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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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维基百科 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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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仲裁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单凭社群讨论或管理员无法成功处理的行为争议,并对此提供具约束力的解决方案。在中文维基百科,目前由社群选举资深编辑者组成仲裁委员会,依据有关方针负责仲裁事务。
目的[编辑]
仲裁是争议解决程序的最终手段。只有在所有其他方法都无效,或者有充分理由相信所有可用的解决方式无法奏效时,才应诉诸仲裁。在进入仲裁程序前,应先尝试其他步骤,例如争议双方进行讨论,并在适当情况下采用调解机制。
仲裁委员会仅受理最严重、难以解决或持续存在的争端,以及其他合理手段完全无法解决的违规案件。此外,该会亦不对条目内容应如何呈现(即“内容决策”)发表意见或作出裁定,因此用户不应要求以仲裁程序处理这类问题。
历史[编辑]
2004年之前,在英文维基百科唯一能解决最严重争议的人,只有维基百科的创始人、维基媒体基金会前理事长吉米·威尔士。他也曾是唯一有权在英文维基百科上封禁一个非单纯进行破坏的用户(直接破坏可由管理员直接封禁)。如今,这样的任务在英文维基百科改由仲裁委员会来处理。吉米说道:
| “ |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 can impose a solution that I'll consider to be binding, with of course the exception that I reserve the right of executive clemency and indeed even to dissolve the whole thing if it turns out to be a disaster. But I regard that as unlikely, and I plan to do it about as often as the Queen of England dissolves Parliament against their wishes, i.e., basically never, but it is one last safety valve for our values."[1] 仲裁委员会[…]可以强加一个我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当然我有保留行政宽恕权的例外。如果事实证明设置仲裁委员会是个不明智的决定,我甚至可以解散整个委员会,虽然我认为这不太可能。如果我真打算这样做,那我解散的频率大概会像英格兰女王强制解散英格兰议会那般频繁(也就是根本不会),但它是我们价值观的最后堡垒。 |
” |
中文维基百科曾多次尝试引入仲裁委员会但并不成功,直至2023年末至2024年间管理人员改革讨论中,确定尝试引入仲裁机制。仲裁委员会首届委员已于2024年选出,2025年1月就任。
程序[编辑]
如需请求对争议进行仲裁,请参见“请求仲裁”页面,该页面列出了所有正在进行与即将开启的仲裁案件。
仲裁请求亦可用于就先前已结案件提出问题或请求,包括复议决定,以及申请执行已通过之仲裁案决定。此外,仲裁委员会委员亦可提交仲裁动议。
在试图提交仲裁前,请确保您位于正确的页面上:
- 立案请求,用于提交新仲裁案件的请求;
- 强制执行请求,针对违反既有仲裁决定的行为提请执行程序,而实际操作由仲裁委员会授权管理员执行;
- 复议请求,用于请求澄清或修改现有已结案件,包括申请撤销既有制裁措施;
- 委员动议,供仲裁委员会委员发起非针对当前仲裁的动议,然社群用户亦可于“社群讨论”部分就动议内容表达意见。
参见[编辑]
- Wikipedia:仲裁/方针,关于仲裁基本理念和简要流程的方针,已由社群商议采纳。
- Wikipedia:仲裁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