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毙
”︁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脚本错误:没有“Mainspace editnotice”这个模块。
警告:
您没有登录。如果您进行任何编辑,您的IP地址会公开展示。如果您
登录
或
创建账号
,您的编辑会以您的用户名署名,此外还有其他益处。
反垃圾检查。
不要
加入这个!
{{NoteTA|G1=地名|1=zh-hans:齐奥塞斯库; zh-hant:西奧塞古; zh-hk:壽西斯古; zh-tw:西奧塞古;}} {{wwv}} {{死刑}} '''槍斃''',又稱'''槍決''',是指用[[枪械]]射殺囚犯,是一种[[死刑]]的执行方式。这种执行方式在许多有死刑的国家中,属于法定死刑的唯一执行方法,或者作为法定死刑的执行方法之一。 == 世界各地概況 == [[File:1948年王春哲被执行死刑.jpg|thumb|[[上海打虎|王春哲被槍决]],1948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 === 枪決是法律体系中死刑的两种法定执行方法之一(另一種為[[注射死刑|注射]])。而在早期死刑手段則只有槍決,執行時,一般由检察机关派[[检察官]]临场監督,命令死囚更换衣服,驗明正身、飯後如廁,双手用繩索綑綁在背后,在不麻醉的情況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列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士兵從[[后脑|後腦]]或者[[胸|胸部]]以[[步枪]]或[[手枪]]射擊<ref>{{Cite web|title=余天弟槍決 曝屍8天|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1202/3076620/|accessdate=2019-06-14|work=蘋果新聞網|language=zh-TW|archive-date=2017-10-03|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100314394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1202/3076620|dead-url=no}}</ref>。执行地点一般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的固定刑场,也有部分地区随机选择地点(远离闹市区)执行。 目前,部分省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四川省大部分地区、江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除定西市以外地区、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广东省珠三角地区、汕头市、山西省太原市、陕西省关中、陕南地区、湖北省部分地区、福建省部分地区、广西南宁市、柳州市、云南省部分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均已全面廢止槍決,改用[[注射死刑]]代替;而湖南省、贵州省、海南省所有地市至今对死刑犯执行死刑仍坚持采用枪决方式,虽该三省部分城市曾试点对部分罪犯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但均未全面普及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死刑均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可執行。 === 中華民國(台灣) === 受刑人被判處死刑定讞之後,要等待[[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部長簽署執行命令之後就可以執行。在當天執行死刑時,團隊要有執行檢察官(清朝稱為監斬官)、法醫、書記官、法警隊長、執行法警(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如果死刑犯同意[[器官捐贈]],还会另外設置有醫療隊。但2015年後已經不再允許死刑犯死後捐贈器官。現在執行死刑時,多選在傍晚5點到9點執行,由執行法警以裝有[[滅音器]]的國造[[T75手槍]],從死囚的背部心臟位置開槍。死囚槍決之前,必須要先進行麻醉,除非該死囚明確反對麻醉(如[[劉煥榮]])。 [[File:Taiwan_death_penalty_process_educational_poster.jpg|thumb|台灣死刑流程圖解(教育用途)]] 早年執行槍決時間都在凌晨3點到5點執行,也取了「不走夜路」之聲,也不施打麻醉,使用的[[槍械]]卻不固定,一般為手槍,但[[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警備總司令部]]等機關經常使用[[步槍]]或者[[卡賓槍]]執行。 === 美利堅合眾國=== 美国自[[美國最高法院]]1976年恢復執行死刑後,在全國保留死刑的36個州中,[[猶他州]]是唯一實行过槍決的州,[[奧克拉荷馬州]]則也保留有这种方式,但是根據该州法律,只能在[[注射死刑]]和[[电椅]]均被宣布[[違憲]]的時候才能採用槍決,該州至今也從未使用這種方法。 === 泰王國 === 枪决是[[泰國]]以前的唯一的死刑方式,是将犯人反绑在柱子上面,由[[機槍]]行刑,2003年开始被注射死刑取代。 === 朝鲜=== 死刑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是公開執行的,沒有特定地點,由[[行刑隊]]負責[[槍決]],朝鲜也是目前世界上四个公开行刑的国家之一。 === 俄羅斯聯邦 === [[俄羅斯]]现在已经废除死刑,以前的[[死刑]]方式是枪决,用[[手槍]]在犯人的[[后脑|後腦勺]]開槍。 === 白俄羅斯共和國 === 在[[白俄羅斯]],[[枪决]]是唯一死刑方式。执行地点均在[[明斯克一号拘留中心]],执行前犯人会被带到监狱某个地方,狱警会向犯人宣布其所有申诉已经被驳回,死刑执行命令已下达。然后犯人会被反绑双手,蒙上眼罩并且被带到邻近房间(刑场),两名狱警会要求犯人跪下,由一名狱警用[[PB消音手枪]]在从犯人的后脑开枪,然后由法医鉴定并开具死亡证明书。之后犯人遗体被装入裹尸袋,被秘密掩埋在监狱附近的墓地。监狱方不会通知犯人家属尸体的掩埋地点。<ref>{{Cite web|title=Gypsy Laborer Faces Execution In Belarus|url=https://www.cbsnews.com/news/gypsy-laborer-faces-execution-in-belarus/|accessdate=2019-06-14|work=www.cbsnews.com|language=en-US|archive-date=2020-02-24|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224184046/https://www.cbsnews.com/news/gypsy-laborer-faces-execution-in-belarus/|dead-url=no}}</ref> === 印度尼西亞 === [[印度尼西亚]]的枪决方式是行刑隊槍決。 === 阿聯酋 === 行刑隊槍決,是[[阿拉伯聯合酋长國|阿聯酋]]執行枪决的方法。 === 伊朗 === 在伊朗,行刑隊槍決是少有的,一般都是以[[絞刑]]行刑,[[絞刑]]手段由吊車懸吊死刑犯公開執行,且[[未成年人|未成年]]之犯人也可被處決。 == 行刑隊槍決 == {{main|行刑队枪决}} [[File:Exécution par un peloton d'exécution d'un espion allemand durant la Première guerre mondiale.jpg|thumb|right|250px|行刑隊槍決]] 行刑隊槍決是槍決的一種形式。行刑隊通常由數名[[警察]]、[[士兵]]甚至是[[軍官]]組成。這種方式需要所有行刑隊成員一起開槍,這可以阻止單一成員的打斷,以及掩藏真正發射致命子彈者的身份。死刑犯通常被眼罩、布條蒙住眼睛,或直接布袋蒙頭,並被[[捆绑法|捆綁]]手腳,通常是以站姿或跪姿接受處決。 行刑队枪决方式,在[[西方世界]]被[[死刑犯|死囚]]視為較有尊嚴的執行方式,通常用在[[將領]]、[[貴族]]、[[政治犯]],而非作奸犯科的平民。因此有部分犯下[[屠杀|大屠殺]]惡行的[[战争罪犯|戰犯]]及部分[[政治犯]],法庭都有意不用行刑隊槍決,而採用與一般罪犯相同的[[絞刑]]。例如[[伊拉克]]前[[總統]][[萨达姆·侯赛因]]被判決死刑後,曾經要求行刑隊槍決,但被拒絕,最後採用絞刑。 [[中国历史|中國史]]上,[[國民政府]]領導人[[蔣中正|蔣介石]]曾發動[[四一二事件]](又稱「清黨」),拘捕了上海的赤色分子並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軍統]]等秘密組織集中秘密槍決;後來[[中国抗日战争|抗日戰爭]]時,[[日本军|日軍]]曾大規模對占領區內的反抗群眾集體槍決;而在中共黨史上的[[延安整风]]、[[镇压反革命运动|鎮反運動]]、[[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文革]]等時期,各地發生了多起集體槍決事件;此外在整風運動和文革時期曾發生「假槍斃」的震懾手段,是指槍手故意打偏目標(或使用[[空包彈]]),但着彈點極為接近受刑人頭部或軀體,並伴隨著震耳欲聾的槍聲讓受刑人產生無法磨滅的恐懼,以迫使其就範;另外在1980年代的「[[嚴打]]」行動中,也有以行刑隊集體槍決犯人的事件<ref>{{Cite web|title=嚴打之下悲慘冤魂何其多 - 大紀元|url=http://www.epochtimes.com/b5/10/7/17/n2968426.htm|accessdate=2019-06-14|date=2010-07-17|work=大紀元 www.epochtimes.com|language=zh-TW|archive-date=2019-07-16|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716142409/http://www.epochtimes.com/b5/10/7/17/n2968426.htm|dead-url=no}}</ref>{{Verify credibility}}。[[柬埔寨]]在[[紅色高棉|赤柬]]統治時期,以行刑隊集體槍決也是常見的屠殺手法。 [[蘇聯]]的[[十月革命]]成功推翻[[俄罗斯帝国|沙俄]]政權後,[[沙皇]][[尼古拉二世 (俄罗斯)|尼古拉二世]]家族被[[布爾什維克]]黨人帶往[[葉卡捷琳堡]]一處密室集中槍決;後來在[[弗拉基米尔·列宁|列寧]]統治前期「剷除[[反革命]]」、[[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史達林]]時代的[[大清洗]]及[[卡廷大屠殺]]事件中,[[全俄肅清反革命及怠工非常委員會|契卡]]、[[內務人民委員部]]、[[國家安全委員會 (蘇聯)|克格勃]]的特務也將[[反动|反動]]份子、[[戰俘]]集中槍決;同時蘇聯曾存在的[[古拉格]]設施中,以行刑隊集體槍決的對象多為[[政治犯]]、戰俘等等。 2014年中東發生[[伊斯兰国|伊斯蘭國]]在伊拉克、敘利亞境內發動的大規模恐怖活動,並將數批原屬敘利亞政府軍與[[库尔德人|庫德族]]的戰俘集體槍決。 == 槍決死亡的歷史人物 == * [[馬西米連諾一世 (墨西哥)|馬西米連諾一世]](1832年-1867年):[[法國]]1862年入侵[[墨西哥]]時所立的傀儡皇帝,法軍撤退後,被總統[[贝尼托·胡亚雷斯|胡亞雷斯]]的[[共和軍]]擒獲,經審判後被槍決。 * [[瞿秋白]](1899年-1935年):[[中国共产党]]高级领导人,1935年6月18日在福建长汀县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 [[邓演达]](1895年-1931年):[[中国国民党]]左派领袖,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 [[方志敏]](1899年-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早期领导人,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 [[陳儀]](1883年-1950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因[[匪諜]]案於1950年6月18日在[[臺北]][[馬場町紀念公園|馬場町刑場]]被槍斃。 * [[李友邦]](1906年-1952年):台灣義勇軍中將司令,因[[匪諜]]案於1952年4月21日在[[臺北]][[馬場町紀念公園|馬場町刑場]]被槍斃。 * [[吳石]](1894年-1950年)、[[吳石、朱諶之間諜案|朱諶]](1905年-1950年)、聶曦、陳寶倉、王正均、林志森。六人因[[匪諜]]案於1950年6月10日在[[臺北]][[馬場町紀念公園|馬場町刑場]]被槍斃。 * [[玛塔·哈里]](1876–1917):[[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法國]]女演員和間諜,以幫助[[德國]]從事間諜活動罪名,被槍斃。 * [[亚历克斯·维拉普莱恩]](1906–1944):[[阿尔及利亚]]裔法国人,曾为[[法国国家足球队]]守门员,二战时为[[维希法国]]充当北非旅旅长,战后被枪毙。 * [[尹奉吉]](1908–1932):[[朝鮮 (地區)|朝鮮]]獨立運動參與者,[[虹口公园炸弹案]]主要參與者,炸死[[上海佔領軍]]總司令[[白川義則]]大將,炸斷[[日本公使]][[重光葵]]一腿。 * [[列夫·鲍里索维奇·加米涅夫]](1883-1936)[[苏联]]著名政治家、革命家,[[苏联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死于苏联[[大清洗]]运动。 * [[格里戈里·叶夫谢耶维奇·季诺维也夫]](1883-1936)[[苏联]]著名政治家、革命家,[[苏联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死于苏联[[大清洗]]运动。 * [[尼古拉·伊万诺维奇·布哈林]](1888-1938)[[苏联]]著名政治家、革命家,[[苏联共产党]]早期重要领导人。曾任苏联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他是苏联的重要理论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活动家。死于苏联[[大清洗]]运动。 * [[米哈伊尔·尼古拉耶维奇·图哈切夫斯基]](1893-1937)[[苏联元帅]],[[苏联红军]]总参谋长,死于苏联[[大清洗]]运动。 * [[克勞斯·馮·施陶芬貝格|施陶芬貝格]](1907–1944):[[納粹德國]]軍官,[[7月20日密谋案|暗殺希特勒未遂事件]]主要參與者。 * [[艾迪·斯洛維克]] (1920–1945):[[美國]][[二等兵]],1945年1月31日被枪决,自[[美國內戰]]後唯一一名因[[逃兵]]而被[[軍法]]處決的美國士兵。 * [[贝尼托·墨索里尼]](1883–1945):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任[[義大利王國 (1861年-1946年)|義大利王國]]首相及[[國家法西斯黨]]黨領,[[法西斯主義]]的原創者,1945年在逃亡的路上被[[義大利抵抗運動]]的[[共產黨]]游擊隊槍斃。 * [[本間雅晴]](1887–1946):日本陸軍中將。曾任[[台灣軍]]司令,後任菲律賓派遣軍司令,被[[聯合國]][[軍事法庭]]認為要為[[巴丹死亡行軍]]負責。原判[[絞刑]],後改槍決。 * [[渡边源三]]:日本陆军中尉。因参与组织[[山打根]]死亡行军而被澳大利亚军队枪决。 * [[田中久一]]:日本陆军中将,[[支那派遣军|华南派遣军]]第23军司令,兼任[[香港总督|香港占领地总督]]。因下令虐杀美国[[少校]]飞行员荷克而被美军指示[[国民政府]]将其枪决。 * [[谷壽夫]](日語:谷 寿夫〔谷 壽夫〕/たに ひさお Tani Hisao,1882年12月23日-1947年4月26日):日本帝國時代的陸軍中將,南京大屠殺的主要責任人,二戰乙級戰犯,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 [[拉夫连季·帕夫洛维奇·贝利亚|贝利亚]](1899–1953):[[格鲁吉亚]]籍[[蘇聯元帥]],[[大清洗]]運動的主要執行者,在爭奪[[約瑟夫·史達林|史達林]]繼承權的鬥爭中失敗被處決。 * [[尼古拉·齐奥塞斯库]](1918–1989):[[羅馬尼亞共產黨]][[總書記]]。在1989年[[东欧剧变|東歐劇變]]中,被控[[貪污]]、[[屠殺]]等罪名遭逮捕[[處死]]。之后[[罗马尼亚救国阵线]]为了防止革命事态失控,宣布永久废除死刑。齐奥塞斯库遂成為羅馬尼亞最後一個死刑犯。 * [[張子強]]:綽號「大富豪」,因為涉及[[香港]]及內地多宗嚴重案件(如[[郭炳湘]]綁架案)、走私军火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1998年12月6日在[[廣州市]]被执行[[槍決]]。 * [[陳金火]]、[[廣德強]]:台灣罪犯,曾犯下駭人聽聞的「[[台中保險員分屍案|分屍食人肉]]」罪行而死刑定讞,於2012年12月21日槍決伏法。 * [[马晓滨]]:1986年逃台的“反共义士”,1989年因伙同華裔[[越南]]难民唐龍、[[長榮海運公司]]離職警衛王士杰绑架長榮老闆張榮發的長子張國明而被判处死刑,於1990年7月20日凌晨執行槍決。 * [[卓长仁]]、[[姜洪军]]:1983年逃台的“反共义士”,1991年7月绑架[[台北市]]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的儿子王俊杰并将其杀死,2001年8月10日晚上被枪决。 * [[白宝山 (死刑犯)|白宝山]]:中国大陆罪犯,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主犯。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7人,击伤15人,抢钱140余万元,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国以来罕见的悍匪,1998年4月被执行死刑。 * [[杨新海]]:从2000年9月起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2004年2月14日在河南漯河被执行死刑。 * [[陳進興 (台灣罪犯)|陳進興]](1958年1月1日-1999年10月6日):[[台灣]]知名罪犯,涉及[[白曉燕案]]及其他多起重大案件。 * [[罗尼·李·加德纳]]:美国[[犹他州]]罪犯,1984年枪杀一名酒吧服务生,1985年在[[盐湖城]]法院参加听证会时枪杀律师博戴尔,还打伤一名法警。2010年4月份的听证会上,加德纳拒绝接受注射死刑,6月18日枪决伏法。 * [[胡长清]](1948.8.24—2000.3.8),[[江西省]]原副省长,省[[人大代表]]。因[[贪污]][[賄賂|受贿]],且数额特别巨大,于2000年3月8日被执行死刑。胡长清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 * [[曹秀康]]:199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原[[湛江市|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判处死刑,剥夺政治处权利终身,随后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李乘龙]]:2000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以权谋私、大肆受贿、暴敛钱财的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李乘龙案作出复核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李乘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受贿所得,并处没收全部财产。随后,李乘龙在广西玉林被执行枪决。 * [[戚火贵]]:2001年8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戚火贵,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金鉴培]]:2001年5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贪污、挪用公款1.88亿港元的原[[湖北省政府]]驻港澳地区办事处主任金鉴培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曾锦春]]: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靳如超爆炸案|靳如超]]:2001年4月29日,[[河北]][[石家庄]]3.16[[爆炸]]刑事案件(108人死亡,38人受伤)罪犯靳如超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马加爵]]:2004年6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故意杀人罪的23岁[[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李海涛]]:2010年11月19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与执行死刑命令,将监守自盗大量馆藏文物的原[[避暑山庄]]博物院文物保管部副主任李海涛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陈大坤]]、[[漆国礼]]:2012年8月31日,原[[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陈大坤因雇凶杀四人并且将其中三人碎尸,而与其雇佣的杀手漆国礼被同日执行枪决。陈大坤是迄今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仅有的两名对外公布的[[国安部门]]落马官员之一(其本人系2001年因嫖娼案发被处分,调离国安部门。另一人为因受贿被判刑10年的原[[阜阳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闪步轩)。 * [[陳瑞欽]](1950年7月25日-2013年4月19日) :台灣嘉義縣重大罪犯,1985-1998年間為詐領保險金殺害2妻3子,2003年殺害現任女友並推落山下棄屍,2013年4月19日遭槍決,槍決後無人收屍。 * [[鄭太吉]](1959年9月30日-2000年8月2日):台灣前[[屏東縣議會]]議長,1994年12月13日因賭場利益糾紛槍殺好友鍾源峰,2000年8月2日遭槍決。 * [[黃主旺]]、任志傑、曾敬超、李忠承:1993年受前國大代表謝東松之託,與其他5名手下駕駛10噸貨車持槍共同殺害[[天道盟]][[不倒會]]會長謝通運及其小弟。黃主旺後於1997年介入[[芳苑鄉農會]]選舉,因選舉恩怨,將對手候選人外甥鄭明赫殺害並埋屍。任、曾、李已經先在1996年6月10日執行槍決(其餘5人遭判無期徒刑);黃則因逃亡又越獄行賄,八次發回更審才被判死刑定讞,最終在2015年6月5日遭槍決伏法。 * 陳東榮、王金定:[[帝王飯店縱火案]],造成26死10傷,分別在2013年4月19日、1989年5月15日執行槍決(陳東榮因逃亡近25年被捕到案)。 * [[鄭捷]]:[[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主谋,造成4死24傷,於2016年4月22日死刑定讞,2016年5月10日執行槍決。 * [[李宏基案|李宏基]]:2014年犯下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燒炭的死囚,已於2018年8月31日下午槍決。 * [[翁仁賢縱火案|翁仁賢]]:2016年桃園縱火犯事件主謀,造成6死,於2019年7月11日死刑定讞,2020年4月1日執行槍決。 == 参见 == * [[行刑者]] * [[飲彈]] * [[槍械暴力]] == 参考文献 == {{Reflist}} == 外部链接 == * [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4130035] {{Wayback|url=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4130035 |date=20190602124200 }}[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4130041 死刑檔案] {{Wayback|url=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4130041 |date=20190519090400 }} {{Portal bar|死亡|法律|警察與執法}} [[Category:處決方法]] [[Category:槍械]]
摘要:
请注意,所有对Local Chinese Wikipedia的贡献均可能会被其他贡献者编辑、修改或删除。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作品被随意编辑,请不要在此提交。
您同时也向我们承诺,您提交的内容为您自己所创作,或是复制自公共领域或类似自由来源(详情请见
Project:著作权
)。
未经许可,请勿提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取消
编辑帮助
(在新窗口中打开)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未登录
讨论
贡献
创建账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MediaWiki帮助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