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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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昉(约1292年—1265年尚在),字叔方,号节斋,南宋温州平阳(今浙江苍南)人。
陈岘次子。绍熙三年(1192年)前后出生。[1]以父荫补官,由闽县丞迁浦城令。与王野、王迈甫、刘克庄等号“端平八士”,端平元年(1234年)因知制诰真德秀荐此八人,官大宗正丞。淳祐十二年(1252年),出任福州知州兼福建安抚使。[2]景定五年(1264年),升户部侍郎兼检正中书门下省公事。度宗咸淳元年(1265年),请求退休,拜端明殿学士提领户部财用。[3]致仕。不久卒。著有《颍川语小》、《云萍录》、《准斋杂说》等。
注释[编辑]
- ^ 《宋宰辅编年录序》:“故太常博士徐公,永嘉之经师宿儒,容止靖严,言悉中节,行不越矩,论著满室,蝇头手笔,无一字不端楷,皆有益于世教。其录宰辅也,昉时年十八九,执册应对其间,粗审颠末。后三十余岁,欲板于三山郡斋,而未果。会公之子居谊来宰永福,政成,能以俸金刻之县学……宝祐五年五月五日……陈昉谨书。”陈昉序中提到徐自明编撰《宋宰辅编年录》时,自己“时年十八九”。如以嘉定三年(1210)书稿初成时,他十八岁推算,生年约在1192年前后。
- ^ 《两浙名贤录》卷二七小传: “陈昉字叔方。迁司农丞,出知宝庆府,未上,除大宗正丞,进直焕章阁、枢密副承旨、权吏部侍郎。丐去,知福州。”
- ^ 《南宋馆阁录续录》卷七:“咸淳元年九月端明殿学士、提领户部财用奉御笔提举秘书省,提纲史事,与执政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