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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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礼或译圣事(拉丁语:Sacramentum),或称奥迹(Holy Mysteries)是基督宗教中的一种礼仪,被公认具特殊的重要性与意义。不同教派对圣礼的存在、数目与涵义有各自的理解与主张。许多基督徒认为圣礼是上帝真实临在的可见象征,同时也是上帝施行救恩的工具。[1]
包括天主教会、路德宗、摩拉维亚教会、改革宗(如欧陆改革派、长老宗与公理宗)、圣公会、卫理宗等教派,普遍接受圣奥古斯丁对圣礼的定义:圣礼是由耶稣基督所设立的,外在的记号,彰显内在的恩典。圣礼以可见的方式向参与者显明上帝的恩典。在天主教会、东正教会、东方正统教会,圣事共七件,分别是圣洗圣事、坚振圣事、圣体圣事、和好圣事、病人傅油圣事、婚配圣事和圣秩圣事。新教只承认两个“圣礼”:“洗礼”与“圣餐礼”。
新教[编辑]
在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当时反对那些缺乏《圣经》根据的传统礼仪,主张回归圣经的教导。因此,直到今天,新教仍仅承认两项圣礼:“洗礼”与“圣餐”。
新教大部分教派所持的立场与路德一致,基于以下两项原则:
- 由耶稣基督亲自设立。
- 透过可见的礼仪,使信徒领悟并领受神那不可见的恩典。
天主教[编辑]
天主教认可的早期教父如游斯丁、[2]居普良、[3]安波罗修等人皆只提及“洗礼”与“圣餐”两个“圣礼”。[4]
“圣礼”一词是由迦太基主教特土良(卒于公元230年)引入教会。特土良是拉丁基督教的奠基者,将希腊语“奥秘”(Mystery)翻译为“圣礼”。早期的罗马教会使用希腊语,并一直使用“奥秘”这个词直到5世纪。
7至11世纪的天主教教会文献与《圣礼书》(如《圣格拉修圣礼书》、《额我略圣礼书》、《雷奥圣礼书》)仅记载“洗礼”与“圣餐”。西格伯特、[5]圣依西多禄、[6]意大利主教波尼佐、[7]贝加莫主教格列高利等教父,[8]最多亦只提及三至四项“仪式”,并且未明确定义为“圣礼”。许多仪式如圣油礼、蜡烛、婚礼、病人傅油等,常被视为“圣仪”(sacramentals)而非“圣礼”。1164年,天主教著名哲学家、神学家、巴黎总主教彼得·伦巴德在其《判语集》中首次系统性列出七件圣礼:洗礼、坚振、圣体、忏悔、终傅、圣秩与婚姻。虽然此清单最后被罗马教廷采纳,但其实许多神学家如多玛斯·阿奎那、圣文德、艾尔伯图斯·麦格努斯等,在他们各自编写的《神学大全》中仍未完全接受七件圣礼的教义,甚至质疑其数量是否固定。[9][10]
到了16世纪特利腾大公会议上,天主教会才正式确认7件圣事:
- 圣洗圣事(又称洗礼、浸礼,Baptism),目的是为了洗去原罪。
- 圣体圣事(又称圣餐礼,Eucharist),天主教会认为信徒领受圣餐时是直接领受耶稣的身体及血;信义宗外的新教只当是纪念,不相信饼酒于祝圣后即成耶稣的体血,所以只举行耶稣在晚餐厅成圣体圣血时所举行之礼仪[11];信义宗认为圣餐是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的临在,但反对天主教会的变质说,主张饼与酒的物理性质并不因圣礼而改变,却已然是基督的体与血。
- 坚振圣事(又称坚信礼、圣膏,Chrismation/ Confirmation),将圣神完全赐予受礼者,信义宗仍有此礼。
- 圣秩圣事(新教又称神职授任礼、按立,Ordination),能消除许多罪过,使人执行圣职,仍然能够将天父赐予的恩宠普及其他信徒。
- 和好圣事(即忏悔礼,Confession/Penance),指向神父表白、实行身负要受礼者所做的善公或者祈祷。新教没有。
- 病人傅油圣事(又称病者涂油、膏油礼,Anointing of the Sick)可以消除各种可以宽恕的和致命的罪过。新教通常没有。
- 婚配圣事(Matrimony/sacramental marriage)指男女双方结合所行之礼,神父亦为见证。
圣礼通常由神职人员对接收者执行。执行程序通常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部分组成。无形的部分由圣灵送达,有形的部分包括按手礼和使用被神圣化的水、油、面包和酒,或公众仪式(譬如婚礼和忏悔)。
不同教派对圣事的定义和执行[编辑]
以下是一张归纳基督教主要派别对圣事态度的表格。
天主教会的圣事与礼仪[编辑]
天主教会观点:“有形的标记赋予无形的恩宠,七件圣事皆由基督亲自建立”[13]。按拉丁礼天主教会的习惯,会给婴儿及幼童施行洗礼,待日后儿童达到理智年龄,方会领受圣体及坚振圣事。至于次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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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教会要求来自外教的皈依者至少三年慕道期,而且三年慕道期并非代表必能入教,个别人士需更长的慕道期;而现行的成年望教者,则须经过为期约一年至年半慕道期的皈依过程。在慕道初期,望教者需参加公开礼仪“收录礼”,向信友和教会表达愿意学习基督信仰,并由神父或执事在其额上划上十字圣号,并向他们各人颁授新旧约圣经或福音或十字架,皈依者的身份由“望教者”正式被收录为“慕道者”。在慕道的后期,慕道者一方可以申请入教,若获堂区主任司铎(本堂神父)批准,按现行普遍做法是:慕道者会在入教前接受一次甄选礼(将“慕道者”的身份转为“候洗者”)、三次考核礼(其中一次为主教主持),最后候洗者会在圣周六:复活庆典夜间礼仪(又称:复活守夜礼仪)依次序领受三件入门圣事(圣洗、坚振、圣体),加入教会,成为新教友。入教后,他们仍要经过释奥期,由慕道班导师带领新教友适应入教后的信仰生活;
过往,成年慕道者完成慕道班后,会在本堂神父安排的任何日子(不一定是复活节前夕)领洗兼初领圣体,然后再上坚振班,最后再由主教或主教授权之司铎为其施放坚振。此外在圣事之外,天主教会亦有设立圣仪作为日常给予祝福用。
入门圣事[编辑]
- 圣洗圣事:透过圣洗,领圣事者获罪过的赦免、加入教会。形式方面,有洒水、也有全浸。经文方面,(相对于东方礼而言)使用第一人称的“授受式”经文。
- 坚振圣事:透过坚振,领圣事者领受圣神的恩惠,信仰获得深化,并获得力量为基督作见证。按天主教会拉丁礼的传统,一般而言,已领洗而达理智年龄的教友均可领受坚振圣事。主教是坚振圣事的通常施行者,但在教区主教特别准许的情况下,个别司铎亦可有效地施行坚振。
- 圣体圣事(亦称共融圣事):在弥撒举行中,面饼和葡萄酒被转变成耶稣基督圣体的血。信徒借着领受圣体圣血,与主基督合成一体,并体现在祂教会内的亲密共融。
治疗的圣事[编辑]
服务的圣事[编辑]
- 圣秩圣事(亦称神品圣事):首先,天主教会的圣职人员分为主教、神父(司祭∕司铎)和执事。只有已领洗的男教友才有机会领受圣秩圣事。礼仪是由主礼的主教(偕同襄礼的主教)以祈祷和覆手礼,呼求圣神祝圣(按立)领圣秩者为圣职人员(包括:主教、神父和执事)。之后,主礼的主教会为新的圣职者傅上圣油。值得一提的是,祝圣主教或司铎礼仪是为领圣秩者授予公务司祭职;而祝圣执事礼仪则为没有为领圣秩者授予公务司祭职,而是继续保留因圣洗授予的普通司祭职,他们是特别被拣选去服务及履行爱德工作。
- 而执事分为两种,一种是终身执事,即一般他们永为执事,不会升神父;另一种是“过渡性质”的执事,他们通常在约一年后晋铎,执事职务是准备一个人成为神父,作为晋铎前的最后培育。
东正教会的奥迹[编辑]
东正教会观点:“有形的标记赋予无形的恩宠,七件圣事皆由基督亲自建立”[来源请求]。
- 圣洗:要求全身浸入三次,分别是奉圣父、圣子和圣神之名。和坚振一并进行,并由司祭施行,司祭会从主教接过圣油。坚振的含义是赐下圣灵。圣奥秘经文使用第三人称方式,因为正教认为真正举行圣事的是基督。基督为一切仪轨之主,神职人员只是践基督之位,诵经行仪,以成就圣奥秘之外行,并非取基督而代之。故此正教不但不使用天主教所用的第一人称的“授受式”经文,同时也认为以此种经文举行圣事,按照正教的标准是不如法的。因为神职人员本身无权力施予奥秘。决不会使用EGO TE BAPTIZO的格式来举行圣浸奥秘。倘有人如此举行,也因为不如法如仪而不生效,因为其所行之礼与教会公礼不相应。
- 傅圣膏:东正教会不称为坚振(Confirmation),而是圣膏(Chrismation),Chrism即指圣油。
- 事奉圣礼:即东正教圣餐礼,事奉圣礼喻为圣事中的圣事。
- 悔改礼,在东正教会看来是为离教者悔改归回施行的。不过现在,在领圣餐之前,祭司或长老也会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礼。
- 圣秩
- 婚礼,东正教会不认为这仅仅是合约,而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奥秘的合一,这合一仿效基督与教会的合一。在场的不只主教或长老,整个神的子民透过他们而在场。
- 傅圣油
此外,还有其他祝福及祈祷礼仪:修士修女发愿、祝福家园、殡葬礼仪。
新教的圣礼[编辑]
新教普遍仅承认圣餐礼和圣洗礼,两件圣礼都是由基督所建立的,其他礼仪则不是圣礼。圣礼看法则依各教派而有所不同。
但新教亦会有这些礼仪:
圣公会的圣事与圣礼[编辑]
意义:“恩典、救赎行动、上帝的临在、上帝在这圣事中与我们相遇或联合”[来源请求]。
圣公会认为圣洗礼和圣餐礼(Eucharist)是两项在福音中由基督亲自建立的圣事。另一方面,亦按需要举行坚振礼、修和礼、婚礼、傅油礼和圣职按立礼五件由教会建立的圣礼。
信义宗教会的圣事与礼仪[编辑]
仅承认圣餐礼和洗礼两件圣礼,其认为这是基督所建立的,其他礼仪则不是圣礼。在圣礼时,上主是临在的。
两种原则:
(1)是由耶稣基督亲自设立的。
(2)是让信徒借着这看得见的礼仪去明白、了解上帝那看不见的恩典。
其余的新教圣礼[编辑]
仅承认圣餐礼和洗礼两件圣礼由基督建立,其他礼仪则不是圣礼。圣礼只为象征无形的恩典,无实效。
参考文献[编辑]
- ^ 《我们所信:威斯康辛州路德会的信仰基础》,页13,“我们介定施恩具为基督设立的神圣圣礼,在当中,上帝的话语与外在媒介联系起来,借此使罪得赦免。 …我们也相信圣灵藉洗礼这圣礼,向罪人施予福音,给他们新生命(提多书3:5)及洗净他们一切的罪(使徒行传2:38)。 …我们相信所有参与圣餐的人在领受饼和酒时,同时领受主的身体及宝血–基督在没有改变的饼与酒之内,与饼和酒同在,在饼和酒之下(哥林多前书10:16)。这是真理,因为主设立这圣礼时,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6,28)。我们相信是基督设立这圣礼的话让基督临在,而不是人的作为。”
- ^ 米涅神父(编),《希腊教父文集》,卷6,页419至427
- ^ 米涅神父(编),《拉丁教父文集》,卷4,页781
- ^ 米涅神父(编),《拉丁教父文集》,卷16,页405
- ^ 米涅神父(编),《拉丁教父文集》,卷160,页217
- ^ 米涅神父(编)《全集》,1850年巴黎版,卷3,页587
- ^ 米涅神父(编),《拉丁教父文集》,卷150,页857
- ^ 穆拉托里神父(编)《古代文献》,卷3,页599
- ^ 阿奎那,《神学大全》,卷3,第60题
- ^ 艾尔伯图斯《全集》,明斯特版,1958年,卷26,页158
- ^ 静宜大学校牧室:问与答
- ^ Herbert Stowe, Walter. Anglo-Catholicism: What It Is Not and What It Is. Church Literature Association. 1932 [2023-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 ^ 禮儀憲章. archive.hsscol.org.hk. [2025-08-11].
外部链接[编辑]
- Means of Grace, This We Believe, Wisconsin Evangelical Lutheran Synod (英文)
- http://www.theology.org.hk/psa/articles/papers/BabyBaptism.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