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林富
”︁(章节)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警告:
您没有登录。如果您进行任何编辑,您的IP地址会公开展示。如果您
登录
或
创建账号
,您的编辑会以您的用户名署名,此外还有其他益处。
反垃圾检查。
不要
加入这个!
== 生平 ==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福建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三甲196名進士<ref>{{Cite book|title=《皇明贡举考》卷五|last=(明)[[张朝瑞]]|first=|publisher=《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year=|isbn=|location=|pages=}}</ref><ref>{{Cite book|title=贡举志五种 上|last=鲁小俊,江俊伟著|first=|publisher=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year=2009|isbn=978-7-307-07043-1|location=|pages=}}</ref>。授[[大理寺]]评事,因忤權宦[[刘瑾]],被廷杖三十,下狱。在獄中與[[王守仁]]研讨《[[易经]]》。後罚米一百石,勒令罢官。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後,復起为[[袁州府]]同知,擢拔為[[宁波府]]知府。嘉靖元年(1522年),擢广西参政。嘉靖二年,升广东右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嘉靖八年,林富上书说:“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余人,而得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今日恐以人易珠亦不可得。”<ref>《明史》卷八十二《食货》(六)《珠池》</ref>嘉靖九年(1530年),疏请[[佛朗机]](葡萄牙)在廣州贸易。因得罪[[方獻夫]]被罷官。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年六十六。著有《省吾遗集》。
摘要:
请注意,所有对Local Chinese Wikipedia的贡献均可能会被其他贡献者编辑、修改或删除。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作品被随意编辑,请不要在此提交。
您同时也向我们承诺,您提交的内容为您自己所创作,或是复制自公共领域或类似自由来源(详情请见
Project:著作权
)。
未经许可,请勿提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取消
编辑帮助
(在新窗口中打开)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未登录
讨论
贡献
创建账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MediaWiki帮助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