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页面Module:Infobox/styles.css没有内容。
| 林旭 | |||||
|---|---|---|---|---|---|
| 戊戌六君子之一 | |||||
| File:Ling Heuk.JPG | |||||
| 字 | 暾谷 | ||||
| 出生 | 光绪元年(1875年) Template:QING-1862福州府侯官县郎官巷 | ||||
| 逝世 |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9月28日(23岁)) 处决 File:Flag of China (1889–1912).svg 大清直隶省顺天府菜市口法场 | ||||
| 墓葬 | 猫头山 | ||||
页面Module:Infobox/styles.css没有内容。页面Module:Infobox/bordered/styles.css没有内容。
| |||||
林旭(1875年—1898年9月28日),字暾谷,福建省福州府侯官县郎官巷(今福州市)人。清朝末年维新派人士。出身举人。是康有为的弟子,戊戌六君子之一。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称其“其于诗词、散文皆天授,文如汉魏人;诗如宋人,波澜老成,瑰奥深秾,流行京师,名动一时”。有《晚翠轩集》遗世。
生平[编辑]
光绪十九年(1893年)癸巳恩科福建乡试解元。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曾任内阁中书。1898年3月倡立闽学会,与粤、蜀、浙、陕各学会相呼应,推动维新运动。又是保国会倡始董事之一。同年9月5日,百日维新后期,授四品卿衔军机章京,此后十日间,上书言事甚多,不少上谕出其手笔。
戊戌变法失败被捕,与谭嗣同等(总称戊戌六君子)同时被杀害于菜市口。著作有《晚翠轩诗集》。妻子是晚清名臣沈葆桢子沈瑜庆之长女沈鹊应[1],擅诗词,在林旭就义后,服毒自尽(一说抑郁以终)。
著作[编辑]
林旭在狱中题有绝命诗,感怀身世如下:
| “ | 青蒲饮泣[注 1]知何报?慷慨难酬国事[注 2]恩;我为君歌千里草[注 3],本初[注 4]健者[注 5]莫轻言! | ” |
林旭墓[编辑]
页面Module:Side box/styles.css没有内容。页面Template:Sister project/styles.css没有内容。
页面Template:Plainlist/styles.css没有内容。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清史稿/卷464 林旭
林旭死后,义仆朱德贵将其遗体运回福州,停柩于金鸡山地藏寺。光绪二十六年,林旭的夫人沈鹊应以悲愤病殁。次年沈瑜庆归闽营生圹,并葬林旭夫妇于左侧。林旭墓联:千秋晚翠孤忠草;一卷崦楼绝命词。
1965年,吴家琼写信报告,在北门外猫头山上发现林旭墓,王铁藩去他家了解情况[2]。
备注[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Template:Wikisource further reading
参考文献[编辑]
package.lua第80行Lua错误:module 'Module:Authority control/config' not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