提学副使[1]。
家族[编辑]
曾祖史述,岁贡生。祖父史袋,封西安府同知。父史邦直。弟史高先同为进士。娶郭氏,有子史光箓、史光策。
注释[编辑]
- ↑ 《东明县志·卷之四》页六:史高胤,山东济南府乐陵人。由进士,天启三年任。调元城,升礼部主事,陕西提学副使。
参考资料[编辑]
- 储元升,《东明县志》,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刻本。
| 官衔 | ||
|---|---|---|
| 前任: 马逢皋 |
明朝襄陵县知县 1619年-1620年 |
继任: 周维新 |
| 前任: 张福臻 |
明朝东明县知县 1623年-1625年 |
继任: 李虚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