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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文行政區劃單位,近代國際交流頻繁化後,也作為部分聯邦制國家組成單位的中文譯名。現代中文裏,若不便使用單音節詞「州」,可使用雙音節詞「州份」;馬來西亞華文裏則慣用「州屬」一詞[1],或與「」混用[2]

歷史[編輯]

中國大陸[編輯]

中國先秦時期就有「州」的名稱。傳說大禹治水後,將天下分為九州,亦有時期將天下分為十二州之說。

秦漢實行郡縣制,全國為兩級行政體系,郡為一級行政區單位。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全國除京畿地區之外,分為13個刺史監察區,多以九州之名命名為某州刺史部。此時,監察區稱「部」[3]: 71 刺史(後改稱州牧,或稱牧君)則是中央政府委派的監察官,非地方行政長官,後期因職權需要設立固定治所。其後,刺史制度多有變動。新朝更始均設置刺史(州牧)[4]: 110–111 

東漢建立後,設置刺史(州牧)這一職位。建武十八年(42年),漢光武帝詔令,「置州牧,置刺史」。其職責回歸監察。東漢中後期,刺史職能逐漸複雜化,性質變異。中平五年(188年),因劉焉的建議,朝廷「廢史立牧」。州牧成為主管一方的軍政長官。州牧的轄區——「州」由監察區轉變為一級行政區單位[3]: 72–73 。國家形成州、藩國)、侯國)三級行政體系。州治下轄的侯國[4]: 112–113 

東漢之後各朝沿用州郡縣三級體制。永嘉之亂後,西晉滅亡,中國則長期處於國家分裂、南北政權對峙狀態。南朝政權設置了大量的僑州、僑郡、僑縣。因「州」的數目急劇增加,相似和相同的州名大量出現。命名時加上東南西北區分,如西北徐州

隋滅南陳,統一中國,到隋煬帝時改為二級體制,唐朝沿用,但改為州。977年,宋太宗將全國諸州直轄於中央,「州」的行政長官知州事,其後「州」成為以下的二級行政區。以後各朝代均有「州」的設置。明清時,「州」可分為直隸州散州,為二、三級行政區劃。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州廳改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藏族苗族蒙古族彝族回族傣族布依族土家族朝鮮族白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傈僳族侗族壯族羌族哈尼族景頗族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自治州,行政地位在以下、以上。

由於昔日的行政區劃,中國大陸現存不少稱為「州」的地名:

台灣[編輯]

明鄭時期的1664年,鄭經主政下的台灣設置天興萬年二州;至於清治時期,則設有臺東直隸州日本統治臺灣後期的1920年至1945年間,亦設「州」為第一級行政區劃,與日本內地同級,下轄,一共設有5個州。

翻譯用詞[編輯]

古埃及的地方組織,當地人稱之為「斯帕特」,希臘人稱之為「諾姆」,中文除直譯為諾姆外,也譯為「州」。翻譯實例,「上埃及第六諾姆(nome)伊凱爾(Iqer)」[5]: 28 ,「溫特州」是「上埃及的第十五州,即為野兔州」[6]: 200–201 。這些諾姆(州)原來是適應水利灌溉事業的需要由一些地域性的村莊結合而成。到公元前四千年代中期以後,隨着社會貧富的分化,階級矛盾的發展,這些州逐漸由氏族部落轉化為小的國家。在古王國時期下埃及大約有38至39個州,後來增至40至42個。

州也是近代及當代部份聯邦制國家成員(第一級組成單位名稱)的譯名,通常用於翻譯英語的「state」(用作聯邦組成單位時)、德語的「Land」、法語的「canton」等,如:

需要注意的是,各國的聯邦組成單位稱謂和中文的「州」沒有一對一的對應,通常具體翻譯根據實際情況和傳統習慣決定,例如同為聯邦制的印度緬甸等,其第一級行政區劃的英語名稱雖與美國或澳洲的「州」相同(State),但中文通常按照習慣譯作「邦」(參見印度的邦和中央直轄區緬甸行政區劃)。

註釋[編輯]

  1. ^ 前線小編 (編). 槟柔雪 国内最高出口州属. 中國報網站. 2023-05-27 [2025-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31) (中文(簡體)). 
  2. ^ 報道:賴潔敏. 州邦能否脱离马来西亚? 颜炳寿从法律与政治上解惑. 光華網. 2022-06-19 [2025-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2) (中文(簡體)). 
  3. ^ 3.0 3.1 王其巨、汪清. 光武帝“罢州牧置刺史”与东汉中后期州制的发展. 《株洲工學院學報》(現名:湖南工業大學學報) (湖南省株洲市: 株洲工學院). 2001, (2001年02期): 70—73. ISSN 1673-9833. doi:10.3969/j.issn.1673-9833.2001.02.023 (中文(簡體)). 
  4. ^ 4.0 4.1 鄧攀. 西汉州治问题辨析——兼论汉代扬州治所. 《南京曉莊學院學報》 (江蘇省南京市: 南京曉莊學院). 2014, (2017年第1期): 110—118 [2025-01-20]. ISSN 1009-7902. doi:10.3969/j.issn.1009-7902.2017.0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5-01-18) (中文(簡體)). 
  5. ^ 戴鑫. 追寻逝去的千年 丹德拉考古. 《大眾考古》 (南京市: 江蘇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第7期): 28—35. ISSN 2095-5685 (中文(簡體)). 
  6. ^ 馬一舟. 《尼特克瑞斯收养铭文》译注. 《中東問題研究》 (北京市: 西北大學中東研究所). 2017, (2017年第1期): 191—206 [2025-0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11-14)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