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学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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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学尹 | |
|---|---|
| 大清郁林州知州 |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黔江县 |
| 字号 | 字存鲁,号勉菴 |
| 配偶 | 娶杨氏[1] |
| 亲属 | (祖父)汤三聘(明朝进士) (父)汤琼(明经) (子)汤忠恕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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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 |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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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学尹(?—?),字存鲁,号勉菴,四川重庆府黔江县人,清朝政治人物、易学家。其学问渊博,尤精易理,于地方教育与经学传承有重要贡献。
生平[编辑]
汤学尹出身书香门第,祖父汤三聘为明朝进士,父汤琼为明经[6]。他少时聪颖过人,七岁能文,十二岁应童子试时,学使以“鹰嘴”命赋,其文立就,被誉为“神童”,名播士林[7]。康熙二年(1663年)癸卯科四川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8]。其后因战乱(“吴逆之乱”)道路阻隔,暂绝进取之念[9]。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广西灵川县知县[10]。任内为官廉明,宽严相济。曾力请上级蠲免前任冒收的税课,不足部分则自行捐出俸禄赔偿;灾荒时抚恤流民,修筑桥梁,并建立书院,礼遇士子,深受百姓爱戴,为其建立长生祠[11]。历署永安州知州、全州知州,雍正年间任郁林州知州,所至皆有善政,尤其在署全州知州任内,旱灾与疫病并行,他赈济饥民,治疗病者,被誉为“真我父母”[12]。为官四十余载,致仕归里时行李仅有书籍,别无长物[13]。
归里后,正值黔江县历经兵火,经学传承几近断绝。汤学尹闭户深研易经,开设讲席,教授生徒。他常教导学生:“制义与理学同条共贯,不患制义之不精,特患理学之不明。苟能体贴圣贤言语,一生受用不尽。”[14]因自题书斋为“勉菴”,时人尊称为“勉菴先生”[15]。其道德学问影响深远,雍正十一年(1733年)入祀乡贤祠[16]。
著述[编辑]
汤学尹虽未见有诗文集专著传世,但其学术重心在于易经研究与阐发。在黔江县“经学失传”的背景下,他独力阐明易理,并将心得教授生徒,对恢复与振兴当地儒学教育起到关键作用[17]。
注释[编辑]
- ↑ (光绪)《黔江县志》卷四:“贤妇杨氏,汤学尹妻。”
- ↑ (咸丰)《黔江县志》卷三选举志:“汤学尹,康熙癸卯科。”
- ↑ (雍正)《广西通志》卷五十七:“汤学尹,四川人,举人,康熙二十三年任。”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汤存鲁先生传》:“继署永安,复调全州。”
- ↑ (光绪)《黔江县志》卷四:“汤学尹……历任广西灵川知县、郁林知州。”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先生讳学尹字存鲁,为明进士三聘公孙,国朝明经本石公仲子。”
- ↑ (乾隆)《酉阳州志》卷之三:“年十二应童子试,督学试作鹰嘴赋,奇之,名播士林。”
- ↑ (嘉庆)《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八选举志七:“汤学尹,黔江人。”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迨掇魁于康熙癸卯乡榜,因东北两道烽燧道梗,绝意进取。”
- ↑ (民国)《灵川县志》卷八:“知县,汤学尹,四川举人,二十三年任。”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力为详请得蠲半,余悉公捐廉赔偿……民忘其灾……士民咸歌功颂德,共立长生祠。”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公于饥者赈之,病者疗之,部民刊字绰楔,有‘真我父母’之誉。”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公历官四十余载,归装惟载书籍,无余物。”
- ↑ (乾隆)《酉阳州志》卷之三:“常曰制义与理学同条共贯……苟能体贴圣贤言语,一生受用不尽。”
- ↑ (嘉庆)《四川通志》卷一百五十四人物志十二:“汤学尹,号勉菴。”
- ↑ (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之二十:“雍珔十一年……列公于乡贤祀云。”
- ↑ (康熙)《大清一统志》卷二百五十七:“黔江兵燹之后,经学失传,学尹阐明易理敎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