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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客''',亦称'''田客''',中国[[汉代]]以后官僚[[地主]]、世家豪强荫庇下的一种依附[[农民]]。 佃客依附於別人出租的土地爲生,受[[士族]]地主的庇护,与主人结成封建依附关系。他们向豪门[[贵族]]并种田地服杂役。 [[战国]]时已出现佃种他人土地进行耕种并交地租的农民,尚无佃客之称。从[[西汉]]开始,具有自由身份的宾客就有降为贵族、豪强的附从的。[[东汉]]以后,客的地位更加卑微,常用于[[农业]]生产。[[汉献帝]][[建安 (东汉)|建安]]年间,官私佃客已遍布南北。 [[西晋]][[太康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颁布户调式,明确规定客的私属身份。[[东晋]]、南朝的私附、乐属、属名、程荫,北朝的荫附,以及[[南北朝]]后期直到[[隋唐]]的[[部曲]],由浮客组成的佃家等,基本都属于分成制佃农。他们是合法与非法的依附者,依附于豪强,纳大半之赋。 [[晋朝]]的制度,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不超过五十户,以下递减。南朝为官品第一、第二,佃客不超过四十户,依附于佃主户籍上。后来也指租种他人土地的[[佃户]]及佃种田庄土地的庄客。 ==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Category:魏晋南北朝]] [[Category:中国土地制度]] [[Category:中國古代奴隸制度]] [[Category:中国古代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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