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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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臻 | |
|---|---|
| File:Rong Zhen.jpg | |
| 性别 | 男 |
| 出生 | 1891 #REDIRECT Template:清朝-1889直隶省冀州枣强县新屯乡人 |
| 逝世 | 19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 国籍 | 中国 |
| 别名 | 荣翕生 |
| 教育程度 | 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炮科(炮兵二队) 陆军大学第五期 |
| 职业 | 政治人物 |
| 活跃时期 | 20世纪 |
荣臻(1891年—1960年),字翕生,直隶省冀州枣强县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担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参谋长。
生平[编辑]
1912年(民国元年),荣臻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1期炮兵科。
1926年(民国15年),他升任东北陆军第1师第43旅旅长,成为张学良的手下。
翌年,他升任第4方面军第17军军长,获将军府授“仁威将军”。
1928年(民国17年),他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部军事厅厅长。[1]
东北易帜后的1929年(民国18年)3月,他任国军编遣委员会第5编遣区办事处副主任委员。
1931年(民国20年),他任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参谋长,曾辅佐张学良应对九一八事变。翌年8月,他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常务委员。
1935年(民国24年),他获授陆军中将。[1]
1943年(民国32年)6月,他出任汪精卫政权的军事委员会委员,并兼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华北剿共委员会事务主任。同年秋,他升任华北剿共委员会委员长。同年11月,蒋介石的重庆国民政府剥夺了其陆军中将之位。
翌年6月,他被任命为华北政务委员会特别法庭华北分庭庭长。
1945年(民国34年)2月,他任河北省省长。4月,他兼任华北政务委员会保定绥靖主任。[1]
日本投降后,荣臻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逮捕,并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2],但并未执行。
中共建政后,被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作为统战人士对待。
1960年,荣臻病故于北京,终年71岁。
注释[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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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Nanjing (Peace, Anti-Communism, National Construction).svg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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