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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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复 | |
|---|---|
| 大明巡抚山西右副都御史 | |
| 籍贯 | 湖广永州府道州宁远县军籍 |
| 出生 | 八月三十日 |
| 逝世 | 成化十年五月 |
| 配偶 | 娶曾氏 |
| 出身 | |
| |
雷复(1415年—1474年),字景阳,湖广永州府道州宁远县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湖广乡试第十六名举人,正统(1436年)丙辰科进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读书。六年九月授行人,十三年五月擢陕西道监察御史,十四年十二月升广东副使,丁忧服阕,景泰五年三月复为广西副使,讨伐藤县民胡赵成民变。天顺七年闰七月升浙江右参政,成化二年(1466年)正月,因大臣会荐,升为山东右布政使,三年十二月转左布政使。成化七年三月,授礼部右侍郎,八年二月改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在任期间为军民爱戴,并击溃各地叛乱。成化十年(1474年)夏,卒于任上[1]。
家族[编辑]
曾祖雷德富。祖父雷志元。父雷震远。母袁氏。具庆下。弟景行、景濂、景昂[2]。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史》(卷159):“雷复,字景昜,湖广宁远人。正统初进士。授行人,历官广西副使。藤县民胡赵成构瑶陷县治,复与参将范信讨斩之。成化初以大臣会荐,擢山东右布政使。七年征拜礼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继李侃后,端恪守法,得军民心。败寇红沙烟,再败之烟寺沟、石人村,赐敕奖劳。时山西大浸,而廷议以陕西用兵,令预征刍饷,转输榆林。复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险绝,民赍银往易,价腾涌,不免称贷,偿责多破产。今雨雪愆违,饥民疾病流离,困悴万状,而应输绫帛、药果诸物,又不下万计。乞依山东例蠲除,仍发帑振赡。”帝从之。及发金三万不足,请鬻盐四十万引,并令民入粟授散官。皆报可。十年夏卒于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统元年丙辰科登科录》
| 官衔 | ||
|---|---|---|
| 前任: 陈宜 |
山西巡抚 成化八年二月壬午 - 成化十年五月戊子 (1471年-1473年) |
继任: 秦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