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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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德
大清广东西宁县知县
籍贯四川保宁府广元县
字号字公让,号慎菴
出身
  • 康熙五年丙午科举人[1]
经历
  • 直隶三河县知县(康熙二十二年至康熙二十五年)[2]
  • 江南溧阳县知县(康熙二十七年八月至二十八年八月)[3]
  • 广东西宁县知县(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九年左右)[4]
著作
  • 《树滋堂政略》[5]
  • 《吉人遗铎》[6]
  • 《建义仓碑记》[7]
  • 诗作《望采石矶》等[8]

冉德(?—?),字公让,号慎菴四川保宁府广元县人,清朝政治人物、诗人。

生平[编辑]

冉德是康熙五年(1666年)丙午科四川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9]三藩之乱时,曾逃避吴三桂的征召,躲入深山丛林中。当时贼寇劫持他的父亲,冉德奔去救援,贼寇以刀相逼,他亦不肯离去,贼寇认为他有义气而释放他们父子[10]

三藩之乱平定后,冉德出仕。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任直隶三河县知县[11]。据彭鹏《古愚心言》记载,冉德在三河县知县任内,因驿站车马工料银两的交接事宜,与后任官员产生纠葛,其离职交接过程长达一年,离任时曾向上级申诉,言词恳切[12]。另载有关于其任内拨领及偿还相关款项的细节[13]。其后丁忧回籍,其职务由县丞何桂暂署[14]。交接时,其账目管理方式亦引发后续讨论[15]

服阙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八月冉德起为江南溧阳县知县[16]。他为政明敏,心存惠爱,上任后彻底扫除官府陋规,并按区域设置柜台征收赋税,防止胥吏欺瞒,又以礼貌接待士人,以务本之业教导百姓[17]。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九月,学者费密(号燕峰)曾收到冉德的来信及所寄诗作,显示其与当时文人学者的交流[18]。然而在任仅一年,因负责的漕粮事务延误,船帮直至年底仍未开行,被漕运总督马世济参劾,经部议决,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八月被降一级调用[19]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冉德起为广东西宁县知县[20]。西宁县在经历战乱后民生凋敝,冉德在任多年,以仁厚宽和之心治理,致力于休养生息[21]。他重视文教,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重修县学明伦堂及两斋[22]。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重建已坍塌的教谕衙及训导衙[23]。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在南门内原分司行署旧址上修建大堂、头门、后堂,作为上级官员巡行的公署,并在两旁修建仓廒,捐资积谷,建立义仓制度以备荒年赈济[24]。他还捐置田产作为义仓基金[25]。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西宁县发生饥荒,流民甚众,冉德捐出俸禄并劝募富户协助,自春天至夏天持续赈济,救活许多人[26]。他还倡建书院,但未完成即离任[27]。据载,他因不愿剥削百姓以满足罗定州知州金某的索求,选择引疾致仕,离任时行李萧然,士民夹道送行,哭泣如丧父母[28]。百姓为纪念他,在他离任后立祠祭祀[29]

著述[编辑]

冉德著有《树滋堂政略》、《吉人遗铎》等书[30]。在西宁县知县任内曾撰《建义仓碑记》[31]。亦留有诗作,如《望采石矶》:“绿树丹崖俯石头,龙争虎斗故矶留。谪仙已是骑鲸去”[32]。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他曾寄诗给学者费密,可见其诗文交往[33]

注释[编辑]

  1. ^ (康熙)《四川总志》卷十四下科第:“冉德,广元人。”
  2. ^ (乾隆)《三河县志》卷之八:“冉德,四川举人,二十二年任,以忧去。”
  3. ^ (乾隆)《镇江府志》卷之二十五:“溧阳县知县……冉德,四川广元人,举人,二十七年八月任,二十八年八月被劾去。”
  4. ^ (嘉庆)《罗定州志》卷三职官志:“冉德,四川广元人,举人,康熙三十一年任。”
  5. ^ (道光)《西宁县志》卷十:“《树滋堂政略》,国朝冉德撰。”
  6.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八:“所著有《树滋堂政略》、《吉人遗铎》诸书行稿。”
  7.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九:“《建义仓碑记》,冉德。”
  8. ^ 《国朝诗的》卷之一:“冉德,公让,广元人。《望采石矶》:‘绿树丹崖俯石头,龙争虎斗故矶留。谪仙已是骑鲸去。’”
  9. ^ (康熙)《四川总志》卷十四下科第:“冉德,广元人。”
  10. ^ (嘉庆)《四川通志》卷一百六十二人物志二十:“冉德,广元人,康熙丙午举于乡。避吴逆征聘,逃里深箐中。贼劫其父,德奔救,临以刃弗去,贼义而释之。”
  11. ^ (乾隆)《三河县志》卷之八:“冉德,四川举人,二十二年任,以忧去。”
  12. ^ 彭鹏《古愚心言》卷八:“县冉德羁留一载,临行哀控各宪,有三痛三苦之词。”
  13. ^ 彭鹏《古愚心言》卷八:“年七月到任,此项车马工料银两,前任丁忧知县冉德先已拨领一千两讫,至本年冬计日筭还,只收四……”
  14. ^ 彭鹏《古愚心言》卷八:“署员接代稍具仁心,不至沟壑而加石。先是知县冉德丁忧,有武清丞何桂署篆……”
  15. ^ 彭鹏《古愚心言》卷八:“何桂盘查前任知县冉德,恐怖云:‘余令交代时,执有“官捐官㯸,民捐民㯸”之牌,只取里民收领为据。’”
  16. ^ (乾隆)《镇江府志》卷之二十五:“溧阳县知县……冉德,四川广元人,举人,二十七年八月任,二十八年八月被劾去。”
  17. ^ (乾隆)《镇江府志》卷之三十四:“冉德,四川广元人,继何惟澡治溧。为政明敏,存心惠爱。里排之弊虽已禁革,而余波未净,累及淳良。公彻底扫除,陋规无一复存。乃按区设柜,柜设一戥,书匠无敢欺牟。收漕令民自执挡概,以礼貌接士,以务本训民。在任一载,民皆化之。时有为之谣曰:‘濑月明,冉公堂上悬高镜;濑水清,冉公唯取一勺饮。’可以想见其人矣。”
  18. ^ 《费燕峰先生年谱》卷三:“二十九年庚午九月,得冉公让(讳德,广元人,溧阳令)书寄诗。”
  19. ^ 《督漕疏草》卷十五:“加蓄聚迟至岁除,帮船尚未遄行,将溧阳县知县冉德职名开报,则迟悮之咎不敢为宽,相应题参等因前来。应将溧阳县知县冉德照例降一级调用。”
  20. ^ (嘉庆)《罗定州志》卷三职官志:“冉德,四川广元人,举人,康熙三十一年任。”
  21.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八:“西宁自伪逆蹂𨅬以来,土地荒芜,城郭倾倒,哀哀穷黎如婴儿久失父母,肌黄骨立,命悬一线。公康熙三十一年视事,在任九载,仁厚居心,宽和育物,休养生息无不备至。迄今比户盈宁,元气充复者,皆公赐也。”
  22. ^ (道光)《西宁县志》卷四:“三十六年,知县冉德、教谕蔡侯度重修明伦堂两斋。”
  23.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二:“教谕衙在明伦堂左,训导衙在堂右,万历十九年设,寻圮。知县冉德、教谕蔡侯度、训导朱衣鼎新重建。”
  24.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二:“分司行署在南门内,今圮。康熙三十九年,知县冉德建复大堂一座、头门一座、后堂一座,以为上宪巡行公署。就于大堂两厢建仓四门,捐赀积谷,立法生息,以备水旱赈济。”
  25.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三:“义仓田,此田系冉令捐谷在仓后生息,粜卖取价置。受知县冉德捐置田壹拾玖亩伍分,土名高寨长埇;又田壹拾玖亩伍分,土名上车龙福卢宫。”
  26.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八:“丁丑岁饥,流亡载道。公沿募巨室,力求协助,罄俸告籴,源源分赈,自春徂夏,不遗余力,存活甚众。”
  27. ^ (道光)《西宁县志》卷四:“侧文昌宫内旧为锦江书院,康熙三十七年知县冉德倡建,未就去任,四十七年知县史笔踵成之。”
  28.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八:“时罗定州牧金某者,贪蹇无度,常勒公以馈献,稍不应,辄以事难之。公曰:‘吾不忍朘民脂以事上。’遂引疾去。出郭之日,行李萧然,士民醵饮赠金,哭声相接,如失怙恃。”
  29. ^ (道光)《西宁县志》卷十:“新人思其德,立祠于文阁之右祀焉。”
  30.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八:“所著有《树滋堂政略》、《吉人遗铎》诸书行稿。”
  31. ^ (康熙)《西宁县志》卷之九:“《建义仓碑记》,冉德。”
  32. ^ 《国朝诗的》卷之一:“冉德,公让,广元人。《望采石矶》:‘绿树丹崖俯石头,龙争虎斗故矶留。谪仙已是骑鲸去。’”
  33. ^ 《费燕峰先生年谱》卷三:“二十九年庚午九月,得冉公让(讳德,广元人,溧阳令)书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