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公平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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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交易委员会 | |
|---|---|
| Fair Trade Commission(英语) | |
| File:ROC Fair Trade Commission Logo.svg 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徽 | |
| 机构概要 | |
| 成立时间 | 1992年1月27日 |
| 前身机构 |
|
| 类型 | 相当中央二级行政机关独立机关 |
| 管辖范围 | 中华民国 |
| 驻地 |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2之2号12楼(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 |
| 人员数 | 216人(职员197人、技工4人、驾驶5人、工友3人及聘用人员7人) |
| 年度预算 | 约新台币3.72亿元 (110年度) |
| 首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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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者 | 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 |
| 任期 | 四年,任满得连任一次 |
| 所属部门 | 行政院 |
| 内部单位 | 5处、5室 |
| 任务编组 | 1个 |
| 授权法源 | |
| 网站 | www.ftc.gov.tw |
| File:Joint Central Government Office Building, Executive Yuan 20130708.jpg 会址: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 | |
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是中华民国政府之竞争法制的最高主管机关,职掌为查处《公平交易法》规范的限制竞争以及不公平竞争行为,同样亦是多层次传销事业的主管机关。公平会为行政院之二级独立机关,但只有公平会可依据《公平交易法》不须依照《诉愿法》程序向上级机关(即行政院)提起诉愿,对其行政处分或决定不服者必须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立宗旨[编辑]
竞争法制的宗旨,在于维护市场自由与公平的竞争,与其相对的概念是“管制法”,原则上如果事业所属产业设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则事业的经营多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管制法所规范(涉及市场竞争的问题仍然适用公平交易法);即使事业所属产业没有管制法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事业的行为仍然不能违反公平交易法,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事业的行为仍然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公平交易法因而有“经济基本法”之名。
公平交易委员会职责在于守护市场机制,并非操控市场,然而媒体及民意代表多误会公平会为物价管制机关(实为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
历史[编辑]
- 1991年2月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法》。
- 1992年1月13日总统令公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条例》,1月27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式成立,2月4日《公平交易法》施行。
- 2011年11月14日,总统令公布《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 2012年2月6日,《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更名为“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共7名改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采交错任期制。为合议制机关,委员会议议案须委员过半数通过后决议。
历任主任委员[编辑]
| 届次 | 姓名 | 政党 | 就任时间 | 卸任时间 | 备注 |
|---|---|---|---|---|---|
| 1 | 王志刚 |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 1992年1月27日 | 1995年1月26日 | |
| 2 | 1995年1月27日 | 1996年6月9日 | 连任 | ||
| 代理 | 赵扬清 | File:无党籍.png 无党籍 | 1996年6月10日 | 1998年1月26日 | |
| 3 | 1998年1月27日 | 2001年1月26日 | 连任 | ||
| 4 | 黄宗乐 |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 2001年1月27日 | 2004年1月26日 | |
| 5 | 2004年1月27日 | 2007年1月26日 | 连任 | ||
| 代理 | 余朝权 | File:无党籍.png 无党籍 | 2007年1月27日 | 2007年1月31日 | 副主任委员代理 |
| 6 | 汤金全 |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 2007年2月1日 | 2009年7月31日 | 任内请辞 |
| 代理 | 吴秀明 | File:无党籍.png 无党籍 | 2009年8月1日 | 2010年1月31日 | 副主任委员代理 |
| 7 | 2010年2月1日 | 2013年1月31日 | 真除 | ||
| 8 | 2013年2月1日 | 2017年1月31日 | 连任 | ||
| 9 | 黄美瑛 | 2017年2月1日 | 2021年1月31日 | ||
| 10 | 李镁 | 2021年2月1日 | 2025年1月31日 | 虽获提名连任,但被立法院否决 | |
| 代理 | 陈志民 | 2025年2月1日 | 现任 | 副主任委员代理 |
现任委员[1][编辑]
| 姓名 | 就任日期 | 离任日期 | 备注 |
|---|---|---|---|
| 陈志民 | 2025年2月1日 | 2029年1月31日 | 并为副主任委员及代理主任委员 第二任 |
| 辛志中 | 2023年2月1日 | 2027年1月31日 | |
| 颜雅伦 | |||
| 李师荣 | |||
| 林庆堂 | 2025年2月1日 | 2029年1月31日 |
组织架构[编辑]
公平交易委员会实行委员合议制,设有委员七人,均为专任,并以其中一人为主委,一人为副主委,采用独立机关建制。
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任满得连任一次,已连任者不得再任,采交错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党轮替或内阁改组而解职。
委员需独立行使职权,维持中立,具同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全体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且任期中不得参与政党活动。委员需有法律、经济、财税、会计或管理专长,为一专业合议制机关。
委员任内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之行为时[2],得由行政院院长将其免职[3]。
业务单位[编辑]
内部单位[编辑]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主计室[10]
任务编组[编辑]
- 南区中心(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公平交易组)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 ↑ 委員介紹. 公平交易委员会. [2025-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2-11) (中文(台湾)).
- ↑ 一、因罹病致无法执行职务。 二、违法、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 三、因案受羁押或经起诉。
- ↑ 组织与职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9-05-01
- ↑ 综合规划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 ↑ 服务业竞争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 ↑ 制造业竞争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22-01-10
- ↑ 公平竞争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 ↑ 法律事务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 ↑ 资讯及经济分析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 ↑ 行政支援单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公平交易委员会.2017-05-23
- 公平交易委员会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0 年 11 月 14 日
- 公平交易委员会处务规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6 年 08 月 09 日
- 公平交易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6 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