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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 傳統分類 === [[論證]]的謬誤可發生在三個地方:一是陳述了錯誤的事實([[實質謬誤]]),二是使用了不恰當的詞語([[言辭謬誤]]);三是使用了不恰當的推理結構(形式)([[形式謬誤]])。其中一與二合稱[[非形式謬誤]],而二與三合稱[[邏輯謬誤]]:<ref>{{cite web|title=fallacy (logic) – Britannica Online Encyclopedia|url=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200836/fallacy|accessdate=2012-10-01|language=en|archive-date=2012-10-27|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027210604/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200836/fallacy|dead-url=no}}</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2" | [[非形式謬誤]] || |- | [[實質謬誤]] || [[言辭謬誤]] || [[形式謬誤]] |- | || colspan="2" | [[邏輯謬誤]] |- |} * '''形式謬誤''':形式謬誤是因不恰當的推論結構所造成的謬誤,可藉由[[符號化]]的[[邏輯系統]]揭露此類謬誤。 * '''言辭謬誤''':泛指各種因自然語言[[語義]]不明確而形成的推理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 * '''實質謬誤''':泛指各種推理結構正確,但論證前提不能恰當支持結論所造成的謬誤。 * '''邏輯謬誤''':邏輯謬誤包括了形式謬誤及言辭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邏輯謬誤」有時亦可廣義泛指所有的謬誤。 * '''非形式謬誤''':形式謬誤以外的其他謬誤統稱非形式謬誤,包含了所有不能純粹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的謬誤,這些謬誤需要關於現實世界的背景知識與常識才能揭露出來。 === 四不分類 === 香港哲學家[[李天命]]提倡將謬誤分成四大類:[[不一致的謬誤|不一致]]、[[不相干的謬誤|不相干]]、[[不充分的謬誤|不充分]]、[[不當預設的謬誤|不當預設]]。<ref>{{cite book|author=李天命|title=《李天命的思考藝術(最終定本)》|year=2009|publisher=明報|isbn=9888026364|language=zh-hk}}</ref> # 不一致:主張的[[命題]](前提或無前提的結論)[[自相矛盾]]或[[自我推翻]] # 不相干:前提與結論無關,無論前提是否成立,都無法推理出結論。 # 不充分:前提與結論有關,但前提無法充分支持結論,如[[肯定後件|肯定後項的謬誤]]及[[以偏概全]]。 # 不當預設:把不應視為理所當然的前提視為理所當然,如[[假兩難推理|假兩難謬誤]]。 === 亞里士多德的分類 ===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在其《[[辨謬篇]]》({{lang|la|De Sophisticis Elenchis}})中系統化了邏輯錯誤的分類,列出了十三種謬誤,分為兩大類:依賴於語言的謬誤(言辭謬誤)和不依賴於語言的謬誤(實質謬誤)。<ref name="vanEemeren2009">{{cite book |last1=van Eemeren |first1=Frans |last2=Garssen |first2=Bart |last3=Meuffels |first3=Bert |title=Fallacies and Judgements of Reasonableness |publisher=Springer |year=2009 |isbn=978-90-481-2613-2}}</ref>{{rp|2}}例如,依賴於語言的謬誤如「智慧者是學習者還是無知者」的辯論;不依賴於語言的謬誤如「科里斯庫不同於蘇格拉底;蘇格拉底是人;因此科里斯庫不同於人」——結論雖然字面上成立,但推理過程存在歧義。<ref name="vanEemeren2009"/>{{rp|3–4}} === 印度邏輯的分類 === [[印度邏輯]]在論證謬誤的識別方面有悠久傳統。《[[正理經]]》({{lang|sa|Nyāya Sūtras}}),傳統上歸於[[足目]](Aksapada Gautama),成書於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2世紀之間,在推論理論中列出了五種理由錯誤:<ref>{{cite encyclopedia |title=Epistemology in Classical Indian Philosophy |encyclopedia=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url=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19/entries/epistemology-india/ |access-date=2021-05-07 |last=Phillips |first=Stephen |date=2019}}</ref> # '''不成立'''(Asiddha):理由未被證明。 # '''不定'''(Savyabhichara):不規律的理由。 # '''相違'''(Satpratipaksa):理由被另一個具有同等效力的理由所反對。 # '''不成'''(Badhita):理由被其他證據(如知覺)明確否定。 # '''相悖'''(Viruddha):理由實際上證明了相反的結論。 === 惠特利的分類 === 英國學者{{Link-wikidata|Q2997652|理查德·惠特利}}(1787–1863)將謬誤廣義地定義為「任何宣稱對問題具有決定性的論證或表面論證,而實際上並非如此」。<ref name="vanEemeren2009"/>{{rp|8}}惠特利將謬誤分為兩組:'''邏輯的'''(結論不從前提推出)和'''實質的'''(結論雖推出但前提本身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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