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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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P”的各地常用译名
中国大陆国民生产总值[1]
台湾国民生产毛额[2]

国民生产总值(英语:Gross National Product缩写GNP),台湾亦称国民生产毛额,在描述地区性生产时称本地居民生产总值地区居民生产总值,即某一区域公民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包括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是国民收入核算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民生产总值一词已逐渐被概念相近的国民收入取代,其计算方式也随之改变。

经济学上,由于不同角度,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式也有多种。如:

  • 产品流动法(Flow of Product Approach
  • 所得收入法(Earnings or Income Approach
  • 部门法(Sector Approach

从理论上说,上述3种方式最后统计得出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现在国际上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通行方法为FPA,并将它得出的数据作为标准。

计算公式:Q1·P1+Q2·P2+......+Qn·Pn = 国民生产总值

其中:

  • Q代表各种劳务与最终产品(Final Products),即不包括生产各环节中重复计算的部分。
  • P代表劳务与最终产品的价格。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国民生产总值.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2. ^ gross national product. 乐词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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