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潘佑
中书舍人
国家
不详
族裔汉族
祖籍光州固始县
出生昇元二年(938年)
逝世开宝六年(973年)
亲属
父亲潘处常
严氏
潘文焕、潘文振、潘文节、潘文壮
《荥阳集》

潘佑(938年—973年),幽州(今北京)人。南唐政治人物。[1]

祖潘贵为刘仁恭大将,被刘守光杀死。父亲潘处常逃难至南方,在南唐烈祖李昪手下任散骑常侍。性格孤僻,闭门读书,中书舍人陈乔、户部侍郎韩熙载交荐于元宗。南唐时,累官虞部员外郎、内史舍人。借《周礼》变法,建议恢复井田制、设置牛籍,并推荐李平判司农寺以推行新制,遭激烈反对,改革很快失败。佑博通经史,尤喜老庄之言,文思敏捷,词采斐然。其所草劝南汉书,累数千言,情辞款洽,甚有时誉。复擅行书草帖。著有《荥阳集》十卷,已佚。[1]

后主李煜生活奢侈,潘佑七次上疏,徐铉张洎排斥潘佑,开宝六年(973年),后主系之狱,潘佑自缢死,年三十六。[2]去世后,其母亲及妻儿被安置在饶州。978年,徐铉奉宋太宗之命探视李煜,李煜叹息:“当初我错杀潘佑、李平,悔之不已!”

潘佑貌丑,娶严续之女为妻,严氏貌美。后来有一次严氏早上化妆,潘佑偷看,严氏从镜子中看到他,吓倒在地。潘佑觉得她厌恶自己,就和她离婚了。

注释[编辑]

  1. ^ 1.0 1.1 唐诗选·潘佑. [2015-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7). 
  2. ^ 《新五代史》卷六二:“六年,内史舍人潘佑上书极谏,煜收下狱,佑自缢死。”马令《南唐书》卷一九:“佑母方娠,梦古衣冠人告曰:‘我颜延之也,与夫人为子。’及生,七岁始能语,曰:‘儿误伤白龙,为上帝所罚也。’因吟诗曰:‘只因骑折玉龙腰,请在人间三十六。’后果以三十六岁死。”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