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灿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 龙灿 | |
|---|---|
| 大清刑部河南司郎中 |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
| 字号 | 字斗墟,一字刘又 |
| 亲属 | (父)龙榜[1] |
| 出身 | |
| |
| 经历 | |
| 著作 | |
龙灿(?—?),字斗墟,一字刘又,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龙灿为岁贡生出身。康熙二十年(1681年)任余干县儒学教谕[12],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陞四川广元县知县[13],任内改变征税旧例,禁止胥吏包揽、额外盘剥,命民众自行封银投柜,颇得民心[14],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甲子科四川乡试誊录官[15],丁父忧回籍[16]。
康熙三十年(1691年)起为云南宜良县知县[17],到任后创建雉山书院,兴学课士[18],又主持疏浚水利,宜良县西有泉水东流汇入赤江,明代曾筑堰开洞,灌溉农田,并建桥利行,至清初已淤塞。龙灿寻访遗址,疏导支流,修建闸门桥梁,使农田免受旱灾,交通得以恢复[19]。因其治行卓著,升兵部车驾司主事,拒收马政例规,升兵部职方司员外郎,以谨慎清廉著称[20],改刑部河南司郎中[21],曾监督通州大西仓事[22],历官四十余年后致仕,卒年七十余岁[23]。
家族[编辑]
父龙榜,字胪先,号云阶,顺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进士,广平府推官,改遵化县知县,为官清廉,有德政[24]。以龙灿官,赠朝议大夫、刑部郎中[25]。龙灿晚年定居杞县,葬其生母与继室于当地[26]。
注释[编辑]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国朝龙灿字刘又,江西吉安府吉水人也……父名日起。”
- ^ 《康熙贰拾叁年四川乡试录》:“誊录官,保宁府广元县知县龙灿,斗墟,江西吉水县人,岁贡。”
- ^ (同治)《余干县志》卷之八:“龙灿,吉水人,岁贡,康熙时任(教谕)。”
- ^ (嘉庆)《四川通志》卷百四:“龙灿,江西监生,康熙二十二年任(广元县知县)。”
- ^ (乾隆)《宜良县志》卷之二:“龙灿,字斗墟,江西吉水人,拔贡,康熙三十年任(宜良县知县)。”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陞兵部车驾主事。”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转职方员外。”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擢刑部河南司郎中。”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旋监督通州大西仓事,釐奸剔弊,滑蠧屏息。”
- ^ (乾隆)《宜良县志》卷之四收录其〈雉山书院记〉。
- ^ (民国)《宜良县志》卷十下收录其诗〈岩泉寺尹道人〉。
- ^ (同治)《饶州府志》卷之十:“龙灿,吉水人,康熙二十年任(教谕)。”
- ^ (雍正)《四川通志》卷三十一:“龙灿,江西岁贡,康熙二十二年任(广元县知县)。”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广元民不自能输课,干者总揽之,恒溢额外。灿至敕民自封识纳椟中……一切自购,不以纤毫扰累。”
- ^ 《康熙贰拾叁年四川乡试录》:“誊录官,保宁府广元县知县龙灿,斗墟,江西吉水县人,岁贡。”
- ^ (光绪)《江西通志》卷一百五十〈列传〉:“旋以忧归。”
- ^ (康熙)《云南府志》卷之十一:“龙灿,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贡生,康熙三十年任(宜良县知县)。”
- ^ (乾隆)《宜良县志》卷之三:“龙灿字斗墟……创立雉山书院。”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县治之西有泉东流汇于赤江……至是水轶故道,桥梁并堙,耕者忧旱,行者病涉。灿访其遗址,因水之性别疏一渠以导支流,为闸以严启闭,造桥可通车徒,于是旱魃不为灾,邑人以为大惠。”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当为车驾时,马政科岁领刍牧值例具规仪,灿却不受。其任职方也,矢清慎,却馈遗亦如之。西曹六载,长者之名闻者下。”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以治行报最,擢兵部车驾主事,进职方员外郎,再迁刑部郎中。”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旋监督通州大西仓事,釐奸剔弊,滑蠧屏息。”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历官四十余年,引年归,年七十余卒。”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龙榜字胪先,号云阶……中顺治甲午举人,辛丑成进士,起家广平府推官,改遵化令……清廉自矢,至不能举殓。遵化人德而祠祀之。”
- ^ (道光)《吉水县志》卷之二十二:“以子灿贵,赠朝议大夫、刑部郎中。”
- ^ (乾隆)《杞县志》卷之十八:“当语诸子曰:‘河南人情淳朴,汝兄弟五人,长者当归故土守祖宗坟墓,余与两幼子将居河南。’卜葬其生母于小柏树坡,葬继室李氏于黄氏坡,遂居于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