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File:治平二年(1065)陆诜等伏波山东岩题名.jpg
治平二年(1065年)陆诜在知桂州任上,与余藻等人于伏波山东岩题名。

陆诜(?—1070年),字介夫,杭州余杭人。[1]北宋官员、能吏。

履历[编辑]

陆诜景祐元年(1034年)中进士[1],签书北京(今大名)判官,处治贝州叛乱有条不紊。加集贤校理,任秦州通判。历任判太常礼院、吏部南曹,提点开封县镇。转为陕西提刑。改湖南、湖北转运使,以集贤殿修撰知桂州(今桂林)。当时安南李朝态度不恭,陆诜召集左、右江四十五峒酋长,检阅五万民工,又补置将吏,安南人见此情景而折服,便遣使入贡。召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归朝,桂州由张田接任。陆诜入朝,受命知延州,防御西夏。时种谔与西夏银州监军嵬名山沟通,希望招降嵬名,而陆诜则对此保持怀疑态度,认为有诈。宋神宗因不喜欢陆诜对此事的态度,将他迁到秦凤。治平四年(1067)十一月,改知晋州(今临汾)。[2]后种谔因永乐城之战有过,陆诜得以改为真定知府,不久为龙图阁学士、知成都。当时朝廷颁布青苗法,陆诜反对其在成都府路的施行。他认为蜀地刀耕火种,人民经常用度不足,且没有存积的习惯,无法还债,不适合青苗法。朝廷采纳其说,允许成都不行青苗法。熙宁三年(1070年),陆诜卒,享年五十九岁。[3]

参考来源[编辑]

  1. ^ 1.0 1.1 《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六:“陆诜字介夫,余杭人。景祐元年进士”
  2. ^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二八:“十一月十六日,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陆诜知晋州,坐延州不举职也。”
  3. ^ 《宋史》卷三百三十二,列传第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