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绍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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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绍康(?—?),号安克河南开封府杞县民籍祥符县人。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河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1],例授知县,因性厌繁剧,改任扬州府学教授,广陵诸盐贾子弟新列黉序者,牵以百金副羔雁,绍康尽却之,由是士风丕变,始知有廉让。四十三年乙卯陕西聘同考,号称得士,寻移六馆,后升南京兵部职方司主事,累迁郎中,南中诸弁营求升迁,类皆以贿进者,绍康严绝苞苴,流品一清。病假还里,囊无余金,至今人称其清介云[2]

家族[编辑]

曾祖孟廷莲。父孟悌,庠生。从弟孟绍虞,同科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1.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履历》:孟绍康,安克,诗四房,丙戌正月二十一日生。杞县人,庚子乡试二十四名,会试一百七十一名,三甲一百四十名。通政司政,改扬州府授,乙卯陕西同考,本年升南助教,丙辰升南户部主事,戊午调南职方司主事,己未升本司员外,本年升郎中。曾祖廷莲。祖,庠生。父悌,庠生。
  2. 《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