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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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6年5月26日) |
冠姓是指因出生、婚姻、收养等法律程序而产生授与姓氏或增加姓氏的人类行为。一般来说,是种权力象征。冠姓来源虔信自文字历史开始。种类则约有授与和增加两种方式。
夫妻冠姓[编辑]
有些国家的配偶于结婚后会名字中增加或从丈夫的姓氏,反之丈夫入赘亦同。例如前国民党主席连战的妻子连方瑀,其本名为“方瑀”,“连”则为冠姓,又作冠夫姓。
以前的中华民国民法第1000条规定,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书面约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并向户政机关登记(第一项)。冠姓之一方得随时回复其本姓。但于同一婚姻关系存续中以一次为限(第二项)。现有的民法已不采取冠姓为原则,但容许婚姻当事人约定冠姓,嗣后亦得回复本姓,打破原先一家一姓的传统。
子女冠姓[原创研究?][编辑]
全世界大部分民族的出生儿皆有冠父亲或母亲姓氏的习惯,即通常所说的随父姓、随母姓。由于人类长期普遍处于父系传承社会,财产、权力等由父子相传,随父姓是主流。以婚生子女出生后随父姓最为常见。非婚生子女随父姓、随母姓则因各国社会、法律情况、个人选择而定。养子女、继子女亦是如此。[原创研究?]
在一些原本没有固定姓氏的民族将其父名或母名充当固定姓氏的例子。[原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