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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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ǎn阳府元朝时设置的

宋朝时为复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复州并入元朝版图,升复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路为沔阳府,治所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荆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玉沙县、景陵县两县。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洪湖市等地区。龙凤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阳府归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阳府为沔阳直隶州,裁玉沙县并入沔阳直隶州[2]。嘉靖十年(1531年)安陆州承天府,沔阳州转属承天府。清顺治三年(1646年)承天府改称安陆府,沔阳州属安陆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沔阳州转属汉阳府。1912年废沔阳州,改置沔阳县

参考文献[编辑]

  1. 《元史》卷五十九 地理二:“沔阳府,唐复州,又改竟陵郡,又为复州。宋端平间,移州治于沔阳镇。至元十三年归附,改为复州路,十五年升为沔阳府。”
  2. 《明史》卷四十四 地理五:“沔阳州,元沔阳府,属荆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州,以州治玉沙县省入,直隶湖广布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