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斤
”︁(章节)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警告:
您没有登录。如果您进行任何编辑,您的IP地址会公开展示。如果您
登录
或
创建账号
,您的编辑会以您的用户名署名,此外还有其他益处。
反垃圾检查。
不要
加入这个!
==現代的斤== 如今斤分為根據國際單位製的“公斤”(1公斤等於1000克)和民間使用的“市斤”(或根據地區而稱為“<地區>+斤”,如在台灣使用的“台斤”,日本過去使用的“日本斤”),常簡稱“斤”,而市斤的重量根據地區和年代的不同而不同,比較常見的包括[[中國大陸]]、金门和马祖地区的500克,台灣和日本的600克,港澳以及東南亞的約605克。 現代的「斤」(市斤)按照各地使用習慣,與公制有如下換算: ===中國大陆地区=== ==== 1912年-1915年 ==== 北洋政府繼續沿用清朝[[營造尺庫平制]]的制度,即1斤約為596.816克。 ==== 1915年-1930年 ==== 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公佈《權度法》,規定除了原本的[[營造尺庫平制]]繼續沿用外,還額外並行[[米制|萬國權度通制]](即國際單位制)。 ==== 1930年-1959年 ==== 法定1斤等于500克,而16兩為1斤(即1兩等於31.25克)。 [[国民革命|國民革命]]之後,取代北洋政府的[[國民政府]]以[[市制|市用制]]取代[[營造尺庫平制]],營造尺庫平制走入歷史。 1929年2月制定、1930年1月1日施行的《[[市制#中華民國|中华民国度量衡法]]》第五条所规定: :“市用制長度以公尺三分之一為市尺(簡作尺),'''重量以公斤二分之一為市斤(簡作斤)''',容量以公升為市升(簡作升),'''一斤分為十六兩''',一千五百尺定為一里,六千平方尺定為一畝,其餘均以十進。” 该法第六条规定: :“兩:等於斤十六分之一即十錢(0.0625斤)。 ” 这次度衡量改制后,这一历史时期的文献大多采用公制与市用制并行,市制後方用括號括起對應的公制重量。 例如,1944年9月19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颁发的供给标准: “口粮(每人每天):军队系统小米1斤8两(750克)”;1945年1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规定的供给标准:每人每天“油5钱(15.625克)”,其中的斤、两的定义都符合上述法规。 ==== 1959年以后 ==== 法定1斤等于500克,而10兩為1斤(即1兩等於50克)。而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即1斤為605克,而16兩為1斤)。 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ref>{{Cite web |url=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1/10/content_2440001.htm |title=《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 |access-date=2015-01-12 |archive-date=2010-12-06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1206082614/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1/10/content_2440001.htm |dead-url=no }}</ref>1979年1月1日,中药计量改用克和毫升为单位。1990年底,市制(除用于土地丈量外)在中国大陆正式废止,仅民间流通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昆明]]等地,当地所称的“斤”一般指的是[[千克]]<ref>{{cite news |title=野生菌受追捧!“菜市场游”成云南暑期新玩法 |url=https://nync.yn.gov.cn/html/2023/yunnongkuanxun-new_0809/399555.html |accessdate=2025-09-05 |publisher=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date=2023-08-09}}</ref>,而非市斤。 ===金門及馬祖 === [[中華民國]][[金門縣|金門]]、[[連江縣 (中華民國)|馬祖]]地區至今仍实行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度量衡法》之规定:1市斤為500 公克,等於16市兩,1市兩為31.25公克。<ref>{{cite web |author1=金門媳婦 |title=一斤16兩、半斤8兩 |url=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4/34283 |website=金門縣金門日報社 |accessdate=2022-07-12 |language=zh-TW |date=2004-09-03}}</ref> ===台灣=== [[臺灣]]在清代時,各地的度量衡均不同,因此日治時期成立[[臺灣總督府度量衡所]]。臺灣市場所使用的「斤」就受到〈[[度量衡法]]〉日斤的影響,統一為1日斤=1臺斤=600公克。1臺斤為600克,等於16臺兩,1臺兩等於37.5克。 === 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 === 据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條,一斤為1<sup>1</sup>⁄<sub>3</sub>[[常衡]][[磅]](即3斤等如4[[磅]])。現時[[香港度量衡制度|香港法律]]规定一斤等於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兩,即0.60478982 [[公斤]]<ref name="hk_law">{{cite web|title=度量衡條例|url=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8!zh-Hant-hk|work=電子版香港法例|access-date=2017-03-18|archive-date=2021-05-18|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518014326/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8%21zh-Hant-hk|dead-url=no}}</ref>。 同样,新加坡法律規定一斤為1<sup>1</sup>⁄<sub>3</sub>[[常衡]][[磅]],等於十六兩,即0.6048 [[公斤]]<ref name="sg_law">{{cite web|title=Weights and Measures Act (CHAPTER 349) Third Schedule|url=http://statutes.agc.gov.sg/non_version/cgi-bin/cgi_getdata.pl?actno=1976-REVED-349&doctitle=WEIGHTS%20AND%20MEASURES%20ACT%0A&date=latest&method=part&sl=1&segid=888373245-001666|access-date=2010-11-12|work=Singapore Statu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820033945/http://statutes.agc.gov.sg/non_version/cgi-bin/cgi_getdata.pl?actno=1976-REVED-349&doctitle=WEIGHTS%20AND%20MEASURES%20ACT%0A&date=latest&method=part&sl=1&segid=888373245-001666|archive-date=2017-08-20|dead-url=no}}</ref>。[[马来西亚]]因同是前英国殖民地,有相同的规定。[[File:Hong kong weight standards 2.jpg|thumb|香港菜市場宣傳牌,标出[[国际单位制|公制单位]]、中国传统质量度衡量和[[英制单位]]的转换比例式,當中:<br>'''1 司馬斤 = 605 克''']] ===日本=== 在[[日本]],1斤等于600克,但几乎不用。例外情况是現時用在[[吐司]]切片前的{{link-ja|長條麵包|食パン|大块面包}}({{lang|ja|食パン}})計價的斤,据日本面包{{link-ja|公平交易协议会|公正取引協議会}}({{lang|ja|日本パン公正取引協議会}})的{{link-ja|公正競争規約}},一斤只需在340克以上,故510克即可称为1.5斤。<ref>{{cite web|url=http://www.pan-koutorikyo.jp/display.html|access-date=2018-08-17|website=www.pan-koutorikyo.jp|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01025003/https://www.pan-koutorikyo.jp/display.html|archive-date=2020-11-01|dead-url=no|script-title=ja:日本パン公正取引協議会:包装食パンの斤表示の義務化}}</ref> === 越南 === [[越南]]目前使用'''斤'''稱之為「'''cân ta'''」:1'''司馬斤'''('''cân ta''') = 0.6046[[千克]] = 604.6 [[克]]。
摘要:
请注意,所有对Local Chinese Wikipedia的贡献均可能会被其他贡献者编辑、修改或删除。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作品被随意编辑,请不要在此提交。
您同时也向我们承诺,您提交的内容为您自己所创作,或是复制自公共领域或类似自由来源(详情请见
Project:著作权
)。
未经许可,请勿提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取消
编辑帮助
(在新窗口中打开)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未登录
讨论
贡献
创建账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MediaWiki帮助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