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旸(1050年—1117年),字晋之,福州闽清县人。
陈祥道之弟。宋绍圣元年(1094年)以“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及第,授顺昌军节度推官。徽宗初年,进《迓衡集》,历官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崇宁初,官礼部员外郎。[1]任内著成《乐书》二百卷,升为太常丞。历官驾部员外郎、宣德郎、礼部员外郎、讲议司参详礼乐官、鸿胪太常寺少卿、礼部侍郎。政和二年(1112年)因“言盐铁利”被罢官,不久又复职,除右文殿修撰、显谟阁待制提举醴泉观。精乐律,参加神宗至哲宗时“升之文馆”。政和七年(1117年)卒,年六十八。[2]另著有《礼记解义》十卷、《孟子解义》十四卷、《北郊礼典》三十卷等。
- ^ 《宋史·礼三》: “崇宁初,礼部员外郎陈旸言事。”
- ^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一之九:“朝议大夫、显谟阁待制陈旸,(政和)七年二月,赠通议大夫。”《东都事略》卷一一四:“卒,年六十八。”
参考书目[编辑]
- 《宋史》卷四三二
- 郑长铃:《陈旸及其〈乐书〉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