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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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寺(梵語: Vihāra, 巴利語: Vihāra)、招提寺,通稱寺院、寺,是佛教宗教建築物、僧伽居住、修行的地方。寺中常有佛塔(浮屠塔)(stūpa)。
概論[編輯]
漢明帝以白馬寺安置入華的僧人和佛經,但此後古漢語中「寺」仍常指政府部分、場所,相當於今天的「部」(如大理寺相當於今日的法務部),至今在泰國漢語中「寺」仍保留着這一義項。
唐代的招提寺又稱招提院、招提所、招提精舍,係四方僧房之意。日本奈良唐招提寺卽得名於此。頁面Template:Zy/styles.css沒有內容。腳本錯誤:沒有「ZyPy」這個模塊。頁面Template:Zy/styles.css沒有內容。腳本錯誤:沒有「ZyPy」這個模塊。提頁面Template:Zy/styles.css沒有內容。腳本錯誤:沒有「ZyPy」這個模塊。[1](Template:Sa,IAST:腳本錯誤:沒有「Lang」這個模塊。)簡稱拓提或招提,是佛敎概念,以四提舍(方國)意四方,指聚集四方僧眾。後來「寺」逐漸專指政府制定的宗敎部門,「招提寺」也逐漸簡稱爲「寺」。
此後「佛寺」主義轉爲宗敎場所,尤其是佛教供養佛像和僧人居住的場所。
此外,有多種類似概念:
- 佛寺在古時稱精舍(vihāra),梵語中vihāra可代指所有佛教寺院,南傳佛教地區多以此爲名,如大寺(mahā-vihāra);
- 又稱阿蘭若(aranya),略稱蘭若,意為叢林、凈處;
- 又稱伽藍,爲「僧伽藍摩」(samghārāma)的略稱,意為僧人的園林、僧院;
- 漢地禪宗自百丈禪師建立叢林制度後也稱爲叢林、禪林[2];
- 緬甸、泰國、雲南西部等南傳上座部佛教可稱「奘房、緬寺」;
- 上座部佛教地區也有從「圍、界、繞」(Template:Langx)演變來的「窪寺、暹寺」,即泰語稱腳本錯誤:沒有「Lang」這個模塊。(wát)、老撾語腳本錯誤:沒有「Lang」這個模塊。 (wat)、撣語腳本錯誤:沒有「Lang」這個模塊。(wâ̰t)[3];
- 庵,出家女眾的寺院可稱為庵院、尼庵;
- 喇嘛寺,針對藏傳佛教的稱呼,喇嘛指藏地僧侶;
- 還有異名如僧寺、道場、剎多羅(kṣetra,也譯為淨土、佛土、什剎、什剎多羅;一說爲laksatā之譯[2])、金剛淨剎、金剛剎(vajra-kṣetra)、寺剎、佛剎、梵剎(剎字均來自於剎多羅)、栴檀林、檀林、紺園、淨住舍、法同舍、出世間舍、寂滅道場、清淨無極園、遠離惡處、親近善處等[4]。
註釋[編輯]
參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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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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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光大辭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曹仕邦:〈中國古代佛教寺院的順俗政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道端良秀著,李孝本譯:〈唐代佛教寺院與經濟問題〉。
- 孫英剛:〈隋唐長安寺院長生畜禽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黃啟江:〈北宋汴京之寺院與佛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陳玉女:〈明五臺山諸佛寺建築材料之取得與運輸——以木材、銅、鐵等建材為主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