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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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楗(1617年—1685年),字玉罍,号公愚,直隶顺天府大城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年(1646年)丙戌科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1]。授户科给事中[2],四年(1647年)改兵科右给事中[3],同年改吏科左给事中[4],十年(1653年)任兵科左给事中[5],十一年(1654年)任福建乡试副考官[6],十三年(1656年)任山西按察司副使[6],十五年(1658年)任河南布政使司参政[7],十六年(1659年)任湖广按察使[6],十七年(1660年)任湖广右布政使[6],康熙二年(1663年)任江西右布政使[6],十四年(1675年)升太常寺卿,十六年(1677年)改大理寺卿,十七年(1678年)任吏部右侍郎,同年升刑部尚书,二十四年(1685年)卒,谥端敏。
参考文献[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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