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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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为复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复州并入元朝版图,升复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路为沔阳府,治所在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荆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玉沙县、景陵县两县。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洪湖市等地区。龙凤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阳府归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阳府为沔阳直隶州,裁玉沙县并入沔阳直隶州[2]。嘉靖十年(1531年)安陆州升承天府,沔阳州转属承天府。清顺治三年(1646年)承天府改称安陆府,沔阳州属安陆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沔阳州转属汉阳府。1912年废沔阳州,改置沔阳县。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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