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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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镗
大明吏部尚书
籍贯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进贤县
字号字仕鸣
出生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二月初三日
配偶娶杨氏
亲属(子)万汾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出身

万镗(1485年—1565年),字仕鸣,号治斋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今江西省进贤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书

生平[编辑]

万镗登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联捷乙丑科二甲九十五名进士。刑部观政,正德年间,由刑部主事屡迁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文选司郎中,后因司署发生火灾啊,下狱,赎还职。此后历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升大理寺右少卿,十六年五月进左少卿。

明世宗继位后,因万镗曾给知县刘源清写信令其防备朱宸濠叛乱,而赉金币。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为顺天府尹,嘉靖二年(1523年)丁父忧去职,后继以母亲饶夫人之哀,服丧六年,服阕,五年六月复除原职。六年十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七年七月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七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十一年冬因彗星事进言,而招致世宗大怒,斥为民,令吏部锢勿用。家居十年中,屡次授推荐均不予批准。同年严嵩控制朝政时,援引湖广蜡尔山蛮叛,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起用其为右副都御史,勘处湖广、贵州夷情,参与剿抚。万镗接纳土指挥田应朝计谋,诱致其酋,督兵攻破。嘉靖二十四年平定后召还回京,任兵部右侍郎,但不久铜平酋龙子贤再次叛乱,御史缪文龙称万镗剿抚均失败。世宗下诏抚按官勘覆,后归罪于参将李经,事情方解。

嘉靖二十五年正月,万镗升任兵部左侍郎,二十六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二十八年二月改南京礼部尚书,三十年三月召为刑部尚书,十月代替李默吏部尚书[1],三十二年三月九年秩满,加太子少保

万镗为严嵩所举荐,此后凡事均委随严嵩,又颇为擅长贪污贿赂之策。抚治郧阳都御史缺位,万镗举荐通政使赵文华。恰逢给事中朱伯辰弹劾赵文华,赵文华则检举万镗实为排挤。世宗大怒,遂于三十二年八月将朱伯辰与万镗一同罢免,嘉靖四十四年去世,享年八十一。隆庆二年,恢复官职,赐祭葬,赠太子太保[2]。所著有《治斋文集》、诗词、奏议,行于世。

家族[编辑]

曾祖万德铨。祖父万原和,永乐庚子举人,官大理府教授,赠通判。父万福,号希庵,成化丁未进士,南京刑部郎中,官任金华府知府。母饶氏,封宜人。重庆下。兄万镃,贡士。

  • 长子万淳,母刘氏,官生,娶临川都御史皆所陈炌女,早卒未仕;
  • 次子万滽,母李氏,恩生,娶南昌府尹笔山熊洛女;
  • 万渶,母刘氏,邑庠生,曾钧女婿;
  • 万浚,母李氏,国子生,娶临川乡进士南华许大经女;
  • 万𣲗,母李氏,聘邑庠生赵鹤溪传女;
  • 万澍,母陈氏,聘临川县大尹徐志斋宏女,
  • 女三:长适大理卿四西傅公次子守忠,官兵马;次早逝;幼适友伯江石南三子昉,国子生,俱夫人杨氏出。

参考文献[编辑]

  • 《明故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治斋万公偕夫人杨氏合葬墓志铭》
    赐进士第正议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前奉敕总理河道工部右侍郎兼督察院右佥都御史同邑眷生曾钧顿首拜撰
    赐进士第中宪大夫赞治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前奉敕巡抚四川临川眷晚生陈炌顿首拜书
    赐进士第亚中大夫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前刑部广东司郎中奉敕云贵恤刑南昌眷晚生熊琦顿首拜篆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万镗,字仕鸣,进贤人。父福,金华知府。镗登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中,由刑部主事屡迁吏部文选郎中。司署火,下狱,赎还职。历太常、大理少卿。世宗嗣位,以镗尝贻书知县刘源清,令预防宸濠,赉金币。寻迁顺天府尹,累迁右副都御史。历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皆南京。彗星见,应诏陈八事。中言:“人邪正相悬,而形迹易混。其大较有四。人主所取于下者,曰任怨,曰任事,曰恭顺,曰无私。而邪臣之恣强戾、好纷更、巧逢迎、肆攻讦者,其迹似之。人主所恶于下者,曰避事,曰沽名,曰朋党,曰矫激。而正臣之守成法、恤公议、体群情、规君失者,其迹似之。察之不精,则邪正倒置,而国是乱矣,此不可不慎也。治天下贵实不贵文。今陛下议礼制度考文,至明备矣,而于理财用人安民讲武之道,或有缺焉。愿辍声容之繁饰,略太平之美观,而专从事于实用,斯治天下之道得矣。至大礼大狱得罪诸臣,幽锢已久,乞量加宽录。”帝大怒,斥为民,令吏部锢勿用。家居十年,屡推荐,辄报罢。同年生严嵩柄政,援引之,湖广蜡尔山蛮叛,起镗副都御史,相机剿抚。镗纳土指挥田应朝策,诱致其酋,督兵破之。条上善后七事,帝咸报可。召镗还。未几,铜平酋龙子贤复叛,御史缪文龙言镗剿抚皆失。诏下抚按官勘覆,归罪于参将李经,事乃解。镗得为兵部侍郎。迁南京刑、礼二部尚书。召掌刑部。俄代李默为吏部尚书。”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镗既为嵩所引,每事委随,又颇通馈遗。抚治郧阳都御史阙,镗以通政使赵文华名上。会给事中朱伯辰劾文华,文华上言:“纳言之职,例不外推。镗意在出臣,又嗾所亲伯辰论劾,欲去臣。且镗以侍郎起用,乃朦胧奏二品九年满,得加太子少保。又以不得一品,面谩腹诽,无大臣礼。”帝怒,遂与伯辰并黜为民。久之卒。隆庆初,复官,赠太子太保。”
官衔
前任:
顾应祥
明朝刑部尚书
1511年
继任:
应大猷
前任:
李默
明朝吏部尚书
1511年-1513年
继任:
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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