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感情是能够感受感知主观地进行体验的能力。十八世纪的哲人以此概念来区分思考(“理性”)和感受(“感情”)。在现代西方哲学,感情是能进行感受精神哲学称之为“感质”)。这个概念和动物权益有关,不少争论在于“动物有否感情?”,因为有感情才代表有感受痛苦的能力(而非只是感受疼痛)。

与生活关系[编辑]

古人对于血亲感情特别厚,后世却不然[1]: 19 。亲密感情是从共同生活而来[1]: 19 。所谓共同生活,并不限于财产相共[1]: 19 。凡一切事实上关系都是[1]: 19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吕思勉. 《三國史話》. 商务印书馆(香港). 2009. ISBN 978962075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